公司代码:600496 公司简称:精工钢构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方朝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小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詹剑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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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本每股收益同期比较下降原因为公司2014年10月完成增发1亿股,股本增加至68656.6万股。若去年同期按增发后股本计算,基本每股收益为0.0648元/股,同期增长4.01%。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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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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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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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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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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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于2012年3月22日发行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简称"11精工债",代码"122122"),发行总额为人民币7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本期公司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利率6.30%。2015年3月23日本期公司债完成兑付,精工控股集团对公司公司债的债券担保承诺也同时到期履行完毕。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朝阳
日期:2015-04-29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5-026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务承接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月至3月,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累计承接新业务14.84亿元。其中,幕墙业务承接额为4亿元,海外业务承接额为0.73亿元,国内钢结构业务承接额为10.09亿元。工业建筑、商业建筑、公共建筑在国内钢结构业务中占比分别为90.61%、5.30%、4.08%。公共建筑和商业建筑业务承接额低于去年同期,一方面与季节因素影响有关,也受到报告期内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放缓的影响;加之公司在手订单较为充足,加大了对订单质量的控制。受其影响,公司一季度业务承接额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