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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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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国电清新 公告编号:2015-030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26),定于2015年5月5日下午14:00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就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集的合法性、合规性: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5日下午14:00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年5月5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3:00-15:00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4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5日下午15:00 时。

 (四)会议召开方式:

 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十一层大会议室。

 (六)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27日

 (七)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表决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八)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5年4月27日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均可以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保荐机构代表。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议案一:《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二:《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三:《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四:《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五:《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修改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十:《关于修改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十一:《关于增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十二:《关于更改高管职务名称并修改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议案》

 议案十三:《关于调整部分超募资金用途的议案》

 议案十四:《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听取《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七、议案十二为特别表决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五、议案七和议案十二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一至议案十三已经公司2015年4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十四已经公司2015年3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2015年3月2日、4月11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5年4月30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3:30-15:30时);

 (二)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11层);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在来信或传真《股东参会登记表》上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上请注"股东大会"字样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公司进行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会议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报送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账户;公司其他股东利用交易系统可以直接进行网络投票,不需要提前进行参会登记。

 (一)采用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如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年5月5日的上午9:30至11:30时及下午13:00 至15:00时。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该投票证券信息如下:投票代码:362573;投票简称:国新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 在“委托价格”项下输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国电清新”A 股的投资者拟对议案一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如某投资者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拟投反对票或弃权票,只需将前款所述的申报股数改为2股或3股,其它内容相同。

 (4)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身份认证与操作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 .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并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数字证书

 需要领取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参见深交所网站(http://ca.szse.cn)或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证书服务”栏目。

 业务咨询电话: 0755-83239016 25918485 25918486

 邮箱:cai@cninfo.com.cn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进入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5年5月4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5日下午15:00 时。

 (三)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8146320

 传真号码:010-88146320

 联 系 人:蔡晓芳 王 娟

 通讯地址:北京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11层证券部

 邮政编码:100142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2015年4月28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人/本单位,其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不可以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请在每个议案项目后的“赞成”、“反对”或“弃权”空格内择一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赞成”、“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议案项,该议案项的表决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注:

 1、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注 :本表复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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