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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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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821 公司简称:津劝业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回金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提晓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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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同比增加56.73%,本期往来款增加所致;

 预收账款同比增加56.03%,本期正常的预收货款业务所致;

 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77.58%,本期政府补助项目减少所致;

 投资收益同比减少86.84%,本期参股公司收益减少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97.26,本期销售收入减少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目前,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及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仅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劝业华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劝华集团”)在2011年1月20日增持本公司股份后作出的承诺。该项承诺长期有效,具体内容如下:

 1、劝华集团及其关联方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本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

 2、劝华集团在其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期间,除非本公司明确书面表示不从事该类业务或放弃相关机会,劝华集团将不再新设立从事与本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并对本公司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控股子公司;如劝华集团在上述条件下设立新的控股子公司从事与本公司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劝华集团将同意本公司保留适时以公允价格购买该等业务的权利。

 3、对于无法避免而发生的同业竞争,劝华集团及关联方承诺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同业竞争,保证不通过不正当竞争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自承诺之日起至今,劝华集团持续履行该承诺,未有违反承诺事项出现。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回金普

 日期 201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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