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公告编号:2015-027
112021;112022 10南玻01;10南玻02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曾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友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国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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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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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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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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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应收账款增加主要系工程玻璃业务受春节后集中发货而尚未到回款期影响所致。
(2)存货增加主要系宏观经济持续低迷,平板玻璃库存增加所致。
(3)开发支出增加主要系本年研发投入力度加大。
(4)应付票据增加主要系本报告期新开票据稍有增加且前期余额较低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减少主要系上年末计提的员工年终奖金已于本报告期支付所致。
(6)投资收益增加主要系本报告期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益增加所致。
(7)所得税费用减少主要系本报告期利润下降及本集团部分子公司本年度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适用优惠税率所致。
(8)净利润减少主要受经济持续低迷、产品价格有所下降影响。
(9)其他综合收益增加主要系本集团本报告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筹划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事项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5年4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转换B股上市地并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
上述事项的实施尚须获得公司就B股转换上市地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事项第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方案,香港联合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核准、确认或批准及其他政府部门和机构的核准或批准(如需)。
2、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5年4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进行股权融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数量为179,977,502股,其中,向中国北方工业公司定向发行67,491,563股A股股票,向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112,485,939股A股股票。
中国北方工业公司和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8.8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发行股票前,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相应调整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将不超过1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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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及中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的核准。
3、短期融资券
2012年8月6日,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发行额度为不超过22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2013年1月11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召开了2013年第1次注册会议,决定接受公司总额为11亿元、有效期截至2015年1月25日的短期融资券注册。该短期融资券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可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2013年3月7日,公司发行了第一期总额为11亿元、期限为一年的短期融资券,并已于2014年3月6日兑付完成。2014年6月27日,公司续发本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7亿元,到期日为2015年6月27日,年利率为5.10%。2014年8月25日,公司续发了本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4亿元,到期日为2015年8月25日,年利率为5.10%。
2013年4月23日,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注册和发行短期融资券,总金额(含已发行的短期融资券金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2013年12月20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召开了2013年第74次注册会议,决定接受公司总额为11亿元、有效期为2年的短期融资券注册。该短期融资券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可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公司于2014年3月14日发行总额为5亿元、期限为一年的短期融资券,并已于2015年3月16日兑付完成。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发行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为6亿元,到期日为2016年4月23日,年利率为4.28%。
有关资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以及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上查阅。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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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现持有金刚玻璃8,660,829股股份,并享有金刚玻璃4.01%的表决权比例。金刚玻璃的董事和关键管理人员均不由本公司任命,本公司也没有以其他方式参与或影响金刚玻璃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或日常经营活动,从而本公司对金刚玻璃公司不具有重大影响,将其作为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核算。
报告期内,公司出售金刚玻璃5,709,171股,产生投资收益25,558,847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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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