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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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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5-033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接到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孙辉永先生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孙辉永先生于4月2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了6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4,247.8万股的0.028%。现将孙辉永先生持股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

 (一)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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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孙辉永先生截至2014年12月31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总数为34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股68,000股,有限售条件股272,000股),由于公司2014年度业绩未达到股权激励的解锁标准,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回购注销其持有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68,000股,截止到2015年4月28日此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已完成。孙辉永先生本次减持68,000股,占其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持有股份总数的20%,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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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有限售条件股份为尚未解锁的限制性激励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孙辉永先生在公司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孙辉永先生本次减持行为未违反上述规定。

 2、孙辉永先生曾在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承诺“在本人申报离任后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销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 孙辉永先生仍在公司担任董事兼副总裁,本次减持行为没有违反上述承诺。

 3、除前述两项内容外,孙辉永先生没有作出其他锁定股份承诺。本次减持行为没有违反《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业务规则、细则、指引和通知。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孙辉永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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