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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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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4月29日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会议应出席董事19人,实到董事19人。

 1.3 本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本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马明哲,首席财务官兼总精算师姚波及财务总监项有志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

 注:本公司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依照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43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规定执行。本公司作为综合性金融集团,投资业务是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持有或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投资收益均属于本公司的经常性损益。

 2.2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会计报表差异说明

 本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列示的净利润以及股东权益,与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列示的并无差异。

 2.3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15年3月31日,本公司总股本为9,140,120,705股,其中A股为5,416,332,249股,H股为3,723,788,456股。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同盈贸易有限公司、商发控股有限公司、隆福集团有限公司属于卜蜂集团有限公司间接全资持股子公司,因具有同一控制人构成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2.4 本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附次级条款)(以下简称“平安转债”)情况

 报告期内平安转债赎回情况

 本公司A股股票自2014年11月11日至2014年12月22日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15个交易日(2014年12月2日至2014年12月22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平安转债(证券代码:113005)当期转股价格(2014年11月11日至2014年12月9日为40.63元/股,自2014年12月10日起调整为41.22元/股)的130%,根据《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附次级条款)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满足平安转债的赎回条件。

 本公司股东大会已经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执行董事单独或共同全权办理平安转债相关事宜,经本公司全体执行董事决议通过,公司已行使平安转债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2015年1月9日)登记在册的平安转债全部赎回。

 截至2015年1月9日收市后,累计有人民币25,965,569,000元平安转债转为本公司A股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629,922,613股,占平安转债转股前已发行股份总额7,916,142,092股的7.96%。平安转债赎回金额为人民币34,431,000元,占发行总额人民币260亿元的0.13%。

 自2015年1月12日起,平安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自2015年1月15日起,本公司的平安转债(113005)、平安转股(191005)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3 季度经营分析

 2015年第一季度,国内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增速有所放缓,但结构调整稳步推进,转型升级势头良好。中国平安继续秉持核心金融业务和互联网金融业务并进发展战略,保险业务稳健增长,品质保持领先;银行业务平稳增长,资产质量稳健;投资业务抓住市场机遇,积极推动业务转型;互联网金融业务继续加快创新发展,应用场景不断丰富。

 回顾201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本公司在以下领域有突出表现:

 得益于各项业务的稳健发展及资本市场的良好表现,2015年第一季度本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9.64亿元,同比增长84.7%;截至2015年3月31日,本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3,147.27亿元,较年初增长8.7%;总资产约4.22万亿元,较年初增长5.2%。

 寿险业务保持稳健发展,代理人队伍不断成长。产险业务快速增长,品质保持领先。

 平安寿险坚持队伍为基、慈善为本、体验驱动、创新发展,致力于内含价值及规模的持续、健康、稳定成长。2015年第一季度,寿险业务实现规模保费1,050.34亿元,同比增长14.4%。盈利能力较强的个人寿险业务实现较快增长,规模保费达931.89亿元,同比增长16.5%,其中,新业务规模保费达308.36亿元,同比增长50.9%;个人寿险业务代理人数量近70万。电销业务实现规模保费29.45亿元,同比增长42.5%,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市场份额稳居行业第一。

 平安产险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模式,走内涵式、精细化的发展道路,促进业务稳健增长。2015年第一季度,平安产险实现保费收入419.05亿元,同比增长20.7%。其中,来自于交叉销售、电话及网络销售的保费收入182.97亿元,同比增长24.1%;车商渠道保费收入81.04亿元,同比增长18.8%。同时,平安产险持续关注业务品质,盈利能力保持良好。

 平安养老险各项业务保持健康增长。2015年第一季度,养老保险业务中,长期险和短期险的业务规模分别为19.93亿元和41.12亿元,市场份额均居行业前列。截至第一季度末,平安养老险的企业年金受托和投资管理资产规模分别为1,055.61亿元和1,152.58亿元,其他委托管理资产166.43亿元,继续保持同业前列。

 银行业务规模稳健增长,经营效率持续提升, 业务转型步伐加快,资产质量整体可控。

 2015年第一季度,平安银行实现净利润56.29亿元,同比增长11.4%;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53.87亿元,同比增长68.0%;成本收入比33.38%,同比下降4.27个百分点,较2014年度下降2.95个百分点,投产效率持续改善。存贷款业务协调发展且增速均领先市场,截至2015年第一季度末,平安银行贷款总额11,241.68亿元,较年初增长9.7%;吸收存款15,784.37亿元,较年初增长3.0%;吸收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增长良好,较年初增长511.33亿元,增幅为22.5%,其中活期存款增量占比32%。平安银行总资产23,047.75亿元,较年初增长5.4%。

 平安银行业务转型步伐加快,推出“银政合作”私募债的新模式,并拓展行业龙头产业基金,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成功发行首笔对公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加速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创新;加快行业事业部布局和专业化经营的步伐。

 受经济增速放缓、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深入推进等影响,部分企业经营困难,平安银行资产质量受到一定影响,但整体可控。截至2015年第一季度末,平安银行不良贷款余额131.98亿元,不良贷款率1.17%,拨备覆盖率173.17%,拨贷比2.03%。平安银行采取“调结构、控风险、强管理、抓创新、促发展”的总体策略,持续推进业务结构和业务模式的调整,不断提高风险管理水平,防范和化解存量贷款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严控新增不良贷款,保持资产质量相对稳定。

 信托业务积极转型、稳健发展,严控项目风险。证券业务抓住市场机遇,积极推进战略转型。

 平安信托持续探索创新,推进业务转型,保持稳步增长。2015年第一季度,受宏观经济下行与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影响,信托业整体呈平稳发展态势,但规模增速明显放缓。平安信托积极应对市场挑战,在保持业务稳步运行同时,主动推动转型,以“成为中国最大、最领先的信托公司”为战略目标,初步搭建完成“私人财富管理业务”、“私募投行与机构资产管理业务”、“金融同业业务”及“PE股权投资业务”四大核心业务板块。截至2015年3月31日,信托资产管理规模4,005.80亿元,其中集合信托占比达70.8%,业务结构优于同业。平安信托始终严守业务风险底限、持续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各项风险管理指标持续高于监管要求标准。

 平安证券继续推进战略转型,建立差异化竞争优势,抓住资本市场快速发展机遇,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7.51亿元,同比增长158.3%;净利润6.40亿元,同比增长158.1%。通过集团内部客户迁徙、互联网引流实现海量获客,经纪业务累计新增客户达到28.9万,同比增长超过18倍,创历史新高;融资融券业务的规模同比增长180.5%;完成3家IPO项目和4家信用债的发行,并积极部署PPP与私募发行公司债业务。

 互联网金融业务保持高速增长,陆金所P2P交易规模全国领先,万里通交易规模迅速增长。

 平安集团继续推进“一扇门、两个聚焦、四个市场”的互联网金融战略,互联网金融业务保持高速增长。截至2015年3月31日,平安互联网用户规模近1.59亿。陆金所、万里通、平安付、平安金融科技等互联网金融业务公司的用户总量达1.04亿,其中,持有传统金融产品用户数超过4,059万,占比达38.9%。同时,移动端业务快速发展,APP总用户规模达2,864万,较年初增长45.3%。

 陆金所继续凭借其低成本、多产品、高流动性与优质客户体验等优势受市场追捧。截至2015年3月31日,零售注册用户数已突破800万,机构注册用户超过4,000家;2015年第一季度,陆金所金融资产交易规模同比增长近18倍,其中P2P交易规模同比上涨近3倍,保持中国P2P市场第一的地位。

 万里通致力于成为中国最大的通用积分平台。2015年第一季度,万里通新增积分发放7.70亿元,同比增长104.9%;累计交易规模达到24.75亿元,同比增长361.8%,其中移动端占比50.9%。截至2015年3月31日,万里通拥有7,746万注册用户。

 平安金融科技围绕平安“一个客户、一个账户、多个产品、一站式服务”的一账通综合资产管理平台及一账通APP,为用户提供安全、准确、实时的互联网金融账户服务。截至2015年3月31日,一账通注册用户超过4,400万,为用户管理资产近5,300亿元。

 平安付为平安集团互联网金融布局提供核心支付平台。2015年第一季度,平安付处理各类支付交易2,024亿元,壹钱包移动端理财产品销售额达170亿元,互联网金融规模效益加速提升。

 展望未来,国内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全面深化改革持续释放政策红利,经济形势有望缓中趋稳,金融业运行效率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断提升,行业将迎来重大挑战和机遇。本公司将密切关注外部环境的变化,继续保持核心金融业务行业领先的同时,加快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发展步伐,努力把平安建设成为“国际领先的个人金融生活服务提供商”。

 §4 重要事项

 4.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主要财务指标增减变动幅度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2)财务报表主要项目变动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4.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认购平安银行非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2014年7月15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认购平安银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平安资管认购平安银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议案》,决定以自有资金认购平安银行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份,认购比例为平安银行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数量的45%-50%,并通过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受托管理的保险资金认购平安银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股份,认购比例为平安银行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数量的50%-60%,认购优先股的具体比例以相关监管部门批复为准。

 2015年4月1日,本公司公告提及本公司与平安银行签署补充协议,对本公司认购平安银行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份相关条款明确如下:本公司认购平安银行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份的比例为不超过平安银行本次发行股份总数的50%,并将根据竞价结果,按照发行后持有平安银行股份比例58%足额认购。本公司认购的股份,自平安银行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该等股份,在限售期内既不在非关联企业间出售转让,也不在关联企业间转让处分,也不就该限售股份作出其他任何权益处分的安排。

 2015年4月25日,本公司公告提及平安银行于2015年4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平安银行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申请,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4.3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股东承诺

 本公司于2010年2月22日接获原深圳市新豪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林芝新豪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深圳市景傲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林芝景傲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原深圳市江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工布江达江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三家股东的书面通知。根据该等书面通知,林芝新豪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林芝景傲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将在5年内以在二级市场公开出售和大宗交易相结合的方式减持,每年减持本公司的股份将分别不超过389,592,366股A股股份及331,117,788股A股股份的30%。工布江达江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拥有本公司A股股份中的88,112,886股在5年内也将以在二级市场公开出售和大宗交易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减持,每年减持本公司的股份将不超过88,112,886股A股股份的30%。

 截至2015年3月31日,上述承诺已经履行完毕,没有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与深发展重大资产重组所作出的承诺

 (1) 本公司承诺,与深发展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在本公司作为深发展的控股股东期间,针对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拟从事或实质性获得深发展同类业务或商业机会,且该等业务或商业机会所形成的资产和业务与深发展可能构成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从事与深发展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以避免与深发展的业务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

 (2) 本公司承诺,在与深发展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就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深发展之间发生的构成深发展关联交易的事项,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与深发展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通过与深发展的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深发展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3) 本公司承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在本公司作为深发展的控股股东期间,将维护深发展的独立性,保证深发展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彼此间独立。

 截至2015年3月31日,上述承诺仍在履行之中,没有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发行平安转债所作出的承诺

 本公司在发行平安转债期间,就部分下属公司涉及自用物业建设项目及养老社区建设项目,本公司承诺,目前及未来都将严格遵守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的相关规定,遵守专地专用原则,不变相炒地卖地,不利用投资养老和自用性不动产的名义开发和销售商品住房。

 截至2015年3月31日,上述承诺仍在履行之中,没有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认购平安银行非公开发行1,323,384,991股新股所作出的承诺

 本公司就认购平安银行非公开发行1,323,384,991股新股承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2014年1月9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在本公司关联机构(即在任何直接或间接控制本公司、直接或间接受本公司控制、与本公司共同受他人控制的人)之间进行转让不受此限。锁定期满之后,本公司可以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处置本次发行的股份。

 截至2015年3月31日,上述承诺仍在履行之中,没有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根据一般性授权配售新H股作出的承诺

 本公司已向H股配售代理承诺,除了(1)594,056,000股配售股份的发行及除非根据(2)在本公司股份期权计划下向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本公司的相联公司的员工(包括董事)发行、发售或授予的任何股份或其他证券(包括权利或期权)的发行,或(3)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规定以股份配发替代本公司股份的全部或部分分红而发行的以股代息或类似安排,或(4)本公司已发行的可转换债券的转换外,在任何情况下如果没有H股配售代理的事前书面同意,自2014年11月30日起,直到配售协议终止之日及从2014年12月8日起满180天为止(两者中较早者),本公司及其任何联属公司不会且不会由任何人代表本公司及其任何联属公司:

 (a) 发行、发售、出售、质押、订约出售或另行处置或授出选择权、发行认股权证或授出赋予人士认购或购买任何本公司任何股份或证券,或任何可转换、交换或赋予权利认购或购买本公司任何股份或证券、代表本公司任何股份或证券之其他文据;或

 (b) 订立任何掉期或其他协议以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公司任何股份或证券拥有权之任何经济后果;或

 (c) 订立任何具备与任何上述者相同经济影响或旨在或可合理预期导致或同意从事上述者之交易,不论任何(a)、(b)或(c)项所述类型交易以交付本公司任何股份或证券或以现金或其他方式结算;或

 (d) 公布或另行告知公众其进行任何上述者之意向。

 截至2015年3月31日,上述承诺仍在履行之中,没有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4.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4.5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15年3月19日,本公司董事会建议,以最新股本9,140,120,705股为基数,派发公司2014年度末期股息,每股派发现金股息0.50元(含税),共计4,570,060,352.50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2015年度;此外,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共转增9,140,120,705元。

 该利润分配方案须经2015年6月15日举行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4.6担保情况

 单位: 人民币百万元

 ■

 注:上表中的数据未包含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平安银行等按照监管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开展的金融担保业务的数据。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马明哲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318 证券简称:中国平安 公告编号:临2015-023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5日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29日在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星河发展中心大厦419会议室、香港中环干诺道中8号遮打大厦11楼中国平安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大会议室以视频联通方式同步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9人,实到董事19人,会议有效行使表决权票数19票。本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本公司董事长马明哲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截至2015年3月31日止3个月的未经审核业绩公布》

 《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挂网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金绍樑先生任中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318 证券简称:中国平安 公告编号:临2015-024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7日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27日至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7人,会议有效行使表决权票数7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议,意见如下:

 (1)《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3)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金绍樑先生任中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318 证券简称:中国平安 编号:临 2015-025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网上投资者交流会的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15年4月3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本公司网站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予以披露。为了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方便投资者了解本公司的情况,本公司拟于2015年5月5日(星期二)下午2:00-4:00在全景网举行网上投资者交流会,路演网址为http://www.p5w.net,会议提问语言可以为简体中文和英文,问题回答统一为简体中文。

 本公司管理层届时将就公司业绩及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欢迎广大股东及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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