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0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次审议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董事会以现场方式召开,董事孙为民先生、陈俊杰先生,独立董事徐光华先生、沈厚才先生因其他安排,未能到场参加会议,以通讯方式参加。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近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忠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华志松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否

 单位:千元

 ■

 注:1、上述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据填列。

 2、依据财政部要求,公司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第2号、第9号、第30号等七项准则,本季度报告对2014年一季度公司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其他综合收益”会计科目进行重新列示,无其他调整。具体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

 公司报告期末至季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千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注1:控股股东张近东先生及其全资子公司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因认购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了相关《承诺函》,承诺其拥有的全部苏宁云商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即2012年7月10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注2:作为公司董事,金明先生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行锁定;

 注3:北京弘毅贰零壹零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购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该部分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2012年7月10日)起限售三十六个月。

 注4:公司2014年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30日前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完成公司股票购买,该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自2014年10月9日起满十二个月不进行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055号公告)。

 注5:公司股东股票质押主要原因为张近东先生为其全资子公司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认购本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进行融资等相关融资事项提供质押担保,以及张近东先生为向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借款支持,以其持有的公司1.78亿股股份向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取得资金。

 注6: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2013年7月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21,664,703股,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29%。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连锁发展

 大陆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O2O发展,探索云店模式,推进超市、红孩子店面开业,升级门店在体验、服务、本地化营销的能力;同时加快渠道下沉、加速农村市场的网络布局,开设苏宁易购服务站。报告期内,公司新开常规店15家,超市店1家,红孩子店面2家,此外调整/关闭各类店面40家。

 截止2015年3月31日,公司在大陆地区已进入290个地级以上城市,拥有连锁店面合计1628家(旗舰店336家,中心店431家,社区店785家,县镇店58家,红孩子店10家,超市店5家,乐购仕店3家)。

 国际市场

 持续优化店面布局,香港地区调整关闭店面1家,日本市场新开店面2家,调整关闭店面1家,截止2015年3月31日,香港、澳门地区合计拥有28家店面,日本市场合计拥有18家店面。

 综上,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合计拥有店面1674家。

 一季度,随着公司O2O转型成效的逐步显现,可比店面(指2014年1月1日当日及之前开设的店面)销售收入增长较快,同比增加14.97%。

 (二)经营结果及原因分析

 ■

 1、营业收入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聚焦渠道建设、商品运营及服务提升,收入实现较快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4.48亿元,同比增加28.77%,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加29.06%。随着超市、母婴等专业频道的发展,商品丰富度进一步提升,同时购物体验持续优化,加强特色营销产品如大聚惠折扣促销活动等推广,报告期内互联网业务实现快速增长。一季度线上业务实现自营商品销售收入58.97亿元(含税),开放平台实现商品交易规模(指已完成收款及配送服务的订单金额,并剔除了退货影响)为11.77亿元(含税),一季度实现线上平台实体商品交易总规模为70.74亿元(含税),同比增长101.54%。整体来看,公司商品销售规模(含税,区域上涵盖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及日本市场,包括线上线下自营及开放平台,以及提供的售后服务)为345亿元,同比增长31.50%。

 2、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水平保持相对稳定,一季度综合毛利率为16.19%。

 3、现阶段,公司仍处于O2O模式转型的投入期,为有效提升品牌认知度持续加大在品牌宣传、营销推广等方面的投入;加强人员薪酬激励、继续引进高素质专业人员;同时基于长远发展公司在物流资产、IT技术方面不遗余力的持续超前投入。此外上年为收购PPTV股权,公司新增并购贷款,报告期内计提利息增加,由此带来财务费用同比增加433.92%。报告期内公司三项费用率合计为17.40%。

 4、报告期内,公司完成PPTV 20%股权的受让,对PPTV投资比例增加至64%,PPTV由原来的联营企业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于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在合并财务报表中,需要在购买日对原持有的44%股权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此外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获得收益,由此带来投资收益同比增加442.82%。

 5、报告期内,公司利润亏损收窄及PPTV合并报表带来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有所变动。

 综上所述,带来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较上年同期增加22.17%、22.45%、23.44%。

 (三)资产、负债及权益类分析

 ■

 1、报告期内,公司完成PPTV其他股东持有的20%股权的受让,将PPTV业务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由此带来长期股权投资、其他非流动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较期初分别减少86.59%、59.40%、65.89%。

 2、主要是由于公司将控股子公司PPTV并入合并报表,带来应收广告费的增加,由此带来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87.11%。

 3、报告期内公司收回到期投资理财产品,由此带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下降31.65%。

 4、报告期内,PPTV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收购后的合并成本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商誉,由此带来商誉较期初增加370.67%。

 5、报告期内,公司香港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PPTV等因业务需要,申请银行短期借款,由此带来短期借款余额较期初增加31.49%。

 6、报告期内公司预售自建店配套物业,以及公司开展促销活动所产生的客户预付款增加,由此带来预收款项较期初增加30.63%。

 7、报告期内,公司缴纳所得税费用,带来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30.12%。

 8、报告期内公司计提新一季度80亿元公司债利息以及并购贷款利息等,由此带来应付利息较期初增加284.09%。

 9、报告期内,PPTV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时评估增值部分带来的递延所得税负债较期初增加159.26%。

 (四)现金流量分析

 ■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82.62%,主要是由于销售收入增长较快带来经营性现金流入相应增加,同时,公司充分运用银行信用政策,较多采用银行承兑支付供应商货款,此外公司库存周转同比改善,运营资金效率有所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增加284.02%,主要原因是子公司LAOX实施新股发行,收到募集资金。

 综上,报告期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19.27亿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业绩亏损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近东

 201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云商 公告编号:2015-021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