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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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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赵美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强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学忠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2015年2月5日完成郴州雄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雄风环保,即原郴州雄风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收购,故雄风环保自2015年2月份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1.5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1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三、 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资产负债表项目及原因

 ■

 ■

 原因说明:

 1.货币资金期末较期初增加,主要系本期收到定向增发募集资金及雄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雄风环保”)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2.其他应收款期末较期初增加,主要系本期黄金套期保值业务期货保证金增加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系本期黄金产品套期保值业务新增期货套保合约所致;

 4.长期股权投资期末较期初增加,系本期雄风环保纳入合并范围所致(雄风环保对永兴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始投资200万元,持股比例4%);

 5.商誉期末较期初增加,系收购雄风环保实际支付对价与其资产基础法评估值及过渡期收益之差额所致;

 6.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期末较期初增加,主要系本期黄金租赁业务增加所致;

 7.预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系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雄风环保销售预收款所致;

 8.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减少,主要系本期支付上年度应交企业所得税所致;

 9.应付利息期末较期初增加,主要系季末提取应支付短期、长期借款利息及黄金租赁业务的融资租赁费所致;

 10.其他应付款期末较期初增加,主要系本期雄风环保纳入合并范围及公司收购雄风环保的对价中现金支付部分尚未支付所致;

 11.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较期初增加,主要系黄金租赁业务公允价值变动产生浮盈确认的所得税时间性差异所致;

 12.资本公积期末较期初增加,主要系收购雄风环保及定向增发溢价所致;

 13.上表中其他各项目变动,均主要系本期雄风环保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3.1.2 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利润表项目及原因

 ■

 原因说明:

 1.财务费用本期较上期增加,主要系本期新增借款和黄金租赁业务融资所支付的利息、手续费及租赁费用及雄风环保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2.资产减值损失(转回金额)本期较上期减少,主要系五龙黄金金原矿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期转回减少所致;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较上期增加,主要系黄金租赁业务公允价值变动产生浮盈所致;

 4. 投资收益本期较上期减少,主要为黄金租赁融资,租赁黄金变现损失增加所致;

 5.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期增加,系新纳入合并范围的雄风环保收到政府补助所致;

 6.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期增加,主要系新纳入合并范围的雄风环保支付赞助款所致;

 7.上表中其他各项目变动,均主要系本期雄风环保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3.1.3 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现金流量表项目及原因

 

 ■

 原因说明:

 1.支付给职工以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期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上年提取的绩效工资及雄风环保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较上期减少,主要系本期黄金套期保值业务缴纳的期货保证金减少所致;

 3.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本期较上期增加,系本期重大资产重组定向发行股份募集的配套资金到账所致;

 4.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期较上期减少,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收到民生银行借款3,140万元,而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雄风环保新增借款1,850万元;

 5.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较上期增加,主要系融资方式改为黄金租赁及雄风环保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6.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期增加,系支付的银行贷款利息及黄金租赁业务租赁费增加所致;

 7.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较上期增加,系本期支付定向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承销费及并购贷款财务顾问费所致;

 8.上表中其他各项目变动,均主要系本期雄风环保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通过发行股份与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郴州雄风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简称“本次交易”)。截止本报告发布之日,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年2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向谭雄玉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34号),中国证监会核准了本次交易方案。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过户、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股份发行登记等事项已办理完毕。本次交易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及其他相关公告。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2014年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中对公司及持股5%以上股东在2012年、2013年及2014年重大资产重组中做出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进行了详细披露,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承诺事项,承诺人均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无违反承诺的情况。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2015-021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4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巨山路燕西台21栋4单元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赵美光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形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周新兵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201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市公司2014年度合并净利润为228,872,165.81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为256,113,926.14元;母公司2014年度净利润为-18,192,192.92元,未分配利润为-363,865,236.98 元。2014年度公司实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郴州雄风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因公司正处于发展阶段,现金需求较大,本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6、 议案名称:《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聘任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公司将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材料。

 9、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中,议案5和议案8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涛、黄娜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临2015-022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5年 4月 27日、4月 28日、4月 29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存在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不存在公司及有关人员泄漏尚未披露的信息的情形;

 3、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4、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赵美光先生发函问询,除公司已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至少未来 3 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已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公司代码:600988 公司简称:赤峰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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