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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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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胡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韦剑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春燕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公司于2014年7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扬州万运拟与泰达发展签订 Y-MSD 委托项目咨询服务合同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扬州万运拟与泰达发展签订《Y-MSD 委托项目咨询服务合同书》,委托泰达发展为 Y-MSD 提供项目前期、规划设计、招标施工、招商策划、物业运营管理准备等项目咨询服务,费用共计2,400万元,请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扬州万运拟与泰达发展签订 Y-MSD 委托项目咨询服务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 》(编号:2014-57)。报告期内,公司向泰达发展支付了80万元。

 2. 公司于2014年12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拟出资 544 万元认购北方信托的增资份额,请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增资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编号:2014-91)。报告期内,公司已支付增资款。增资后的持股比例,需待北方信托本次增资事项经相关部门批复后方可确定。

 3. 2015年4月3日,根据和谐成长基金的实际出资进度,公司完成了第十二次出资,共计7,363,321元。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董事长: 胡军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5-35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会议召开地点: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报告厅

 2. 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 议案8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泰达集团回避表决。

 4. 议案10、13、16和17为特别决议事项,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内容详见《2014 年度股东大会材料汇编》(更新后)。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15年5月5日14:30 召开2014 年度股东大会,并于2015年4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了《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32),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四)会议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5日(星期二)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4日15:00至2015年5月5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采用网络投票方式的,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股东只能采取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 截止2015年4月2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七)会议地点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报告厅(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56号泰达大厦20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核事项合法性和完备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已经2014年12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2015年3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2015年4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相关资料完整。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并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14年度总经理业务工作报告》;

 4. 《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 《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 《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 《关于向泰达集团支付担保费额度的关联交易议案》;

 9. 《关于审批2015年度融资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贷款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 议案》;

 10. 《关于审批2015年度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

 11. 《关于审批2015年度土地竞标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

 12. 《关于审批2015年度垃圾发电项目投标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

 13.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4.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5. 《关于制定<内部问责制度>的议案》;

 16. 《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蓝盾对其全资子公司兴实化工发行1.5亿元中小企业私募债提供担保的议案》;

 17. 《关于三级子公司扬州昌和为三级子公司扬州华广综合授信5,500万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的议案》。

 特别强调事项:议案8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泰达集团回避表决。议案10、13、16和17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披露情况: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材料汇编》(更新后)。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法:

 1. 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15年4月28日下午收市时持有“泰达股份”股票的凭证原件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3. 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15年4月28日下午收市时持有“泰达股份”股票的凭证原件办理登记;

 4. 股东可以采用电话、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5年4月30日和2015年5月4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652

 2. 投票简称:泰达投票

 3. 投票时间:2015年5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 在投票当日,“泰达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 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次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所示: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4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5月5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谢剑琳女士、王菲女士;联系电话:022-23201272;联系传真:022-23201277;电子邮箱:dm@tedastock.com。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四)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四)《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五)《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材料汇编》(更新后)。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30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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