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接A19版)

 ■

 ■

 5.2信托资产

 5.2.1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

 5.2.2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

 6、会计报表附注

 6.1年度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的变化。

 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6.2或有事项说明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为舟山市海运公司提供243万元借款担保(舟山市海峡汽车轮渡有限责任公司为此事向本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注:该担保系宝钢集团有限公司1998年并购舟山信托前的历史遗留问题。

 6.3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本公司2014年未发生重要资产的转让。

 6.4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以下为母公司口径)

 6.4.1固有资产经营情况

 6.4.1.1按信用风险五级分类结果披露信用风险资产的期初、期末数

 表6.4.1.1(单位:万元)

 ■

 注:不良资产合计=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6.4.1.2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的期初、本期计提、本期转回、本期核销、期末数。

 表6.4.1.2(单位:万元)

 ■

 注:公司于以前年度对华宝证券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了7,066.23万减值准备,根据目前华宝证券的经营情况,实际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已不存在减值迹象。

 6.4.1.3固有业务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4.1.3(单位:万元)

 ■

 6.4.1.4固有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名称、占被投资企业权益比例、主要经营活动及投资收益情况等。

 表6.4.1.4(单位:万元)

 ■

 注:投资收益的口径为影响2014年损益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金额。

 6.4.1.5固有贷款的企业名称、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和还款情况等。

 无。

 6.4.1.6表外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按照代理业务、担保业务和其他类型表外业务分别披露。

 表6.4.1.6(单位:万元)

 ■

 注:表中担保业务为1998年公司并购重组前为舟山市海运公司提供的243万元借款担保,舟山市海峡汽车轮渡有限责任公司为此事向本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6.4.1.7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表6.4.1.7(单位:万元)

 ■

 注:1、投资银行业务收入为我司信托业务收取的财务顾问费;

 2、以上收入结构表为规定格式,故此处收入合计未含汇兑损益。

 本年度公司(母公司口径)实现信托业务收入总额96,310.15万元,其中以手续费及佣金确认的信托业务收入金额84,198.34万元,以业绩报酬形式确认的信托业务收入(浮动报酬)金额12,111.81万元,无以其他形式确认的信托业务收入。

 6.4.2披露信托资产管理情况

 6.4.2.1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4.2.1(单位:万元)

 ■

 6.4.2.1.1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

 表6.4.2.1.1(单位:万元)

 ■

 6.4.2.1.2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

 表6.4.2.1.2(单位:万元)

 ■

 6.4.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本公司本年度终止的信托项目个数为137个,本金合计为4,770,941.96万元,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为6.36%。

 6.4.2.2.1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6.4.2.2.1(单位:万元)

 ■

 6.4.2.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表6.4.2.2.2(单位:万元)

 ■

 6.4.2.2.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6.4.2.2.3(单位:万元)

 ■

 6.4.2.3本年度新增的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

 表6.4.2.3(单位:万元)

 ■

 6.4.2.4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公司重视信托行业转型机遇,加大信托业务创新,不断提升信托服务水平、资产管理能力和信托品牌,提高了公司的专业化和差异化的市场地位。公司顺应监管要求,注重风险控制,提高主动管理水平,通过创新开拓新的业务和市场以保持竞争优势。具体包括:公司通过“流通宝”服务平台,积极探索信托产品向标准化发展,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出了改善信托产品市场流动性的可行性措施和方案,为信托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做出了有益尝试;公司在过往产融结合实践经验下,与宝钢集团在证券投资、投融资、金融服务等方面开展合作;公司发行了境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信托计划,运用股权激励与QDII的合作,开辟了受托境外理财业务新的发展方向;公司还探索电子化手段在信托业务及服务中的运用,充分发挥互联网在信息传输和处理方面的优势,同时也为客户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安全的服务体验。

 6.4.2.5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本公司遵守信托法和信托文件对受托人义务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管理信托财产时,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没有损害受益人利益的情况。本公司无因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6.5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5.1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等。

 表6.5.1(单位:万元)

 ■

 注:“关联交易”定义应以《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有关规定为准。

 6.5.2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等。

 表6.5.2(单位:万元)

 ■

 6.5.3逐笔披露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5.3.1固有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1(单位:万元)

 ■

 6.5.3.2信托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2(单位:万元)

 ■

 6.5.3.3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金额,包括余额和本报告年度的发生额。

 6.5.3.3.1固有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3.1(单位:万元)

 ■

 注:以固有资金投资公司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受益权,或购买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的信托资产均应纳入统计披露范围。

 6.5.3.3.2信托项目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3.2(单位:万元)

 ■

 注:以公司受托管理的一个信托项目的资金购买自己管理的另一个信托项目的受益权或信托项下资产均应纳入统计披露范围。

 6.5.4逐笔披露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详细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上述情况。

 6.6会计制度的披露

 本报告期公司固有业务(自营业务)及信托业务均执行2006版《企业会计准则》。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根据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实绩,对2014年度利润进行如下分配:

 1、当年利润总额:806,774,973.90元;

 2、所得税费用:183,822,049.05元(已考虑纳税调整和递延税款);

 3、净利润:622,952,924.85元;

 4、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2,295,292.49元;

 5、按照《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按照税后利润10%提取信托赔偿准备金62,295,292.49元;

 6、按照《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规定》规定,按照税后外汇利润的50%提取外汇资本准备金251,477.81元;

 7、按照《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银行信贷损失计提指引》规定,按照金融企业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期末余额的1.5%扣除年初一般风险准备余额,提取一般风险准备16,488,188.81元;

 8、2014年当年我司可分配利润481,622,673.25元;

 9、2010年因华宝投资对华宝证券增资,我司对华宝证券持股比例由99.922%降至40.5592%,相应核算办法也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并进行追溯调整。该事项导致未分配利润增加19,444,824.24元(2014年之前影响金额116,864,101.02元已在2013年全部分配,当年数据已包含在上述第8条中);

 10、因截止2013年利润(包含我司用现金垫付的因对华宝证券核算方法转变形成的未分配利润)已全部分配,2014年末我司累计可分配利润481,622,673.25元,其中因对华宝证券核算方法转变形成的未分配利润19,444,824.24元并未实际得到分配,考虑到我司如对此部分进行利润分配的话需要实际垫付现金,将直接影响经营活动和净资本总额。故对华宝证券权益法核算影响的利润部分暂不作分配;

 11、综上,2014年可分配利润462,177,849.01元,考虑到公司发展规划及业务拓展的需求,分配2014年利润102,040,816.33元,其中宝钢集团有限公司100,000,000.00元,舟山财政2,040,816.33元。

 7.2主要财务指标

 表7.2

 ■

 注:资本利润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100%

 人均净利润=净利润/年平均人数

 平均值采取年初、年末余额简单平均法。

 公式为:a(平均)=(年初数+年末数)/2

 7.3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无。

 8、特别事项揭示

 8.1本报告期内公司无股东变动情况。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4年7月,原董事夏小军因工作调离舟山市财政局,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经舟山市财政局发函推荐,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决议:免去夏小军公司董事职务,选举俞志龙为公司董事。2014年11月,上海银监局核准、批复俞志龙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8.3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2014年11月,经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第十九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上海银监局关于同意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沪银监复[2014]848号)批准,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亿元(含1500万美元)增加至人民币37.44亿元(含1500万美元),各股东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8.4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有两个信托计划涉及重大诉讼。融资方违约,我司对融资方以及担保方提起了诉讼。目前,本案正在进行审理。

 8.5本报告期内无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8.6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后提出整改意见的,应简单说明整改情况。

 ■

 8.7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报告期内发布《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及章程修改的公告》,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37.44亿元(含1500万美元),披露时间为2015年1月6日,《上海金融报》A11版。

 8.8银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无

 9、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报告期内,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没有发现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法违纪和有损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上接A19版)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