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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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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15-020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暨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详见2015年4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18)。2015年4月2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占公司股份47.11%)发来的《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和提议增加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出增加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临时议案《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并提名补选顾涧清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简历见附件),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根据《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因此,鉴于公司控股股东提出的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程序符合上述规定,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15年4月9日刊登的《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原定的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及股权登记日等相关事项均保持不变。公司董事会就增加提案后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 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7日(星期四)

 4.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2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1日15:00至2015年5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1113号广州日报印务中心四楼会议室

 6. 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5月7日下午15时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4.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7.审议《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本议案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8.审议《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上述1-8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5年4月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 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及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的股票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本人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年5月11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登记时间:2015年5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2015年5月12日上午9:00-11:30。

 2.登记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观绿路41号402室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0)83569335、83569331

 传 真:(020)83569332

 联 系 人:公司证券部邓先生、谢小姐

 四、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181;投票简称:传媒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以100.00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即“总议案”,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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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①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②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③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1日15:00至2015年5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 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 其它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半小时前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核对身份及签到入场。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

 2.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1: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我单位(本人)以下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下列议案表决如下(在议案表决栏中用“√”表示审议结果):

 ■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持股数: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备注:议案1-9,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的表决栏中用 “√”明确授意代理人投票;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2:董事候选人简历

 顾涧清先生:1957年10月出生,籍贯江苏连云港,毕业于广东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高级编辑职称。1974年10月-1976年8月,广东省兴宁县合水农场知青;1976年8月-1978年12月,任江苏省连云港市墟沟林场政工组干事兼机关团支部书记;1978年12月-1981年2月,在江苏师范学院学习;1981年2月-1981年8月,任连云港市墟沟中学教师;

 1981年8月-1991年1月,任中共连云港市委宣传部理论科干事、科长(副处级);1991年1月-1991年12月,挂任连云港市罐头食品总厂副厂长;1991年12月-1998年2月,先后任广州市社会科学院发展研究所副所长、城市管理所副所长、所长;1998年2月-2003年4月,先后任广州市委宣传部理论处副处长、处长(期间:1999年9月-2002年7月,在广东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学习)。2003年4月-2009年7月,任广州日报社副总编辑、纪检组长(2004年12月起)、社务委员、市社科联兼职副主席;2009年7月-2015年3月,任广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书记、主席;2015年3月至今,任广州日报报业集团党委委员、书记,集团管理委员会主任,广州日报社社长,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临时党委书记、董事长。现兼任广东省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馆员、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兼职副主席、广东文史学会副会长、广东精神文明建设学会副会长、广东文化学会副会长、广东社会学学会副会长。

 本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本人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本人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补选后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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