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6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招商产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二零一五年第一号)

 重要提示

 招商产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2月16日《关于核准招商产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92号文)核准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2年3月21日正式生效。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招募说明书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3月21日,有关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14年12月31日,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8楼

 设立日期:2002年12月27日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8楼

 电话:(0755)83196351

 传真:(0755)83076974

 联系人:曾倩

 注册资本:人民币2.1亿元

 股权结构和公司沿革: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2年12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100号文批准设立,是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已经由人民币一亿元(RMB100,000,000元)增加为人民币二亿一千万元(RMB210,000,000元)。

 2007年5月,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受让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公司10%、10%、10%及3.4%的股权;公司外资股东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受让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3.3%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3.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3.3%,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3.3%。

 2013年8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074号文批复同意,荷兰投资公司(ING Asset Management B.V.)将其持有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1.6%股权转让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1.7%股权转让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全部股权的5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全部股权的45%。

 公司主要股东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总行设在深圳,业务以中国市场为主。招商银行于2002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036)。2006年9月22日,招商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396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百年招商局旗下金融企业,经过多年创业发展,已成为拥有证券市场业务全牌照的一流券商。2009年11月,招商证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600999)。

 公司本着“长期、稳健、优良、专业”的经营理念,力争成为客户推崇、股东满意、员工热爱,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专业化的资产管理公司。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介绍:

 张光华,男,博士。历任国家外汇管理局计划处处长,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广东发展银行行长、党委副书记,2007 年4 月起于招商银行任职,曾任副行长等职务,现任招商银行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现任公司董事长。

 邓晓力,女,毕业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2001年加入招商证券,期间于2004年1月至2005年9月被中国证监会借调至南方证券行政接管组工作,参与南方证券的清算;在加入招商证券前,曾在美国纽约花旗银行从事风险管理工作。现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分管风险管理、公司财务、清算及培训工作;中国证券业协会财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副主任。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金旭,女,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1993年7月至2001年11月在中国证监会工作。2001年11月至2004年7月在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4年7月至2006年1月在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6年1月至2007年5月在梅隆全球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任首席代表。2007年6月至2014年12月担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1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董事。

 李俊江,男,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德国不莱梅大学客座教授、美国印第安纳大学经济系高级访问学者。现任吉林大学经济学院院长、金融学院院长、社会科学学部学术委员会主任、美国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世界经济学会副秘书长、中国美国经济学会副秘书长、教育部经济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共吉林省委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吉林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莉,女,高级经济师。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昆明军区三局战士、助理研究员;国务院科技干部局二处干部;中信公司财务部国际金融处干部、银行部资金处副处长;中信银行(原中信实业银行) 资本市场部总经理、行长助理、副行长等职。现任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联办)常务干事兼基金部总经理; 联办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蔡廷基,男,毕业于香港理工学院(现为香港理工大学)会计系。历任香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副经理、经理,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办事处执行合伙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上海首席合伙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华东华西区首席合伙人。现为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上海市静安区政协委员、上海市静安区归国华侨联合会名誉副主席。兼任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香港上市公司的非执行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孙谦,男,新加坡籍,经济学博士。1980年至1991年先后就读于北京大学、复旦大学、 William Paterson College 和 Arizona State University并获得学士、工商管理硕士和经济学博士学位。曾任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厦门大学任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院长及特聘教授、上海证券交易所高级访问金融专家。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特聘教授和财务金融系主任。兼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博士后工作站导师,科技部复旦科技园中小型科技企业创新型融资平台项目负责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卫华,女,1981年07月――1988年8月,曾在江苏省连云港市汽车运输公司财务部门任职;1983年11月――1988年08月,任中国银行连云港分行外汇会计部主任;1988年08月――1994年11月,历任招商银行总行国际部、会计部主任、证券业务部总经理助理;1994年11月――2006年02月,历任招银证券、国通证券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稽核审计部总经理; 2006年03月――2009年04月,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监察总审计师;2009年04月起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周松,男,武汉大学世界经济本科专业,硕士学历。1997年2月加入招商银行,1997年2月至2006年6月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资金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6年6月至2007年7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2007年7月至2008年11月任招商银行武汉分行副行长。2008年11月至2010年6月担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0年6月起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2012年9月起任招商银行总行业务总监兼总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

 江勇,男,对外经贸大学经济学硕士。1984年北京师范大学任教;1996年国际商报跨国经营导刊副主编;2003年中国金融家主编助理;2005年钱经杂志主编;2008年加入招商基金,现任市场部总监、公司监事。

 庄永宙,男,清华大学工学硕士。1996年加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科技处;1997年加入招商银行总行电脑部;2002年起参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公司成立后曾任信息技术部高级经理、副总监,现任信息技术部总监、公司监事。

 罗琳,女,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1996年加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先后担任项目经理、高级经理、业务董事;2002年起参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公司成立后先后担任基金核算部高级经理、产品研发部高级经理,副总监,现任产品研发部总监、公司监事。

 王晓东,女,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南方证券有限公司深南中路营业部总经理、深圳特区证券总经理助理、巨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副总经理、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2007年加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9月至2010年3月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长,现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欧志明,男,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及法学双学士、投资经济硕士;2002年加入广发证券深圳业务总部任机构客户经理;2003年4月至2004年7月于广发证券总部任风险控制岗从事风险管理工作;2004年7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法律合规部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现任公司督察长兼董事会秘书,兼任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2、本基金基金经理介绍

 马龙,男,中国国籍,经济学博士。2009年7月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员,从事宏观经济、债券市场策略、股票市场策略研究工作,2012年11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部,曾任研究员,从事宏观经济、债券市场策略研究,现任招商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4年3月27日至今)、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4年12月5日至今)、招商招利1个月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4年9月25日至今)、招商产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5年4月1日至今)及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5年4月1日至今)。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包括:张国强先生,管理时间为2012年3月21日至2013年10月19日;胡慧颖女士,管理时间为2012年3月21日至2015年1月5日;吴伟明先生,管理时间为2014年11月22日至2015年4月14日。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如下成员组成:总经理金旭、总经理助理兼投资管理一部负责人袁野、总经理助理兼全球量化投资部负责人吴武泽、总经理助理兼投资管理二部负责人杨渺、总经理助理兼投资管理四部负责人王忠波、交易部总监路明。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银行”)

 住所:北京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东方文化大厦北楼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成立时间:1987年4月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67.873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批准设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函[1987]14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4]125号

 联系人:中信银行资产托管部

 联系电话:010-65558812

 传真:010-65550832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中信银行(601998.SH、0998.HK)成立于1987年,原名中信实业银行,是中国改革开放中最早成立的新兴商业银行之一,是中国最早参与国内外金融市场融资的商业银行,并以屡创中国现代金融史上多个第一而蜚声海内外。伴随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信实业银行在中国金融市场改革的大潮中逐渐成长壮大,于2005年8月,正式更名“中信银行”。2006年12月,以中国中信集团和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为股东,正式成立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年,成功引进战略投资者,与欧洲领先的西班牙对外银行(BBVA)建立了优势互补的战略合作关系。2007年4月27日,中信银行在上海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成功同步上市。2009年,中信银行成功收购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国金)70.32%股权。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中信银行已成为国内资本实力最雄厚的商业银行之一,是一家快速增长并具有强大综合竞争力的全国性商业银行。

 2009年,中信银行通过了美国SAS70内部控制审订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SAS70审订报告,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信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全面认可。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李庆萍,行长,高级经济师。1984年8月至2007年1月,任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干部、副处长、处长、副总经理、总经理。2007年1月至2008年12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广西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09年1月至2009年5月,任中国农业银行零售业务总监兼个人业务部、个人信贷业务部总经理。2009年5月至2013年9月,任中国农业银行总行零售业务总监兼个人金融部总经理。2013年9月至2014年7月,任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7月,任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信银行行长。

 苏国新先生,中信银行副行长,分管托管业务。曾担任中信集团办公厅副主任、同时兼任中信集团董事长及中信银行董事长秘书。1997年6月开始担任中信集团董事长秘书。1991年8月至1993年10月,在中国外交部工作。1993年10至1997年5月在中信集团负责外事工作。1996年1月至1997年1月,在瑞士银行SBC和瑞士联合银行UBS等金融机构工作。

 刘泽云先生,现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总经理,经济学博士。1996年8月进入本行工作,历任总行行长秘书室科长、总行投资银行部处经理、总行资产保全部主管、总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04 年8 月18 日,中信银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取得基金托管人资格。中信银行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切实履行托管人职责。

 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中信银行已托管52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及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信托产品、企业年金、股权基金、QDII等其他托管资产,托管总规模3.5万亿元人民币。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转换等日常业务的办理机构为本基金管理人的各个直销机构和本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包括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代销机构)。

 1.直销机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招商基金网上交易平台

 交易网站:www.cmfchina.com

 交易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电话:(0755)83195018

 传真:(0755)83199059

 联系人:李涛

 招商基金华东机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1601室

 电话:(021)58796636

 联系人: 王雷

 招商基金华南机构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3楼

 电话:(0755)83190452

 联系人:刘刚

 招商基金养老金及华北机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B座2层西侧 207-219单元

 电话:(010)66290540

 联系人:刘超

 招商基金直销交易服务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3层招商基金市场部客户服务中心

 电话:(0755)83196359 83196358

 传真:(0755)83196360

 备用传真:(0755)83199266

 联系人:贺军莉

 2. 代销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电话:95558

 传真:(010)65550827

 联系人:廉赵峰

 3. 代销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050

 联系人:邓炯鹏

 4. 代销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95588

 传真:010-66107914

 联系人:杨菲

 5. 代销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电话:95566

 传真:(010)66594853

 联系人:张建伟

 6. 代销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刘士余

 电话:95599

 传真:(010)85109219

 联系人:唐文勇

 7. 代销机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8. 代销机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电话:95595

 传真:(010)63636157

 联系人:朱红

 9. 代销机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高天

 10. 代销机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电话:95568

 传真:(010)58092611

 联系人:王继伟

 11. 代销机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电话:95526

 传真:010-66226045

 联系人:孔超

 12. 代销机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电话:(010)85238667

 传真:(010)85238680

 联系人:郑鹏

 13. 代销机构: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6号

 法定代表人:李镇西

 电话:0472-5189051

 传真:0472-5189057

 联系人:刘芳

 14. 代销机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电话:95511-3

 传真:(021)50979507

 联系人:张莉

 15. 代销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60223

 传真:(0755)82960141

 联系人:林生迎

 16. 代销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电话:0791-86768681

 传真:0791-86770178

 联系人:戴蕾

 17. 代销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人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齐晓燕

 18. 代销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电话:(0755)22626391

 传真:(0755)82400862

 联系人:郑舒丽

 19. 代销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余江

 20. 代销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电话:(0755)83709350

 传真:(0755)83704850

 联系人:牛孟宇

 21. 代销机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654

 联系人:林洁茹

 22. 代销机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755-83290978

 传真:(025)84579763

 联系人:陈志军

 23. 代销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联系人:胡月茹

 24. 代销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芮敏祺

 25. 代销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刘晨

 26. 代销机构: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法定代表人:许刚

 电话:(021)20328000

 传真:(021)50372474

 联系人:王炜哲

 27. 代销机构: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7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电话:021-68777222

 传真:021-68777822

 联系人:刘闻川

 28. 代销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电话: 0551-5161666

 传真: 0551-5161600

 联系人:甘霖

 29. 代销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联系人:方晓丹

 30. 代销机构: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518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联系人:吴阳

 31. 代销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400888810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32. 代销机构: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33. 代销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联系人:唐静

 34. 代销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联系人:曹晔

 35. 代销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51

 联系人:王一彦

 36. 代销机构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法定代表人: 宋德清

 电话:010-58568235

 传真:010-58568062

 联系人: 黄恒

 37. 代销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010)66568450

 传真:(010)66568990

 联系人:宋明

 38. 代销机构: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联系人:王兆权

 39. 代销机构: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 常喆

 电话:028-86690070

 传真:028-86690126

 联系人:刘一宏

 40. 代销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电话:023-63786141

 传真:023-63786212

 联系人:张煜

 41. 代销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电话:021-64718888

 传真:021-64713795

 联系人:李凌芳

 42. 代销机构: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 010-66045608

 传真: 010-66045527

 联系人:林爽

 43. 代销机构: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法定代表人:吴骏

 联系人电话:0755-83007159

 联系人传真:0755-83007034

 联系人:吴尔晖

 44. 代销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杨树财

 联系电话:0431-85096517

 传真:0431-85096795

 联系人:安岩岩

 45. 代销机构: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法定代表人:洪家新

 联系人:陈敏

 电话:021-64339000-807

 传真:021-64333051

 46. 代销机构: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联系人:卢珊

 电话:010-83561072

 传真:010-83561094

 47. 代销机构: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

 法定代表人:赵大建

 电话:59355941

 传真:56437030

 联系人:李微

 48. 代销机构: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金立群

 联系人:蔡宇洲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66

 49. 代销机构: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26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崔国良

 电话:0755-25832583

 传真:0755-25831718

 50. 代销机构: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座18、19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联系人: 王鑫

 电话:020-38286588

 传真:020-38286588

 51. 代销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

 法定代表人: 李长伟

 电话:010-88321613

 传真:010-88321763

 联系人: 谢兰

 52. 代销机构: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 号桐城中央21 层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电话:0351-4130322

 传真:0351-4130322

 联系人:薛津

 53. 代销机构: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人代表:薛峰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联系人:童彩平

 54. 代销机构: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法人代表:陈柏青

 电话:(0571)28829790

 传真:(0571)26698533

 联系人:张裕

 55. 代销机构: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法人代表:闫振杰

 电话:(010)62020088

 传真:(010)62020088-8802

 联系人:王婉秋

 56. 代销机构: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法人代表:汪静波

 电话:400-821-5399

 传真:(021)38509777

 联系人:方成

 57. 代销机构: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法人代表:杨文斌

 电话:(021)58870011

 传真:(021)68596916

 联系人:张茹

 58. 代销机构: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6号1幢11层

 法人代表:路瑶

 电话:400-8888-160

 传真:010-59539866

 联系人:朱剑林

 59. 代销机构: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法人代表:张跃伟

 电话:400-820-2899

 传真:(021)58787698

 联系人:敖玲

 60. 代销机构: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法人代表:其实

 电话:400-1818-188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潘世友

 61. 代销机构: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人代表:王莉

 电话:400-9200-022

 传真:0755-82029055

 联系人:吴阿婷

 62. 代销机构: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法人代表: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联系人:杨翼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8楼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27日

 电话:(0755)83196445

 传真:(0755)83196436

 联系人:宋宇彬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号南银大厦28层

 法定代表人:王磊

 电话:(010)59241188

 传真:(010)59241199

 经办律师:王明涛、李勃

 联系人:王明涛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二办公楼八层

 法定代表人:姚建华

 电话:0755-2547 1000

 传真:0755-8266 8930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国蓓、黄小熠

 联系人: 蔡正轩

 四、基金名称:招商产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类型: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并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对产业债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七、投资方向

 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交易的债券(包括可转换债券及可分离转债、国债、央行票据、公司债和企业债、短期融资券、政府机构债、政策性金融债、商业银行金融债、资产支持证券、中期票据等)、股票、权证、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本基金可以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并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转债而产生的权证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权益类品种。

 本基金对固定收益类证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产业债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80%,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基金保留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本基金所指产业债,是指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及可分离转债、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等除国债、中央银行票据之外的、非国家信用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但不包括城投债。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以力争获取超越存款利率的绝对收益为目标,运用本金保护机制,谋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宏观经济指标,目标资产的流动性状况、信用风险情况等因素,进行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综合分析,在整体资产之间进行动态配置,分散非系统性风险,以追求超越基准的绝对收益。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对固定收益类证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产业债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的80%,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

 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指标,各类资产的流动性状况、证券市场走势、信用风险情况、风险预算和有关法律法规等因素的综合分析,在整体资产之间进行动态配置,确定资产的最优配置比例和相应的风险水平。

 在整体资产配置策略的指导下,根据不同类属资产的收益率水平、利息支付方式、利息税务处理、附加选择权价值、类属资产收益差异、市场偏好、流动性等因素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不同类属资产的目标配置比例。

 在明细资产配置上,首先根据明细资产的剩余期限、资产信用等级、流动性指标(流通总量、日均交易量)决定是否纳入组合;其次,根据个别债券的收益率(到期收益率、票面利率、利息支付方式、利息税务处理)与剩余期限的配比决定是否纳入组合;最后,根据个别债券的流动性指标(发行总量、流通量、上市时间),决定投资总量。

 2、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债券投资中以产业债投资为主,更加关注债券的信用风险,利用有效严格的内部风险控制系统,对信用债进行严加筛选,选取合格的产业债作为投资标的,在规避信用风险的同时,取得较好的投资收益。投资策略方面主要基于对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深入分析以及对宏观经济的动态跟踪,采用久期控制下的主动性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久期控制、期限结构配置、信用策略、相对价值判断、期权策略、动态优化等管理手段,对债券市场、债券收益率曲线以及各种债券价格的变化进行预测,相机而动、积极调整。

 (1)产业债筛选及投资策略

 产业债相较于城投债而言,有自主经营能力强,盈利能力及现金流产生能力强,对政府及政策依赖性较弱的特点,受货币政策以及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相对较弱,有更好的风险收益比,也可回避地方政府债务等敏感问题。

 招商基金拥有一套成熟有效的产业债券评估和内控体系,通过定性和定量的评分筛选,选出信用风险可控的产业债作为投资标的。

 对产业债的筛选是一个动态过程,债券发行人自身素质的变化,包括公司产权状况、法人治理结构、管理水平、经营状况、财务质量、抗风险能力等的变化都将对产业债的投资价值产生影响。基金管理人需要对发行人发生变化后的情况进行及时跟踪,重新评估发行人是否符合投资的标准和要求。

 对于筛选出来的产业债,我们采用基于信用利差曲线变化的投资策略。信用债收益率是在基准收益率基础上加上反映信用风险的信用利差。基准收益率受宏观经济和政策环境影响;信用利差收益率主要受该信用债对应信用水平的市场信用利差曲线以及该信用债本身的信用变化的影响。基于这两方面的因素,我们分别采用以下的分析策略:

 一是分析经济周期和相关市场变化对信用利差曲线的影响,若宏观经济经济向好,企业盈利能力增强,经营现金流改善,则信用利差可能收窄;二是分析信用债市场容量、信用债券结构、流动性等变化趋势对信用利差曲线的影响,比如信用债发行利率提高,相对于贷款的成本优势减弱,则企业债的发行可能减少;同时政策的变化影响可投资信用债券的投资主体对信用债的需求变化,这些因素都影响信用债的供求关系。本基金将综合各种因素,分析信用利差曲线整体及分行业走势,确定信用债券总的投资比例及分行业的投资比例。

 我们主要依靠内部评级系统分析信用债的相对信用水平、违约风险及理论信用利差。基金管理人开发的收益率基差分析模型能够分析任意时间段、不同债券的历史利差情况,并且能够统计出历史利差的均值和波动度,发掘相对价值被低估的债券,以确定债券组合的类属配置和个券配置。

 (2)宏观经济和市场因素分析,确定债券组合久期

 宏观经济和市场因素分析主要是通过债券投资策略表进行。债券投资策略表是结合宏观策略表与市场因素的综合评分表。在具体投资研究工作中,基金管理人通过对主要的经济变量(如宏观经济指标、货币政策、通货膨胀、财政政策及资金和证券的供求等因素)的跟踪预测和结构分析,建立“宏观策略表”,并结合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及其变动、货币市场利率及央行公开市场操作等市场因素进行评分。 通过对上述指标上阶段的回顾、本阶段的分析和下阶段的预测, 债券投资策略表以定量打分的形式给出了下一阶段债券市场和货币市场的利率走势。

 基金管理人最终根据债券投资策略表综合打分结果给出的下一阶段投资债券市场的发展趋势,确定债券组合的久期配置。

 (3)收益率曲线分析,确定债券组合期限结构配置

 债券收益率曲线是市场对当前经济状况的判断及对未来经济走势预期的结果。分析债券收益率曲线,不仅可以非常直观地了解当前债券市场整体状态,而且能通过收益率曲线隐含的远期利率,分析预测收益率曲线的变化趋势,从而把握债券市场的走向。通过收益率曲线形态分析以及收益率变动预期分析,形成组合的期限结构策略,即明确组合采用子弹、杠铃还是阶梯型策略。如预测收益率曲线变陡,将采用子弹策略;如预测收益率曲线变平,将采用杠铃策略。

 (4)相对价值判断

 根据对同类债券的相对价值判断,选择合适的交易时机,增持相对低估、价格将上升的债券,减持相对高估、价格将下降的债券。比如判断未来利差曲线走势,比较期限相近的债券的利差水平,选择利差较高的品种,进行价值置换。由于利差水平受流动性和信用水平的影响,因此该策略也可扩展到新老券置换、流动性和信用的置换,即在相同收益率下买入近期发行的债券,或是流动性更好的债券,或在相同外部信用级别和收益率下,买入内部信用评级更高的债券。

 (5)优化配置,动态调整

 本基金管理人的组合测试系统主要包括组合分析模型和情景分析模型两部分。债券组合分析模型是用来实时精确监测债券组合状况的系统,情景分析模型是模拟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例如升息)或买入卖出某债券时可能对组合产生的影响的系统。通过组合测试,能够计算出不同情景下组合的回报,以确定回报最高的模拟组合。

 我们同时运用风险管理模型对固定收益组合进行事前和事后风险收益测算,动态调整组合,实现组合的最佳风险收益匹配。

 3、可转换公司债投资策略

 由于可转债兼具债性和股性,其投资风险和收益介于股票和债券之间,可转债相对价值分析策略通过分析不同市场环境下其股性和债性的相对价值,把握可转债的价值走向,选择相应券种,从而获取较高投资收益。

 可转债相对价值分析策略首先从可转债的债性和股性分析两方面入手。

 本基金用可转债的底价溢价率和可转债的到期收益率来衡量可转债的债性特征。底价溢价率越高,债性特征越弱;底价溢价率越低,则债性特征越强;可转债的到期收益率越高,可转债的债性越强;可转债的到期收益率越低,可转债的股性越强。在实际投资中,可转债的底价溢价率小于10%或到期收益率大于2%的可转债可视为债性较强。

 本基金用可转债的平价溢价率和可转债的Delta系数来衡量可转债的股性特征。平价溢价率越高,股性特征越弱;溢价率越低,则股性特征越强。可转债的Delta系数越接近于1,股性越强;Delta系数越远离1,股性越弱。在实际投资中,可转债的平价溢价率小于5%或Delta值大于0.6可视为股性较强。

 此外,在进行可转债筛选时,本基金还对可转债自身的基本面要素进行综合分析。这些基本面要素包括股性特征、债性特征、摊薄率、流动性等。本基金还会充分借鉴基金管理人股票分析团队的研究成果,对可转债的基础股票的基本面进行分析,形成对基础股票的价值评估。将可转债自身的基本面评分和其基础股票的基本面评分结合在一起,最终确定投资的品种。

 4、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不能主动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但可以通过申购新股、增发等方式参与股票市场,还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

 在参与股票一级市场投资和新股增发的过程中,本基金管理人将全面深入地把握上市公司基本面,运用招商基金的研究平台和股票估值体系,深入发掘新股内在价值,结合市场估值水平和股市投资环境,积极参与新股的申购、询价,有效识别并防范风险,以获取较好收益。

 (1)新股研究与定价

 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利用招商基金的投资平台和股票估值体系,通过行业研究、个股基本面研究、个股估值分析及投资建议四个步骤,积极发掘新股价值,为是否参与新股申购提供决策建议。

 ①行业研究

 行业研究与个股研究紧密结合,是股票研究的第一步,深入、细致的行业研究有利于准确把握行业景气状况、企业生存竞争状态及企业未来增长潜力等,将对投资决策结果产生重要作用。本基金管理人将通过行业属性分类、行业发展评估、政策影响和行业横向对比四个步骤来发掘景气行业。

 ②个股基本面研究

 经过对所研究股票所属行业进行深入分析后,行业研究员将从公司基本面分析入手,利用公开信息、公司调研、外部研究报告等信息,对上市公司进行多方位、多角度的研究。分析过程侧重对包括公司所处的行业的前景、公司在该行业中的地位和定价能力、公司的管理层素质以及公司治理结构在内的一些因素进行定性分析。

 ③个股估值分析

 在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利用绝对和相对估值等多种方式和方法对研究对象的股票价值进行评估。在投资过程中,绝对估值方法与相对估值方法的综合使用为投资决策提供更为可靠的依据。

 其中,股票绝对估值方法主要采用自由现金流折现(DCF)模型及股息折现(DDM)模型计算公司隐含增长率,进而评估股票现价的估值水平。股票相对估值方法主要采用基于核心盈利(Core earnings)计算的市盈率(PER)、市净率(PBV)、EV/EBITDA、市销率(Price/Sales)、市价与现金流比率(Price/Cash Flow)及PEG(PE to Growth)等指标进行估值。

 ④决策建议

 上述三步的研究与评估,有助于对所研究股票的投资价值形成较清晰的认识,为本基金的股票申购业务提供以下三方面决策支持:

 首先,确定合理的初步询价申报价格。本基金管理人将在对发行股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新股发行当期市场状况及短期市场走势判断,以历史新股发行折价水平为参考,确定合理的初步询价申报价格。

 其次,预测股票流通后的市场价格。发行人和承销商最终确定发行价格后,本基金管理人将综合衡量发行折价水平、近期新股上市涨幅、短期市场变化、市场对该股的预期、行业平均估值水平及其他影响新股市场价格的因素,从而判断新股上市首日及锁定期满后的可能市场价格。

 最后,分析和比较申购收益率。经过上述分析研究,本基金管理人将结合发行市场资金状况,大致测算申购中签率及收益率等数据,并将该收益率与申购资金成本进行比较,从而决定是否参与新股发行申购。如果申购收益率为负或远低于资金成本,则放弃申购;否则可以考虑参与申购。

 (2)积极参与新股申购

 本基金将充分利用新股询价制度,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与股票发行人及承销商进行充分的交流与沟通,力争确定合理的股票发行价格区间,并根据具体品种及发行价格参与新股申购。

 (3)新股变现策略

 本基金因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持有的股票,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30个交易日内择机卖出。

 九、业绩比较基准

 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税后)

 上述“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是指当年1 月1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三年期“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年度以《基金合同》生效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三年期“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为准。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基金管理人希望运用积极的投资策略、稳健的风险控制手段追求绝对收益。因此,以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使本基金投资人理性判断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

 若未来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此业绩基准不再适用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发展状况及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调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业绩基准的变更须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2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市场中的较低风险品种,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一般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

 招商产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4年12月31日,来源于《招商产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4季度报告》。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9.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9.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0.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不存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本基金管理人从制度和流程上要求股票必须先入库再买入。

 ·10.3其他资产构成

 ■

 ·10.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10.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3月21日

 十三、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托管费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6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4年11月3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前次的招募说明书刊登后本基金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数据更新。

 本次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二)目前所管理基金的基本情况” 、“(三)主要人员情况”。

 2、 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3、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4、 在“十、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5、 更新了“十一、基金的业绩”。

 6、 更新了“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7、 更新了“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30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