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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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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情况概述

 ·新能源锂电行业

 2014年以来,国家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大力鼓励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2014年我国新能源汽车生产78499辆,销售74763辆,比上年分别增长3.5倍和3.2倍,其中纯电动汽车产销分别完成4.8605万辆和4.5048万辆,比上年分别增长 2.4倍和2.1倍。

 随着新能源汽车呈现“爆发式增长”,我国锂电产业亦呈现快速发展态势。2014年我国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钴酸锂产量4.3万吨,镍钴锰酸锂(三元材料)产量3.1万吨(较2013年增长34.8%),锰酸锂产量超过1.2万吨,磷酸铁锂产量超过1.2万吨。相应地,2014年,我国基础锂盐消费总量折合碳酸锂达到7万多吨,成为真正意义上的锂消费大国。

 2015年2月16日,科技部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重点专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要求了2015年底轿车动力电池能量密度要达到200Wh/kg,磷酸铁锂电池无法满足要求,三元锂电池代替磷酸铁锂电池将是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发展的历史趋势。

 ·纺织印染行业

 2014年,我国纺织印染行业面临的发展形势仍较为复杂,棉价走势不确定性增强、市场需求增长放缓、综合成本持续上升等因素的影响突出,行业保持平稳运行面临较大的压力。我国规模以上印染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固定资产投资额及出口额等主要运行指标增速较2013年同期都有所放缓,但运行质效总体平稳。

 (二)、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董事会、股东会战略部署及2014年经营计划,积极推进新能源锂电产业及纺织印染产业各项运营工作。

 1、公司新能源锂电板块

 (1)开展专项工作情况

 1)为加快锂电材料业务发展,报告期内公司筹划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2)收购了厦门黄岩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增加了对深圳天骄、闽锋锂业(金鑫矿业)享有的最终权益。

 3)筹划收购天津巴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事项,与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世纪之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张先云、陈桢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拟受让天津巴莫 18.9146%股权。

 (2)相关子公司重要工作进展情况

 1)积极转型动力电池材料,拓展市场客户,产品成功应用于动力电池领域。子公司深圳天骄三元动力电池材料部分产品已用于观光车、代步车等应用领域。报告期内,深圳天骄“高功率型动力电池镍钴锰酸锂正极材料关键技术研发项目”获得了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资助。

 2)保持研发创新,积极推进三元材料新产品的研发和制备技术的提升。报告期内,深圳天骄“锂离子动力电池正极材料镍钴铝酸锂(NCA)产业化项目”获得了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新能源产业类专项资助。

 3)加快矿山项目建设及相关配套基础工作,推进矿山投产,二季度以来,金鑫矿业已逐步恢复开采,并开始小规模出矿。

 4)持续推进矿山储量勘探工作并取得重要进展。2014年度勘探资源储量新增了约35%,目前资源储量的评审工作正在进行中。

 5)完成金鑫矿业资源勘查许可证(即探矿权证)续期申报工作。目前已取得新的探矿权证。

 2、纺织印染板块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发挥在研发技术、渠道等方面的优势,及时调整经营思路,优化产品结构,顺应市场和客户需求。同时,进一步细化管理,确保规范作业,安全生产,保持了纺织印染板块的稳健运营。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厦门市政府《关于推进工业仓储国有建设用地自行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对厦门华印地块规划调整可选方案即“自行改造、政府收储、异地建设”三种方案进行了综合评估,筹划了土地转让事项,目前已与意向受让方签订了《宗地转让框架协议》。

 2014年度,公司纺织印染及新能源锂电池材料两大板块共实现营业总收入12.60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5.01%,其中,纺织印染产业及贸易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08,635.23万元,锂电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实现度营业收入16,854.21万元;发生营业务成本10.30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3.76%;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613.89万元;销售费用4,252.70万元,下幅度25.79%;管理费用11,395.88万元,增长幅度1.51%;财务费用7,008.41万元,同比提高10.77%,经营性现金流净额11,384.08万元,同比增加12,000.62万元。公司全年共实现利润总额1,267.91万元,净利润763.03万元(其中归属母公司所有的净利润为1,334.37万元),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了73.76%和80.18%,其中,纺织印染及贸易业务实现净利润2,614.83万元,锂电新能源新材料业务实现净利润-1,280.46万元。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财政部陆续修订和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第9号、第30号、第33号、第37号、第39号、第40号、第41号等八项准则,于2014年7月23日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根据前述准则修订及颁布情况(其余未变更准则仍为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执行修订后《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处理。

 2、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执行修订后《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根据该准则的要求在财务报表中进行相应披露。

 3、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的通知》(财会[2014]7号),执行修订后《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对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部分的列报,划分为两类:(1)后续不会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2)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后续可能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4、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的通知》(财会[2014]10号),执行修订后《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通过投资方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来判断某个被投资方是否应被合并。

 5、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23号),执行修订后《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6、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2014]6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采用该准则后,公司将修订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政策和程序,并在财务报表中对公允价值信息进行更广泛的披露。

 7、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通知》(财会[2014]11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执行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

 8、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16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 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公司比较财务报表中披露的该准则施行日之前的信息将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调整(有关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披露要求除外)。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收购厦门黄岩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已完成股权过户,公司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导致保留意见事项说明

 1、?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

 公司2014年对重庆某公司销售纺织产品实现的营业收入人民币7,267.00万元(不含税),占营业收入总额的5.77%,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笔销售尚余应收账款人民币8,502.39万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12.73%。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在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后仍未能进一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实该交易的真实性。

 2、事项基本情况

 (1)该客户为公司第四季度新开发客户,考虑到该客户是潜在的长期合作大客户,给予了比较宽松的赊销政策。报告期内该等货物已发出并已经对方签收,具备收入确认条件。截止审计报告出具日由于我公司尚未向其开具增值税发票,货款尚未回笼。

 (2)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执行了应收账款询证、物流公司访谈等程序,获得了应收账款询证函回函(对方已确认该金额)及货运公司物流凭证、运输结算单。

 (3)由于该客户销售金额较大,为第四季度新发生,且货款至报告出具日尚未回笼。货运费用由客户承担,物流公司在配合访谈时不积极,并且提供的单据有所缺失,未能与公司凭证准确对应。故会计师拟进一步采取更为详细的审计程序以证实该笔交易的真实性。

 3、注册会计师对该事项的基本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如前所述未能获取的审计证据及未能实施的审计程序可能产生的影响外,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1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4、该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程度

 ??该事项若最终无法审计确认,最大可能将减少公司2014年度营业收入7,267.00万元(不含税),占营业收入总额的5.77%;减少当期主营业务利润1,887.28万元。

 5、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可能及具体措施

 联系安排现场访谈、组织相关方提供必要的审计证据;催促客户付款;配合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尽快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支持对该交易的确认,出具相关消除保留意见的报告,消除该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

 二、强调事项的说明

 1.强调事项的内容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尚存在逾期未还银行借款人民币3,816.52万元及逾期未缴增值税人民币1,622.98万元;截至财务报表报出日该逾期增值税尚有余额人民币1,608.39万元。

 2、基本情况

 (1)增值税逾期未缴事项。

 由于企业营运资金紧张,公司向税务局申请税款暂缓缴交。

 (2)逾期借款事项。

 当前经济形势下普遍实体经济企业普遍存在“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公司2014年末存在三单到期未还贷款,也取得了金融机构的谅解。其中:一单流金贷款于2015年1月结清,一单并购贷款于2015年3月结清,一单银行委托贷款委托方已同意续期。

 3、注册会计师对该事项的基本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十九)短期借款和五、(二十九)长期借款及五、(二十四)应交税费中所述,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尚存在逾期未还银行借款人民币3,816.52万元及逾期未缴增值税人民币1,622.98万元;截至财务报表报出日该逾期增值税尚有余额人民币1,608.39万元。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4、该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程度

 上述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对众和股份2014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

 5、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可能及具体措施

 (1)2014年,公司启动定向增发,拟定向募集资金15亿,公司将在年报后申报材料。

 (2)2014年以来公司已经取得闽锋锂业经营管理权,矿山投产将贡献大额净现金流。2015年,公司持股96.14%的闽锋锂业矿山年采选85万吨锂辉石项目进入投产期,预计年内达产;且目前矿产品供应紧缺,处于卖方市场状况,基本上是预付款交易方式,资金回收快,将产生较大额度的净现金流入,缓解资金紧张局面。

 (3)2015年深圳天骄经营及资金情况将持续好转。2014年,深圳天骄处于产品及客户结构调整年度,企业经营规模、盈利能力下降明显,且由于启动长期应收款催讨司法程序,使得企业净现金流萎缩。经过2014年的经营业务调整,2015年随着中国三元动力锂电池新能源汽车销售放量,深圳天骄的经营业务指标及资金情况将大幅提升。

 (4)公司积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洽谈授信额度落地事宜,增加部分筹资性现金流入。

 (5)2015年公司将加大非主营业务资产的处置力度,如处置浙江雷奇、临沂杰能等亏损业务,盘活存量资产,减少资金占用。

 (6)加大应收款催收力度,加强相关财务人员风险意识培训,做好贷款管理、及时缴纳税款。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会计师事务所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保留意见及强调意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谨慎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上述保留意见事项系客观原因制约导致销售收入确认的审计要件尚未齐全,后续管理层要抓紧安排审计人员采取必要审计手段进一步核实、取证,确认销售业务真实情况,形成相关报告,消除影响;强调事项涉及的内容,主要是公司短期资金紧张引起,管理层要引起重视,加强资金管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维护公司信誉。

 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公司管理层推进相关工作,尽快消除上述因素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众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0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4月17日以电话、书面报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28日在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号磐基酒店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4名,独立董事唐予华先生因出差委托张亦春先生表决。董事长许建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外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张亦春、唐予华、阮荣祥、朱福惠向董事会提交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述职。

 【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有关部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

 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财务报告有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实际情况判断,报告期末个别其他应收款不计提坏账准备;对子公司深圳天骄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部分历史遗留的应收款进行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个别其他应收款不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2014年度报告中个别其他应收款不存在减值迹象不计提坏账准备,具体如下:

 1、其他应收款——应收莆田市九龙谷综合发展有限公司15,000,000元,系收购莆田众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10%股权保证金。

 2、其他应收款——应收莆田市精密模具有限公司15,000,000元,系收购莆田众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10%股权保证金。

 3、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12,512,767.78元,以及其他应收款——应收福利退税款、房产税款2,610,419.65元,系根据国家政策享有的权益。

 4、其他应收款——应收深圳天骄职工持股代垫款707,601.42元。

 (二)、关于核销部分资产

 在2014年度财务报告对子公司深圳天骄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部分历史遗留的应收款进行了梳理,决定对已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款进行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

 因上述应收款项账龄长、且部分客户无可执行财产,已确认无法收回,出于对公司财务报告列示的资产价值的公允反映的要求,提请对上述坏账进行核销。

 4、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本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6,018.31万元,发生营业成本103,049.10万元,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613.89万元,销售费用4,252.70万元,管理费用11,395.88万元,财务费用7,008.41万元。全年共实现利润总额1,267.91万元,净利润763.03万元(其中归属母公司所有的净利润为1,334.37万元),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了73.76%和8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外通知。

 5、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外通知。

 【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以及2015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2015-021号公告】

 6、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14年审计报告涉及保留意见及强调事项的专项说明》。董事会将在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就2014年度审计报告涉及保留意见及强调事项进行说明。

 【专项说明全文及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

 7、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母公司2014年度共实现净利润34,835,767.7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公积金3,483,576.77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31,352,190.9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64,893,811.16元,报告期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296,246,002.09元。

 2014年度公司加大了锂电新能源产业发展力度,收购了厦门黄岩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投资性资金支出重大,2015年公司将进一步加快矿山的扩建、投产及锂电池材料业务发展,仍需大额资金投入;同时,基于《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条款等的相关规定,2014年度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产业发展特别是新能源锂电产业发展,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外通知。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决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8、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全文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保荐机构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该专项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闽华兴所(2015)专审字E-002号”《关于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以及2015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2015-022号公告】

 9、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有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15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各金融机构的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金融机构协定为准,并报公司独立董事签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外通知。

 【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以及2015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2015-023号公告。】

 10、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在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有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其它商定的融资方式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公司并拟同意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

 前述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福建众和纺织有限公司、福建众和营销有限公司、厦门华纶印染有限公司,浙江雷奇服装有限责任公司、福建众和贸易有限公司、厦门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天骄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阿坝州闽锋锂业有限公司、马尔康金鑫矿业有限公司。

 前述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母公司为子公司担保额以及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合并计算,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

 具体条款以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特别决议通过,股东大会时间另外通知

 【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以及2015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2015-024号公告。】

 1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福建君合集团有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拟在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与福建君合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合集团”)或者其控股子公司或者其控股股东厦门君合兴业实业有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其中本公司累计为其各类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该担保额度包含了公司上期为君合集团提供的、延续到本期的担保额,即从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该段时间公司为其担保额都将不超过50,000万元。),且不超过其为本公司提供担保总额的70%,担保期限不超过2年。无论公司为前述任何一家企业提供担保,君合集团均应提供反担保。本年度新增互保业务,君合集团提供反担保的资产或股权价值不低于公司为其担保金额的1.5倍。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外通知。

 【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2015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2015-025号公告。】

 1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分别就该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内容登载于2015年4 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

 1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

 14、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开展2015年度远期结汇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开展2015年远期结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以及2015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2015-030号公告】。

 15、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时间另外通知。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全文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

 16、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时间另外通知。

 【拟修订后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

 17、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马尔康金鑫矿业有限公司锂辉石矿160万t/a采选工程扩建项目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外通知。

 【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2015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2015-027号公告。】

 18、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收购厦门黄岩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作价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2015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2015-029号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众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8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报告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28日在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号磐基酒店三楼会议室召开。监事陈永志、李智勇、罗文涛共3人出席了本次会议。监事会主席陈永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外通知。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财务报告有关事项的议案》。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外通知。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外通知。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14年审计报告涉及保留意见及强调事项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关于2014年审计报告涉及保留意见及强调事项的专项说明》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福建华兴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将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推进相关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进行了认真审核,说明并发表意见如下: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母公司2014年度共实现净利润34,835,767.7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公积金3,483,576.77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31,352,190.9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64,893,811.16元,报告期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296,246,002.09元。

 2014年度公司加大了锂电新能源产业发展力度,收购了厦门黄岩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投资性资金支出重大,2015年公司将进一步加快矿山的扩建、投产及锂电池材料业务发展,仍需大额资金投入;同时,基于《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条款等的相关规定,2014年度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产业发展特别是新能源锂电产业发展,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我们同意《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外通知。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有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15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外通知。

 9、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外通知。

 10、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福建君合集团有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外通知。

 1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针对未经审批临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事项进行了整改,将转出的募集资金全部汇回募集资金专户,并加强了相关人员的学习和培训,特别针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进一步增强了规范运作意识。此外,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方面存在其它缺陷。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1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马尔康金鑫矿业有限公司锂辉石矿160万t/a采选工程扩建项目的议案》。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外通知。

 1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收购厦门黄岩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作价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4月30日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报告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28日在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号磐基酒店三楼会议室召开。监事陈永志、李智勇、罗文涛共3人出席了本次会议。监事会主席陈永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外通知。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财务报告有关事项的议案》。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外通知。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外通知。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14年审计报告涉及保留意见及强调事项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关于2014年审计报告涉及保留意见及强调事项的专项说明》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福建华兴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将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推进相关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进行了认真审核,说明并发表意见如下: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母公司2014年度共实现净利润34,835,767.7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公积金3,483,576.77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31,352,190.9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64,893,811.16元,报告期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296,246,002.09元。

 2014年度公司加大了锂电新能源产业发展力度,收购了厦门黄岩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投资性资金支出重大,2015年公司将进一步加快矿山的扩建、投产及锂电池材料业务发展,仍需大额资金投入;同时,基于《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条款等的相关规定,2014年度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产业发展特别是新能源锂电产业发展,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我们同意《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外通知。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有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15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外通知。

 9、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外通知。

 10、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福建君合集团有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外通知。

 1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针对未经审批临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事项进行了整改,将转出的募集资金全部汇回募集资金专户,并加强了相关人员的学习和培训,特别针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进一步增强了规范运作意识。此外,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方面存在其它缺陷。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1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马尔康金鑫矿业有限公司锂辉石矿160万t/a采选工程扩建项目的议案》。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外通知。

 1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收购厦门黄岩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作价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决议。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众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3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有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15年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经营业务发展需要,201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荔城支行及厦门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开元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含向债券市场融资);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等各类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信用证等形式的融资。董事会将视实际需要向除上述银行之外的其他商业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或向债券市场融资。

 为确保资金需求,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控股子公司(授信主体)法定代表人在授信额度内申请或批准申请授信事宜,并同意其在前述贷款银行或其他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间可以调剂使用。

 各金融机构的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金融机构协定为准,并报公司独立董事签批。

 具体授信,可以公司或者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包括房产、土地使用权、机械设备等)作抵(质)押或以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信用作保证,或商请其他法人和/或自然人为本公司提供抵(质)押和/或信用担保。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众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4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拟在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有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其它商定的融资方式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公司并拟同意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

 前述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福建众和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和纺织”)、福建众和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和营销”)、厦门华纶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华印”),浙江雷奇服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雷奇”)、福建众和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和贸易”)、厦门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和新能源”)、深圳市天骄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天骄”)、阿坝州闽锋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锋锂业”)、马尔康金鑫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鑫矿业”)。

 前述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该担保额度包含了上期已发生、延续到本期的担保额,即从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该段期间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都将不超过100,000万元。),母公司为子公司担保额以及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合并计算,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

 具体条款以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全资、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1、福建众和纺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建成

 住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众和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17,500万元人民币

 众和纺织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纺织品生产、销售。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4年12月31日,众和纺织资产总额为 37,151.39万元,负债总额为17,488.13万元,资产负债率47.07%,净资产为19,663.26万元,2014年度营业收入为13,133.46万元,利润总额为673.14万元,净利润为505.42万元。

 2、福建众和营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建成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号1607室

 注册资本:6,000万元

 众和营销为厦门华印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批发、零售纺织品、服装、鞋帽、纺织原料等。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4年12月31日,众和营销资产总额为48,052.22万元,负债总额为27,495.54万元,资产负债率57.22%,净资产为20,556.68万元,2014年度营业收入为31,245.92万元,利润总额为840.22万元,净利润为617.37万元。

 3、厦门华纶印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建成

 住所地:厦门市集美区杏前路30号

 注册资本:10,800万元

 厦门华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99.5%股权,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巨巢品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0.5%股权),主营业务为印染、加工。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4年12月31日,厦门华印资产总额为32,607.32万元,负债总额为11,302.61万元,资产负债率34.66%,净资产为21,304.71万元,2014年度营业收入为23,550.44万元,利润总额为54.57万元,净利润为53.32万元。

 4、浙江雷奇服装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建成

 住所:诸暨市暨阳街道西施大街59号

 注册资本:1,700万元

 浙江雷奇是厦门巨巢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巨巢持有90%股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众和流行面料设计有限公司持有9.64%),主营业务为销售服装、纺织品、针织品、鞋帽。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4年12月31日,浙江雷奇资产总额为4,655.84万元,负债总额为6,779.98万元,净资产为-2,124.15万元,资产负债率145.62%,2014年度营业收入为1,527.87万元,利润总额为-1,732.26万元,净利润为-1,518.63万元。

 5、福建众和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建成

 住址:福建省莆田市湄州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北岸经济城550号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众和贸易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铁、铜、锌、锰、铬、钛、镁、铅、钨、锡、镍、铝土矿(国家专控的除外)、有色金属(不含贵稀金属)、服装、鞋帽、鞋材、皮革制品、纺织品等销售。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4年12月31日,众和贸易资产总额为6,397.37万元,负债总额为1,450.09万元,净资产为4,947.28万元,资产负债率22.67%,2014年度营业收入为4,547.23万元,利润总额为-7.03万元,净利润为-5.29万元。

 6、厦门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建成

 住址:厦门市思明区槟榔西里197号第一层D10单元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众和新能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现持有66.67%股权,厦门黄岩贸易有限公司持有33.33%股权),主营业务为新能源技术研发及设计等。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4年12月31日,众和新能源资产总额为39,135.19万元,负债总额为2,554.51万元,净资产为36,580.68万元,资产负债率6.53%,2013年度营业收入为0万元,利润总额为602.93万元,净利润为436.00万元。

 7、深圳市天骄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建山

 住址:深圳市龙岗区葵涌街道东部奔康工业区A28栋101、201、A12栋101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深圳天骄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众和新能源持有70%股权,王伟东持有20%股权,其他少数股东持有10%股权),主营业务为锂电池材料包括三元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等的研发、生产、销售。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4年12月31日,深圳天骄资产总额为28,695.36万元,负债总额为14,684.18万元,净资产为14,011.18万元,资产负债率51.17%,2014年度营业收入为14,072.45万元,利润总额为464.78万元,净利润为324.68万元。

 8、阿坝州闽锋锂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剑南

 住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百花乡瓦窑村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15,096.40万元

 闽锋锂业是众和新能源控股子公司(众和新能源持有62.95%股权,其他少数股东持有37.05%股权),主营业务为单水氢氧化锂的生产销售。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4年12月31日,闽锋锂业资产总额为17,692.46万元,负债总额为3,545.73万元,净资产为14,146.73万元,资产负债率20.04%,2014年度营业收入为135.94万元,利润总额为-1,120.94万元,净利润为-1,016.36万元。

 9、马尔康金鑫矿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翁国辉

 住址:马尔康县党坝乡地拉秋村

 注册资本:6,060.6万元

 金鑫矿业是闽锋锂业控股子公司(闽锋锂业持有99%股权)。主营业务为锂辉石的开采及锂精粉的销售。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4年12月31日,金鑫矿业资产总额为14,996.46万元,负债总额为11,669.23万元,净资产为3,327.23万元,资产负债率77.81%,2014年度营业收入为1,284.82万元,利润总额为-627.93万元,净利润为-503.56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均取自各主体的单体报表,未合并其各自的下属子公司(如有)数据。}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与有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2014年度授信担保已陆续到期,为保证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保障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继续为其提供担保。

 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资产优良,偿债能力较强,母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或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此次担保有利于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四、其他事项

 1、根据相关的担保合同,亦可能存在由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互相担保的情形,而非由母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此项情形发生之担保,亦为本议案所述之担保组成部分,其发生的担保金额纳入上述100,000万元的担保总额内。

 2、具体担保金额在前述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分配上,视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商务谈判的结果,在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统筹分配,但不得超过100,000万元的担保总额内。

 3、在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公司其它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含该期间内新增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其它商定的融资方式,公司亦将视情况提供担保或由其它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该担保额度纳入上述100,000万元的担保总额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报告期末(201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38,579.66万元,担保余额占201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45.49%,(其中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12,237.93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14.43%;对关联股东福建君合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6,341.73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31.06%);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37,848.88万元,担保余额占201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44.62%,(其中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11,642.40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13.73%;对关联股东福建君合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6,206.48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30.90%);其中担保的逾期金额为6,114.75万元。

 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众和股份 公告编码:2015-025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福建君合集团有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互相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拟在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与福建君合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合集团”)或者其控股子公司或者其控股股东厦门君合兴业实业有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其中本公司累计为其各类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该担保额度包含了公司上期为君合集团提供的、延续到本期的担保额,即从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该段时间公司为其担保额都将不超过50,000万元。),且不超过其为本公司提供担保总额的70%,担保期限不超过2年。无论公司为前述任何一家企业提供担保,君合集团均应提供反担保。本年度新增互保业务,君合集团提供反担保的资产或股权价值不低于公司为其担保金额的1.5倍。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属于对外担保重大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介绍

 被担保人一:

 公司名称:福建君合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11月

 住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月塘乡联星村

 法定代表人:陈建宁

 注册资本:76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厦门君合兴业实业有限公司(占95%股权)、福建兴业方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占5%股权)。

 君合集团主营业务为鞋类、鞋用材料制造。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君合集团合并报表(未经审计)总资产15.38亿元,净资产11.96亿元,资产负债率为22.24%。

 被担保人二:

 公司名称:厦门君合兴业实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11月

 住所: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号1004之01B室

 法定代表人:陈建宁

 注册资本:8000万元

 主要股东:陈建宁(占95%股权),福建兴业方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占5%股权)。

 厦门君合兴业实业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批发、零售,企业管理的咨询与策划;企业资产管理、资本运作的咨询与策划。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合并报表(未经审计)总资产16.05亿元,净资产12.42亿元,资产负债率为22.6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与有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担保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与君合集团互相提供担保,有利公司各项融资的顺利开展,有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利益。

 2015年2月君合集团因一笔借款逾期被债权人申请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了解,君合集团具有偿付能力。同时,针对公司为君合集团提供的担保,君合集团控股股东厦门君合兴业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君合集团95%股权)2014年12月将其持有的君合集团20%股权质押给我司作为反担保。目前,君合集团已支付1444.35万元款项,并在协调债权人及法院处理相关事宜。

 公司将本着严控对外担保风险的原则,加强日常跟踪管理,防范担保风险,确保公司利益。

 五、互相担保累计数量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君合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已为本公司提供各类担保总额为58,676.29万元,公司为君合集团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6,341.73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31.06%。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为福建君合集团有限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或者其控股股东厦门君合兴业实业有限公司互相提供互惠担保,有利公司各项融资的顺利开展,有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2、本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鉴于本公司为福建君合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借款曾出现逾期的情形,建议公司加强对其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关注,积极防范担保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众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6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15年度远期结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15年度远期结汇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于2015年度通过银行远期结汇产品来规避未来汇率波动的风险,减轻或避免汇率变动对公司进出口业务效益的影响。公司预计2015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累计发生远期结汇交易总额不超过4000万美元。公司已制定相应《远期结汇内控管理制度》。现将拟开展银行远期结汇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交易目的

 通过远期结汇业务,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收益,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

 二、交易品种

 远期结汇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远期结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到期日外汇收入发生时,再按照该远期结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

 三、交易期间及预计交易额度

 2014年1-12月,公司到期金融衍生品金额(均为到期远期结汇)折合美元共计1,080万美元,实际交割1,080万美元,收益52.91万元人民币。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没有尚未到期的金融衍生品。

 根据公司2015年的业务规划,本着审慎的原则,预计2015年度公司累计发生远期结汇交易总额不超过4000万美元。

 四、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董事会认为此项议案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的相关规定,并提请董事会授权总裁在上述额度内具体批准财务部门处理。

 公司在运作每一笔远期结汇交易时,在操作日当天即可将结汇汇率全部锁定,因此其到期交割时,不存在不可预知的敞口及风险。

 1、市场风险:指因市场波动而使得投资者不能获得预期收益的风险,包括价格或利率、汇率因经济原因而产生的不利波动。

 公司对于市场风险的管理和监控主要从交易的原则进行:①交易平台:通过国内与公司合作的金融机构进行;②交易原则:通过远期结汇业务锁定汇率风险。

 2、现金流量风险:远期结汇的现金流量风险是指公司无法及时获得充足外汇收入的风险。

 公司与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合作的稳定关系,且公司进行远期结汇的比例控制在公司预计外汇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之内。

 3、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是指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使公司的权益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所产生的风险。

 公司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与金融机构签定的文件都需经过外汇及法律专业人员审核后,才可正式签署,以避免法律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可以减轻或避免汇率变动对公司进出口业务效益的影响,降低汇率风险。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众和股份 公告编码:2015-027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马尔康金鑫矿业有限公司锂辉石矿160万t/a采选工程扩建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项目投资概述

 2014年,本公司子公司马尔康县金鑫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鑫矿业”)年采选锂辉石矿85万吨项目主体工程基本完工,2014年下半年开始陆续小量试产出矿;至2014年末其探明锂资源储量已从2012年的29.5万吨增长至约66万吨。为及时把握电动汽车及储能系统等快速发展带来锂资源需求爆发性增长的市场机遇,抢占先机提高市场占有率,更好更快发挥矿山效益,公司拟投资建设金鑫矿业锂辉石矿160万t/a采选工程扩建项目,项目建设投产后金鑫矿业年采选锂辉石矿规模达到160万吨。

 2015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马尔康金鑫矿业有限公司锂辉石矿160万t/a采选工程扩建项目的议案》,该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我国锂资源对外依存度高

 尽管全球锂资源金属储量高,但由于技术等原因投产较少,2014年产量折合碳酸锂仅约为19.57万吨,全球锂精矿供应主要来自泰利森,盐湖资源产碳酸锂主要来自SQM,FMC,Rockwood,三湖一矿占比超过80%,供应市场基本处于垄断状态。

 我国盐湖锂资源由于受自然环境、开采条件、盐湖卤水成分等因素影响,盐湖卤水提锂技术还未形成重大技术突破,产品质量与产量较国际先进水平还有较大差距,我国的锂盐企业大部分以矿石提锂为主。另一方面,由于我国锂矿石规模化开采程度较低,尚未形成系统性开采,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锂盐生产企业的需求,因此近年来我国每年仍需大量进口卤水和锂精矿。

 2012年的一项统计资料显示,当年我国制锂原料75%以上来自进口锂辉精石和盐湖卤水,储量丰富的国内盐湖仅提供了8%的制锂原料供应,我国锂产业对外依存度极高。

 2、锂资源需求将急剧增长

 据国泰君安相关分析,除金鑫矿业位于马尔康县党坝锂辉石矿山外,未来两年全球锂资源产能增量折合碳酸锂小于4万吨/年。随着电动汽车和各种电子设备的大量应用,瑞士信贷银行的报告预计,全球锂需求量正在以每年12%的速度上涨。未来新能源电动汽车将是大势所趋,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放量,动力锂电池市场的需求将迎来爆发式增长,对锂原料的需求亦将急剧增加。

 根据Roskill 的统计,从2000 年到2008 年,锂的下游需求平均年增长率为10%,其中锂电池领域需求的加权平均年增速高达30%;未来,锂电池需求量预计将从2012 年的45.6 亿块增加到2017 年的63 亿块,锂电池需求的增加将必然带动上游锂原料等产品的市场需求。

 据我国锂业分会统计,2014年我国锂消耗量达6.19万吨碳酸锂当量,同比增长8%。具体来看,国内锂精矿产量下降61%,仅为2万吨,主要源于矿山改扩建,同时进口31万吨。

 从国内情况锂下游应用行业情况来看,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增长将拉动动力锂电池对锂资源的需求快速提升。2014年国内新能源汽车累计生产8.39万辆,同比增长近4 倍。2014年中国锂离子电池增长6%,销售规模为580亿元;新能源汽车动力离电池需求约100亿元,增长达200%。在我国全方位的新能源汽车政策支持下,2015 年新能源汽车将进入爆发期,2020 年我国将实现500 万辆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未来几年,动力锂电池将随之得到大规模应用,必将带动上游锂资源需求的巨量增长,特别是对矿石提锂企业的拉动更为明显。

 3、锂资源价格持续上涨

 从锂资源价格情况来看,近年来,锂资源及锂盐产品价格整体呈上涨趋势,目前锂精矿(含量6%)价格在2900元/t(不含税)左右。随着下游需求的释放、增长,锂资源价格长期看涨。

 三、项目建设必要性

 目前,全球优质锂资源已被各大巨头瓜分完毕,新进入者难再获得大规模优质盐湖锂或矿石锂资源。未来2-3年由于卤水新增产能投放进度缓慢,而矿石提锂企业技术相对成熟,按时达产概率更大,有望在卤水产能大量投放前分享锂资源价格快速提升的盛宴。

 目前,金鑫矿业一期采选85万吨锂矿石工程已基本进入投产期,鉴于金鑫矿业探明锂资源储量已大幅增长且随着勘探的继续推进预期资源储量还将增加,同时综上锂资源供给需求及价格分析,为及时把握电动汽车及储能系统等快速发展带来锂资源需求爆发性增长的市场机遇,抢占先机提高市场占有率,更好更快发挥矿山效益,有必要投入资金建设金鑫矿业二期扩建项目。

 四、项目介绍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马尔康金鑫矿业有限公司锂辉石矿160万t/a采选工程扩建项目

 建设主体:马尔康金鑫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期:扩建工程基建期为两年

 2、项目投资情况

 根据山东金都矿业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总投资约49078万元,扣除目前一期工程已完成投资约1.9亿元,需增加投资约3亿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项目效益及影响

 项目达产后年销售收入82717万元(含税),年均净利润38862.00万元,动态投资回收期4.09年,盈亏平衡点(BEP)为30.08%。

 以上表明,本项目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投资效益较好,且可以增强公司在锂资源市场的供应规模及话语权,经济性、可行性好。

 四、独立董事意见

 为及时把握电动汽车及储能系统等快速发展带来锂资源需求爆发性增长的市场机遇,抢占先机提高市场占有率,更好更快发挥矿山效益,同意公司投资建设金鑫矿业锂辉石矿160万t/a采选工程扩建项目。本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项目的风险提示

 1)目前该项目一期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二期前期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中,项目建设及投产进程尚存在不确定性。

 2)矿山的生产经营受气候等多种因素影响,生产经营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3)锂矿资源属于稀缺资源,价格受市场需求等多种因素影响。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众和股份 公告编码:2015-029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厦门黄岩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4年8月18日与喀什黄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喀什黄岩”)签订了《关于厦门黄岩贸易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意向性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意向性框架协议》”),拟受让喀什黄岩持有的厦门黄岩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黄岩”)100%股权。该《意向性框架协议》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相关约定,2014年9月公司完成厦门黄岩100%股权过户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

 【本次交易上述具体信息详见公司披露的2014-063号《关于签订<关于厦门黄岩贸易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意向性框架协议>的公告》及2014-069号《关于拟受让厦门黄岩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的进展公告》、2014-070号《关于受让厦门黄岩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的进展公告》】

 二、进展情况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喀什黄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厦门黄岩贸易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之作价合同》(以下简称《股权转让作价合同》),主要内容如下(甲方指喀什黄岩,乙方指公司):

 鉴于:1、甲方与乙方于2014年8月18日签订了《关于厦门黄岩贸易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意向性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根据框架协议甲方将厦门黄岩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黄岩”)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转让给乙方,并于2014年9月1日完成标的股权的过户手续。

 2、根据框架协议,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最终以标的股权的评估值(基准日2014年12月31日)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

 3、经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标的股权评估值(基准日2014年12月31日)为55,762.27万元(资产评估报告书:编号:(2015)榕联评字第133号)。

 现经双方友好协商,就标的股权最终作价协议如下:

 第一条 股权转让价格

 考虑到双方的相互谅解的基础,标的股权作价确定为55760万元。

 第二条 其他约定

 1、除标的股权作价的调整外,其他条款仍然以框架协议及其相关备忘录的约定为准。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交易相关说明

 根据《意向性框架协议》关于“股权转让价格”相关条款约定,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质和/或矿业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厦门黄岩进行评估所评定的评估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评估基准日为2014年12月31日。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厦门黄岩账面总资产为34,524.89万元,总负债为31,496.83万元,净资产为3,028.06万元。日前,公司已完成对厦门黄岩的资产价值评估,经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以201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厦门黄岩100%权益评估值为55,762.27万元万元。经双方协商确定,厦门黄岩100%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伍亿伍仟柒佰陆拾万元整(小写:55760万元)。

 截至2014年末公司已以自筹资金支付股权转让款22770万元,代厦门黄岩偿还原股东欠款31496万元。其余款项32383.22万元将以自筹资金支付。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新能源锂电产业整合,顺利推进公司新产业发展规划实施。

 五、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作价合同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众和股份 公告编码:2015-030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2015年4月29日披露2014年年度报告。由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尚需进一步完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经申请,公司延迟至4月30日披露2014年年报,公司股票于2015年4月29日开市起停牌。

 鉴于公司2015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2014年年度报告,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4月30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众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2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0年5月6日以证监许可[2010]575号文《关于核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非公开发行6,17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7.01元,共募集资金43,251.7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516.1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1,735.53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6月7日全部到位,已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闽华兴所(2010)验字E-007号验资报告审验。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总额人民币42,826.15万元,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人民币1,090.62万元为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公司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小板企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 年2 月修订)及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2010年7月9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荔城支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用于存放归还银行贷款项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同时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专户,用于存放公司年产1,320万米液氨潮交联整理高档面料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人民币10,572.29万元及年产2,200万米高档印染面料生产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人民币21,163.24 万元,共计人民币31,735.53 万元。协议中同时约定:年产2,200万米高档印染面料生产设备技术改造项目人民币21,163.24 万元将于公司完成对控股子公司厦门华纶印染有限公司增资后,转入由其开设的专户内。

 报告期内因相关规划管理部门对项目实施地的用地规划调整,公司年产2,200万米高档印染面料生产设备技术改造项目暂无法继续实施。为便于对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管理,2010年8月25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公司厦门分行富山支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专户,将年产2,200万米高档印染面料生产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21,163.24万元转入该专户进行存储。协议中同时约定:“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年产2,200万米高档印染面料生产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通过相关议案,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行变更,该募集资金转到按照有关程序新设立的专户。”

 为了避免募集资金闲置,提高存储收益,2012年3月16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公司厦门分行富山支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在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情况下,将募集资金21,000万元转为定期存单方式存放。2012年3月20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在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情况下,将募集资金9,500万元转为定期存单方式存放。

 因公司聘请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证券”)担任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2014年6月12日,公司与新时代证券签订了《关于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持续督导协议》,由新时代证券承继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尚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之持续督导职责。持续督导的期间为2014年6月12日起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之日止。公司并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新时代证券签订了《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新时代证券对公司年产1,320万米液氨潮交联整理高档面料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进行持续督导。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各银行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项目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变更,项目募集资金已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众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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