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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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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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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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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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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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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1、综合分析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和当前资产负债及实际经营情况,并根据新老股东于2013年11月6日签订的《关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公司于报告期内,全力对现有资产、负债和人员进行必要的清理,以减轻经营负担,降低财务风险,从而尽快实现业务转型。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在完成原有订单后,已于2014年4月1日起停止彩电业务生产,即目前的主营业务已基本停顿。

 鉴于以上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415.73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了81.13%。实现净利润-23,230.2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089.27万元。

 2、公司于2015年1月17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截止目前,已基本明确了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为上海火瀑云计算机终端科技有限公司(“火瀑云”)的全体股东;交易方式可能涉及采取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标的资产为火瀑云100%股权。目前正积极配合大股东实施好资产重组计划,协助各方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从而能够尽快注入优质资产,改善公司经营状况,使公司未来得以健康地持续经营发展。

 A、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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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收入

 (1)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因素分析

 根据相关协议约定,公司2014年全力对现有资产、负债和人员进行清理。公司已于2014年4月1日起停止彩电业务生产,主营业务停顿,导致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同比大幅下降。

 (2)主要销售客户的情况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为1.29亿元,占公司销售总额的57.62%。

 3成本

 (1)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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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为0.47亿元,占公司采购总额的54.99%。

 4费用

 (1)报告期产生销售费用1,948.9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887.10万元,下降82.01%,主要是因为销售收入大幅减少,人员减少,职工薪酬、业务费下降及相关认证报关报检及专利费减少所致。

 (2)报告期产生管理费用6,707.6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83.23万元,下降14.99%;主要系人员精减,工资薪酬下降所致。

 (3)报告期产生财务费用75.5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343.63万元,下降98.98%;主要系利息支出、汇兑损失大幅减少所致。

 5研发支出

 (1)研发支出情况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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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现金流

 本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为5.60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为6.72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净流出0.29亿元;

 本年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为0.57亿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为0.002亿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568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净流入0.22亿元;

 本年度,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为2.08亿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为2.03亿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05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净流入0.05亿元。

 7其他

 (1)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根据相关协议约定,公司目前正全力对现有资产、负债和人员进行清理,以减轻经营负担,降低财务风险,从而尽快实现业务转型。公司已于2014年4月1日起停止彩电业务生产,主营业务已经停顿。

 (2)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公司已于2014年4月1日起停止彩电业务生产,主营业务停顿,并且根据相关协议约定,公司于报告期内对现有资产、负债和人员进行清理,以减轻经营负担,降低财务风险,从而尽快实现业务转型。

 报告期内,公司各方股东确认:厦华电子已基本完成相关的资产负债、人员清理工作。

 2015年1月17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为了加快推进公司进行产业升级转型,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股东厦门鑫汇贸易有限公司(“厦门鑫汇”)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截至目前,经与厦门鑫汇确认,已基本明确了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为上海火瀑云计算机终端科技有限公司(“火瀑云”)的全体股东;交易方式可能涉及采取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标的资产为火瀑云100%股权。该标的资产系国内大型的网络游戏公司,主要业务着眼于为网络游戏市场和手机游戏市场提供高品质游戏的开发及运营。后续,公司将积极配合大股东实施好资产重组计划,协助各方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尽快注入优质资产,改善公司经营状况,使公司未来得以健康地持续经营发展。

 B、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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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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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资产负债情况分析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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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况说明:

 1)货币资金:主要系经营活动的现金净流量减少所致。

 2)应收票据:本期通过票据结算方式收取客户的货款减少。

 3)应收账款:因彩电业务终止赊销活动减少所致。

 4)预付款项:因彩电业务终止预付购买材料活动减少所致。

 5)应收利息:计提东亚银行保证金利息。

 6)其他应收款:上期根据《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收取华映吴江及建发集团补偿款,本期已收到。

 7)存货:因彩电业务终止相关库存处置所致。

 8)其他流动资产:因采购材料减少导致相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金减少。

 9)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根据新准则的要求,分类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长期股权投资:根据签订的转让协议转让子公司转销前期提取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所致。

 11)固定资产:将固定资产转让所致。

 12)长期待摊费用:根据实际受益期摊销所致。

 13)递延所得税资产:因子公司厦门厦华新技术有限公司转让所致。

 14)短期借款:因彩电业务终止经营规模下降导致资金需求下降。

 15)应付票据:因彩电业务终止,原材料采购减少,应付客户的票据减少。

 16)应付账款:因彩电业务终止,原材料采购减少,应付客户的货款减少。

 17)预收款项:因经营规模下降导致预收客户的货款减少。

 18)应付职工薪酬:因彩电业务终止导致期末计提的工薪减少。

 19)应付股利:子公司厦门厦华新技术有限公司支付少数股东股利所致。

 20)其他应付款:因彩电业务终止,应付经销商的专利费等减少。

 2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重分类导致。

 22)长期借款:长期借款重分类调整所致。

 23)递延收益:政府补助转入营业外收入。

 24)其他综合收益:转让子公司南非公司所致。

 25)少数股东权益:转让子公司厦门厦华新技术有限公司所致。

 D、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已于2014年4月1日起停止彩电业务生产,主营业务已经停顿。

 E、投资状分析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1、经营计划

 公司已于2014年4月1日起停止彩电业务生产,主营业务停顿,并且根据相关协议约定,公司于报告期内对现有资产、负债和人员进行清理,以减轻经营负担,降低财务风险,从而尽快实现业务转型。

 2015年1月17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为了加快推进公司进行产业升级转型,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股东厦门鑫汇贸易有限公司(“厦门鑫汇”)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截至目前,经与厦门鑫汇确认,已基本明确了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为上海火瀑云计算机终端科技有限公司(“火瀑云”)的全体股东;交易方式可能涉及采取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标的资产为火瀑云100%股权。该标的资产系国内大型的网络游戏公司,主要业务着眼于为网络游戏市场和手机游戏市场提供高品质游戏的开发及运营。后续,公司将积极配合大股东实施好资产重组计划,协助各方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尽快注入优质资产,改善公司经营状况,使公司未来得以健康地持续经营发展。

 同时,在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同时,将积极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小规模拓展优质贸易方面的业务,增强自身的造血机能,推进公司的持续经营,保持持续盈利能力。

 2、可能面对的风险

 (1)由于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度连续两年亏损,公司股票在 2014 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即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退市的风险。

 (2)因公司主营业务已基本停顿,未来可能面临资金链断裂的风险。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1、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厦门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工作机制的通知》(厦证监发【2012】62号)的要求,结合公司自身发展需要,在保持稳健发展的前提下,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健全完善分红政策和长效沟通机制。并于2012年7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年)》,并经2012年7月28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5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在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未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将用于弥补公司以前年度累计亏损。

 2、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3、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利润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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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2014 年,财政部新发布和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八项会计准则。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1 日执行新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了重述,根据新准则规定对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了调整,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规定进行了追溯调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及分析请参见会计报表附注“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2013年11月6日公司原第一、二大股东与厦门鑫汇贸易有限公司、德昌行(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和王玲玲签署《关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关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具体《股份转让协议》,根据股东各方签订的《框架协议》、《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原第一大股东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原第二大股东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方将协助公司进行债务及相关人员清理,于2014年6月30日前尽力促使公司完成资产、负债、人员清理工作,并尽力达成至前述时点公司负债归零且净资产为正且现有全部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效果。

 据此,公司管理层和聘请的相关律师于2013年底根据上述框架协议的规划开始着手制订赔偿方案,综合考虑年底和春节的因素,于2014年2月19日发布《厦华电子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方案通告》,向全体员工发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邀请。该方案于2014年4月24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因公司于2013年即开始筹划制订职工安置方案,且鉴于当时事件发生的状况,支付职工补偿已为确认的事项,故当时公司将相关费用190,041,445.22元计入了2013年度“营业外支出——辞退福利”。但是《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对“辞退福利”的确认时间有明确的要求,而公司正式公布职工补偿方案及通过董事会审议的时间为2014年,因此根据确认时间把原计入2013年度“营业外支出——辞退福利”费用190,041,445.22元改为计入2014年度。

 我司于2014年8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对上述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根据会计差错更正对201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重新表述,对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附注项目进行了更正。

 4.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期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本公司及3家子公司:厦华电子(香港)有限公司、华夏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及Prima Technology,INC.,其中华夏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系厦华电子(香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期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减少SinoprimaInvestments& Manufacturing S.A.(Pty) ltd、厦门厦华显示系统有限公司、厦门厦华新技术有限公司、厦门海盛模具有限公司、深圳市厦华电子销售有限公司,具体详见附注六。

 4.4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适用 √不适用

 A、董事会、监事会对2014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及意见

 1、董事会关于2014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闽华兴所(2015)审字G-119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作专项说明如下:

 1.1、强调事项的基本情况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厦华电子已经终止经营原主营彩电业务,并在股东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股东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的协助下基本完成资产、负债、人员清理工作,但公司的重组计划尚无实质性进展,这种情况表明厦华电子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1.2、董事会针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相关说明

 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厦华电子201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针对《审计报告》中所涉强调事项内容,即关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作专项说明如下:

 1.2.1、公司现状说明

 (1)公司根据2013年11月6日各股东方签订的《框架协议》、《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全力推进公司资产、负债、人员清理工作。并已于2014年4月1日起停止彩电业务生产,主营业务已经停顿。

 经过努力,截止报告期末应收帐款净值为194.04万元;其他应收款净值为164.69万元;存货为0。

 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已与原全体员工解除了劳动合同。

 (2)公司近三年经营业绩逐年下滑,2012年度、2013年度及2014年度,本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5,298.63万元、-43,577.03万元和-21,089.27 万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为499.40万元,日常经营陷入困难,财务面临风险。

 (3)由于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度连续两年亏损,公司股票在 2014 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

 1.2.2、为避免退市董事会所做的努力

 1.2.2.1、资产、负债、人员清理情况

 (1)2013年11月6日公司股东签署了《关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关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具体《股份转让协议》、《投票权委托协议》,至此,厦门鑫汇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2.09%的表决权股份,成为公司第一大表决权股东。

 根据上述相关协议约定,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方将协助公司进行债务及相关人员清理,于2014年6月30日前尽力促使公司完成资产、负债、人员清理工作,并尽力达成至前述时点公司负债归零且净资产为正且现有全部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效果;厦门鑫汇有意愿配合公司进行业务资产整合、协助公司改善营利能力。

 (2)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和当前公司资产负债及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决定对现有资产、负债和人员进行必要的清理,以减轻经营负担,降低财务风险,从而尽快实现业务转型。

 2014年3月28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厦门厦华新技术有限公司76.607%股权的议案》。本次交易为公司带来约3,204.29万元的净现金流量,资金将用于公司负债和人员清理,有利于减轻公司经营负担和降低财务风险。

 2014年4月11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出售“厦华”系列注册商标的议案》,将公司所有的 “厦华”系列注册商标以1,200.0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万利达集团有限公司,所获资金将用于公司负债和人员清理,有利于减轻公司经营负担和降低财务风险。

 2014年2月19日公司发出了《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方案》,与公司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2014年4月24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拟定职工安置计划及预提相关费用的议案》。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公司已与全体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2014年4月24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万利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资产租赁协议书>的议案》,公司目前彩电业务已经停止生产,各项专用设备处于闲置状态,为盘活资产,冲抵折旧成本,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拟将合法拥有的所有固定资产以人民币66万元/月出租予万利达集团有限公司。承租方先期支付的租金2800万元将用于公司负债和人员清理,有利于减轻公司经营负担和降低财务风险。

 2014年6月10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签署<关于SINOPRIMA INVESTMENTS & MANUFACTURING SA(PRORIETARY)LIMITED之债权收购暨股份转让协议>的议案》,公司与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创维-RGB”) 签署了《关于SINOPRIMA INVESTMENTS & MANUFACTURING SA(PRORIETARY)LIMITED(“厦华南非公司”)之债权收购暨股份转让协议》,拟将持有的厦华南非公司全部债权以3,000.00万元转让给深圳创维-RGB,同时将持有的厦华南非公司100%股权以1.00元转让给深圳创维-RGB。本次交易可为公司带来约3,000.00万元的净现金流量,缓解公司资金压力。

 2014年8月5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厦门厦华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合同>的议案》,将持有的厦门联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联创微”)16.67%股权以人民币100万元协议转让给厦门厦华投资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可为公司带来约100万元的净现金流量,缓解公司资金压力。

 2014年11月26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厦门厦华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将持有的深圳市中彩联科技有限公司(“中彩联”)11.50%股权,以人民币115.30万元转让给厦门厦华投资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可为公司带来约115.30万元的净现金流量,有助于缓解公司资金压力。

 2014年12月15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万利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固定资产出售协议>的议案》,将公司出租给万利达集团有限公司(“万利达”)的部分固定资产(“标的资产”)(具体范围以公司与万利达于2014年4月签署的《资产租赁协议书》确定的标的资产范围为准)以2,440.0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万利达。实现了公司大部分有效资产的清理工作的完成。

 报告期内,公司各方股东确认:厦华电子已基本完成相关的资产负债、人员清理工作。

 1.2.2.2、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后续,公司将继续推进剩余未清理完毕的资产负债的清理工作,以尽快达成各股东方原协议所约定的效果。盘活公司相关资源,增加收益,积极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减轻财务负担。

 1.2.2.3、加强内部管理方面

 进一步推动公司内控的建设和完善工作,规范运作防范风险。根据现有组织架构,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对原有内控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以便更加有效地运行,提高整体经营效益,降低管理成本。

 1.2.2.4、配合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工作

 公司于2015年1月17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截止目前,已基本明确了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为上海火瀑云计算机终端科技有限公司(“火瀑云”)的全体股东;交易方式可能涉及采取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标的资产为火瀑云100%股权。该标的资产系国内大型的网络游戏公司,主要业务着眼于为网络游戏市场和手机游戏市场提供高品质游戏的开发及运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选择盈利能力较强,发展前景广阔的网络游戏研发及运营业务,可实现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转型,从根本上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后续,公司将适时敦促大股东,切实有效地履行收购时的承诺,加快推进重大资产重组进程,同时积极配合大股东实施好资产重组计划,继续协助各方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尽快注入优质资产,改善公司经营状况,使公司未来得以健康地持续经营发展。

 1.2.2.5、控股股东支持公司持续经营拟采取的措施

 控股股东厦门鑫汇贸易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在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同时,将积极配合公司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小规模拓展优质贸易方面的业务,增强自身的造血机能,努力实现公司的持续经营与持续盈利的能力,为公司尽快摆脱目前困境,走上健康的发展轨道而不懈努力。

 2、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14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闽华兴所(2015)审字G-119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监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作专项说明如下:

 除“强调事项”段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1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董事会针对强调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作为公司监事,我们将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工作,并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推进各相关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B、董事会、监事会对2014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及意见

 1、董事会关于2014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闽华兴所(2015)内控审字G-003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作专项说明如下:

 1.1、强调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各股东方签订的《框架协议》、《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全力推进公司资产、负债、人员清理工作并已于2014年4月1日起停止彩电业务生产,主营业务已经停顿,原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已经不适用,公司于2014年9月1日起试行修订后的内控制度体系,该内控制度体系尚未经过公司董事会的授权批准。截止审计报告日,该内控制度体系重新进行修订并经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4月28日决议授权批准。

 本段内容不影响己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1.2、董事会针对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涉及强调事项的相关说明

 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现就强调事项说明如下:

 (1)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2014年度全力推进资产、负债、人员清理工作并已于2014年4月1日起停止彩电业务生产,主营业务已经停顿,原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已经不适用。对此,公司为适应过渡期的现状,将原有内控制度体系进行了修订(涉及金额的,沿用原授权体系不变),并于2014年9月1日起试行修订后的内控制度体系,该内控制度体系尚未经过公司董事会的授权批准,表现出公司在企业层面非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2)缺陷整改情况

 截止财务报表报出日,公司根据过渡期间该内控制度体系的试运行情况,重新进行修订并经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4月28日决议授权批准。

 作为公司董事会,我们认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2014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为了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带强调事项段相关内容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且已经在资产负债表日后消除相关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说明。

 2、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14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闽华兴所(2015)内控审字G-003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监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作专项说明如下:

 除“强调事项”段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董事会针对强调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作为公司监事,我们将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工作,并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推进各相关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玲玲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厦华电子 编号:临2015-028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股东厦门鑫汇贸易有限公司正对本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1月19日起停牌。并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分别自2015年2月19日、3月19日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同时披露了重组框架介绍、工作进展情况以及无法按期复牌的原因说明。停牌期间,本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2015年4月16日,公司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19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2个月。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各项工作仍在进展中。因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股票继续停牌期间,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厦华电子 编号:临2015-029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4月28日下午14:00在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386号B幢东方财富广场2F召开,会议资料及通知于2015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王玲玲董事长主持,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公司监事、副总经理等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数据,201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415.7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069.2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287,447.71万元,其中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85,728.52万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 201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2014年度公司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2014年度报酬的议案》;

 根据审计委员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建议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14年度审计费用为110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7、《关于拟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

 公司目前住所为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386号之二2101K,现拟将公司住所变更为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3088号三楼302室,并拟相应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公司住所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住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住所变更为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3088号三楼302室,拟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公司住所内容进行修订。

 另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4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公司结合自身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及梳理。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9、《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0、《关于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由于公司2013年、2014年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三章第二节的规定,董事会将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自2015年5月 4日起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证券代码仍为600870,股票简称变更为“*ST厦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1、《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2、《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3、《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4、《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坏账核销及核销历史债务的议案》;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综合分析公司的经营状况,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对公司2014年末各项资产进行了清查,根据公司各项资产状况,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1)、应收款项按账龄法和特别计提法共增加计提了60,162,219.33元坏账准备;转销335,411,000.26元坏账准备,转回592,205.70元坏账准备。

 新增计提的60,162,219.33元坏账准备主要为对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

 转销的335,411,000.26元坏账准备包括转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09,388,654.02元,转销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6,022,346.24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余额为100,200,681.67元。其中,对Best Buy Canada Ltd.及Best Buy China Ltd.客户计提了81,076,750.00元坏账准备,主要系因公司终止经营彩电业务,经协商需由公司承担的应抵减应收款项的售后费用。

 2)、存货按可变现净值与账面价值孰低的原则计提了4,112,242.50元的存货跌价准备,其中对库存商品计提了4,004,316.87元跌价准备,对低值易耗品计提 107,925.63元跌价准备;本年度公司对存货进行了积极处理,转销52,132,290.80元存货跌价准备,转回13,129,879.38元存货跌价准备。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6,501,414.13元。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根据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的原则计提了923,717.70元减值准备,转销2,000,000.00元减值准备。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4,980,000.00元。

 4)、长期股权投资根据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的原则计提了770,492.07元减值准备;转销8,916,331.47元减值准备,本期无转回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截止2014年12月31日,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余额为55,699,081.36元。

 5)、无形资产根据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的原则计提了679,245.24元减值准备,转销574,071.70元减值准备,本期无转回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8,998,578.27元。

 6)、固定资产根据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的原则未计提减值准备,转销了8,284,812.98元减值准备。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893,850.00元。

 7)、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177,273,605.43元。

 (2)坏账核销情况

 公司2014年核销坏账约33,541.10万元。其中应收账款核销约30,938.87万元;其他应收款核销约2,602.23万元。应收账款核销的主要客户为PRIMA TECHNOLOGY, INC.(厦华美国公司)核销金额11,177.89万元,SINOPRIMA INVESTMENTS & MANUFACTURING SA (PTY) LTD(厦华南非公司)核销金额9,873.49万元,其他241家客户累计核销金额9,887.49万元;其他应收账款核销的主要客户为厦门厦华显示系统有限公司1,026.35万元,其他58家客户累计核销金额1,575.88万元。以上应收款项均已在以前年度计提了坏账准备,目前确认无法收回,予以核销。对公司损益无影响。

 (3)核销历史债务情况

 2014年度,公司清理了不需要支付的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共计414家客户,主要为债权打折、账龄超过四年以上往来款等,根据公司《关于债务转销的相关规定》,本次核销债务合计金额约为3,973.16万元,将为公司带来约3,973.16万元的收益,并计入2014年度当期收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5、《关于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和注销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项下部分投资的议案》;

 (1)根据财政部2014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要求,公司自2014 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对期初数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相应调整。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本公司的具体影响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

 (2)鉴于与公司原彩电业务相关的子公司厦门厦华显示系统有限公司、深圳市厦华电子销售有限公司已长期处于停业待清算状态,且长期未能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为了使公司财务报告能更加清晰、明了,并能充分地体现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原则,公司拟在财务账上注销对该两家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由于公司已于以前年度对厦门厦华显示系统有限公司、深圳市厦华电子销售有限公司两家控股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故其注销不会对公司报告期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注销长期股权投资后,公司将不再把厦门厦华显示系统有限公司、深圳市厦华电子销售有限公司两家控股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由此将使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增加258.19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6、《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7、《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9、《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0、《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经研究决定,公司拟于2015年5月21日(星期四)14:00时在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386号B幢东方财富广场2F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上述1至9、13至17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厦华电子 编号:临2015-030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4月28日下午14:00在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386号B幢东方财富广场2F召开,会议资料及通知于2015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琼主持,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14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的有关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数据,201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415.7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069.2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287,447.71万元,其中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85,728.52万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 201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2014年度公司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坏账核销及核销历史债务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坏账核销及核销历史债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程序合法、依据充分,不涉及公司关联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核销处理后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6、《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公司二〇一三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现状。公司不断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有效,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日趋完善。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整、合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且各项制度均得到了较好执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7、《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重新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相关要求,能够更好地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具有合理性、完整性、有效性;能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8、《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14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除“强调事项”段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1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董事会针对强调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作为公司监事,我们将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工作,并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推进各相关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9、《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14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除“强调事项”段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董事会针对强调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作为公司监事,我们将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工作,并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推进各相关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0、《关于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和注销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项下部分投资的议案》;

 (1)关于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意见

 作为公司监事,我们认为: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的具体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新会计准则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执行。

 (2)关于注销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项下部分投资的意见

 作为公司监事,我们认为:公司注销对上述两家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且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是符合相关规定的,并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1、《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的有关规定,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没有发现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上述1-5、7、10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 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厦华电子 编号:临2015-031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住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目前住所为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386号之二2101K,现拟将公司住所变更为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3088号三楼302室,并相应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公司住所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原第五条为:“公司住所: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386号之二2101K,邮编361009。”

 现将《公司章程》第五条修订为:“公司住所: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3088号三楼302室,邮编361005。”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以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最后核准为准。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厦华电子 编号:临2015-032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拟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拟将公司住所变更为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3088号三楼302室,并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公司住所内容进行修订。

 二、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4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公司结合自身发展需要,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及梳理。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

 ■

 ■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厦华电子 编号:临2015-033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5 年5月4日

 ●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为:*ST 厦华;股票代码为:600870,

 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 A 股股票简称由“厦华电子”变更为“*ST 厦华”

 (二)股票代码仍为“600870”

 (三)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5 年5月4日。

 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 2013年、2014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第(一)项的规定:“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或者被追溯调整重述后连续为负值”,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15年4月30日停牌一天(公司目前正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已处于停牌中),5月4日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为了增强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改善公司资产质量,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改善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第一,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已经于2015年1月17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并于2015年1月19日起停牌。截止目前,公司已基本明确了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为上海火瀑云计算机终端科技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交易方式可能涉及采取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标的资产为上海火瀑云计算机终端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该标的资产系国内大型的网络游戏公司,主要业务着眼于为网络游戏市场和手机游戏市场提供高品质游戏的开发及运营。

 第二,调整公司产业结构,增加公司自身造血功能。公司将积极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小规模拓展优质贸易方面的业务。

 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董事会报告”之“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五、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或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若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公司股票将可能被暂停上市。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林志钦、 林宏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386号之二2101K

 咨询电话:0592-5510275、 0592-5510172

 传真:0592-5510262

 电子邮箱:SH600870@126.com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厦华电子 公告编号:2015-034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21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386号B幢东方财富广场2F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21日

 至2015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15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6、9、12、13、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票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2015年5月15日9:00-12:00 ,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386号之二2101K证券部。

 (四)登记联系方式:

 电话:(0592)5510275/5510172

 传真:(0592)5510262

 联系人:林志钦、林宏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厦华电子 编号:临2015-035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

 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公司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是公司落实施行2014年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而对公司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

 2、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的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一、概述

 根据财政部2014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要求,公司拟于2014 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4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期初数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相应调整。

 2015 年 4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和注销“长期股权投资”项下部分投资的议案》 。

 二、执行新会计准则对本公司的具体影响如下: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

 执行上述会计准则,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3 年度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已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公司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或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追溯调整。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按照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执行。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的具体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新会计准则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执行。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0870 公司简称:厦华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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