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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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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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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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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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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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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 市场形势分析?

 2014年,国家统计局初步核算国内生产总值为63.64万亿元,同比增长7.4%,经济增速放缓。2014年是我国经济增长放缓的一年,是深化改革拉开序幕的一年,也是我国宏观经济沿着新常态轨迹持续发展的一年。在国内经济步入增速放缓、结构趋优的新常态下,公司所处的房地产行业整体呈现调整的态势,投资增速显著放缓,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同比下滑,土地市场购置面积下降,待售面积增加,房地产的行业调整由区域扩大至全国。

 2014年1-12月,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95,036亿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0.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9%),增速比2013年回落9.3个百分点;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120,64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7.6%;全国商品房累计销售额达到76,292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6.3%;全年土地购置面积3.33亿平米,同比下降14%;全国房屋新开工面积179,59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0.7%。随着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房地产市场也进入新常态,区域差异、供需失衡和结构失衡现象更加突出。

 2、报告期内经营业绩回顾

 2014年,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经营团队围绕转型与增长这一主题,巩固加强住宅业务、稳步有序开发商用物业。

 2014年,公司开工面积32.01万平方米,竣工面积32.16万平方米,年末在建面积52.03万平方米。本年签约面积7.8万平方米,销售金额12.28亿元。公司新增一块土地储备,为杭州未来科技城项目,占地面积为6.34万平方米。公司可出租权益面积7.35万平方米,租金收入1.78亿元。

 2014年度,公司融资途径主要通过银行贷款、信托融资和其他融资等方式进行。截至期末公司融资贷款余额为69.92亿元,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累计余额为4.91亿元,资本化率为8.99%;对外担保总额为32.75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1,158万元,比上年减少42.0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50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8.16%。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352,901万元,比上年减少5.41%。

 3、公司土地储备情况:

 单位:万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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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2014年度公司销售及出租情况:

 (1)销售情况:

 单位: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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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出租情况:

 单位:万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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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1、新城国际逸兰酒店公寓总面积约2万余平米,其中,万置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60%)占有70%,表中填写各项数据均为万置公司部分。2、新城国际三期会所为万置公司自己经营,非出租物业。

 5、2015 年,公司主要开发项目新开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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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财政部于2014年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除《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自2014年度财务报表起施行外,其他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本集团已采用上述准则编制2014年度财务报表,对本集团财务报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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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主要子公司见附注六,本年度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主要有杭州万通时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称“杭州时尚”)、上海万通新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称“上海万通新地”)、北京绿品雅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绿品雅筑”)、天津万通宁远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称“天津宁远”)、天津万通佳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称“天津佳成”)、山东万通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山东商业”)和山东万通中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山东中融”),本年度无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4.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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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简称:万通地产 股票代码:600246 编号:临2015-027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15年4月29日召开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召开的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4月2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董事长江泓毅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副董事长赵震先生代为主持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参与表决的董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 董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 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 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详见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 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详见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 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详见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6. 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7.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年实现净利润45,089,85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565,040元,扣除已支付普通股现金红利85,176,000元,加上2014年初未分配利润1,367,555,118元,2014年末未分配利润1,324,903,929元。

 鉴于公司2014年度经营业绩大幅下滑,同时公司面临着较大的资金压力,及公司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需要筹备资金用于本次资产购买的支付。为保证公司经营业务稳健发展,保证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顺利推进和日常经营计划的正常实施,也为了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1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分配方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其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8. 向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支付201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257万元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9. 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0. 审议公司2015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1. 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246 股票简称:万通地产 编号:临2015—028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于2015年4月29日召开第二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主席赵毅先生主持会议,与会监事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 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3. 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与会监事对公司2014年度及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报告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客观、全面、真实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

 截止出具本审核意见止,未发现参与2014年度及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及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地产 公告编号:2015-029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20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写字楼D座4层第一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20日

 至201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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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1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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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身份证、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3. 与会股东及代理人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4. 登记时间:2015年5月19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5. 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写字楼D座4A层)

 6. 联系方式:联系人 程晓晞、王渴

 联系电话 010—59070788/59071169

 传真 010—59071159

 邮政编码 100020

 六、 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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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0246 公司简称:万通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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