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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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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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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共完成营业收入110,803.3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5,582.50万元,同比实现较大幅度增长。净利润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业务收入增长幅度较大。

 1、房地产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房地产业务共实现营业收入82,539.5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7,229.42万元。其中:

 1)武汉国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天合广场项目已于2013年12月销售完毕,截止2014年12月31日,累计有效认购526套,面积41,034.56㎡。201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202.57万元,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201.80万元,本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935.17万元。

 2)北京万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6,604.42万元,目前北京中关村生命科学园博雅A-5项目预售情况良好。截止2014年12月31日,累计有效认购403套,面积86,076.18㎡,实现销售回款164,197.62万元。

 2、仓储物流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仓储物流业务共实现营业收入4,707.8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257.77万元,表现相对平稳。其中:

 1)深圳市高科实业有限公司:高科南山大厦可出租仓库面积为43,087平方米,截止2014年12月31日,实现营业收入2,958.28万元,出租率98.29%。

 2)深圳仁锐实业有限公司:福田保税仓库的使用面积为19,447平方米,截止2014年12月31日,实现营业收入1,461.28万元,出租率100%。

 3)深圳市仁锐供应链有限公司:截止2014年12月31日,实现营业收入288.32万元。

 3、贸易业务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贸易收入23,063.71万元,较上年增长58.28%,主要原因是国内贸易增长21,325.68万元,增幅较大。

 1)深圳国融实业有限公司:截止2014年12月31日实现营业收入2,536.26万元,其中外贸业务为1,702.07万元,内贸业务为834.19万元。

 2)母公司:截止2014年12月31日实现内贸业务收入20,527.45万元。

 (二)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说明:

 (1)营业收入增长39.90%,主要是由于房地产项目销售收入增加;

 (2)营业成本增长33.37%,主要是由于房地产项目销售成本增加;

 (3)销售费用减少75.62%,主要是由于房地产项目基本售罄,销售费用减少;

 (4)管理费用减少34.43%,主要是上年包含久智光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11月份管理费用,以及本年度公司加大控制管理费用支出力度;

 (5)财务费用增长,主要是由于本年贷款利息支出增加;

 (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123.99%,主要是由于房地产项目收尾,收到相关款项减少;

 (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是由于本期支付了方正东亚信托股权收购首付款以及购买理财产品款;

 (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199.40%,主要是由于本期偿还借款本息所致。

 2、收入

 (1)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因素分析

 201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0,803.35万元,较上年度增加31,600.33万元,增长39.90%;主要原因为房地产业务收入较上年增加26,759.41万元,增长48%;贸易业务收入较上年增加8,492.20万元,增长58.28%。

 (2)主要销售客户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金额合计为47,256.26万元,占全年营业收入的42.65%。

 3、成本

 (1)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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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本年度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为32,123.02万元。

 4、费用

 ■

 5、现金流

 ■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123.99%,主要是由于房地产项目收尾,收到相关款项减少;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是由于本期支付了方正东亚信托股权收购首付款以及购买理财产品款;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199.40%,主要是由于本期偿还借款本息所致。

 6、其他

 (1)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未发生重大变动。

 (2)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坚定贯彻年初制定的经营方针,加强核心能力建设,严格控制成本费用和经营风险。公司经营发展工作总体上保持了较好的运行态势,经营工作稳中有进,发展项目有序推进,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达到计划目标。

 (三)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营业务分行业和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1)本年度贸易业务结构有所变化,国内贸易占比增加且增幅较大,国外贸易占比下降;

 (2)公司已于2013年将所持久智光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全部转让,故本年无石英管材生产销售业务;

 (3)运输及仓储、出租业务收入变动不大,毛利率略有上升;

 (4)商品房销售业务收入、成本有所增加,毛利率略有上升。

 (四)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资产负债情况分析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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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允价值计量资产、主要资产计量属性变化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根据中铭评报字[2015]第10006号资产评估报告, 本年度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806,958.12元。

 (五)核心竞争力分析

 品牌、背景优势:公司由国家教委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建议,由北京大学、复旦大学等全国著名的36所大学共同发起,于1992年6月20日,经上海市协作办、体改办(92)第67号文件批准成立。公司成立以来,充分利用各高校股东雄厚的科研力量,发挥上市公司、股份制企业的运作优势,致力于探索出一条产、学、研相结合的高科技发展之路。

 人才、团队优势:公司拥有众多高校股东,在人才引进方面有着先天性的优势。同时,公司持续加强团队建设,公司已成为互动合作、协同配合的有机整体,这不仅为公司发展壮大现有业务提供了保障,也有利于公司拓展新的业务领域。

 (六)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1)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

 2、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

 5、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1、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公司目前的主要业务是房地产、仓储物流与国内外贸易。

 (1)房地产

 2014年我国房地产市场步入调整期,各地商品住宅库存量高企,对市场预期的转变进一步影响了整体新开工节奏,房地产投资增速明显下滑。在此背景下,中央政策以“稳”为主,更关注民生保障和顶层制度设计,并通过货币政策调整、户籍改革、棚户区改造等长效机制保障合理购房需求;各地方政府则灵活调整,限购、限贷手段逐步退出,行政干预趋弱,并通过信贷公积金、财政补贴多轮政策调整刺激住房需求,加快库存去化,稳定住房消费。

 报告期内,全国房屋新开工面积、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同比下降,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略有增长。据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120,64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7.6%;全国商品房累计销售额达到76,292 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6.3%;全国房屋新开工面积179,59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0.7%;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95,036亿元,同比增长10.5%;全年土地购置面积3.33亿平方米,同比下降14%。

 展望未来,房地产行业无论从短期还是中长期来看,行业基本面都将得到有效支撑。但是房地产行业的黄金发展期、快速发展期已成为过去,开始步入良性的平稳发展期。随着人口老龄化、人口红利逐渐消退及全球流动性紧缩,未来房地产市场刚需的释放也会有所减缓。面对行业发展新常态,房地产市场差异化将尤显突出,行业发展将更集中于人口净流入的城市和地区,行业集中度将持续提升,房企两极分化的态势将更加明显。

 (2)仓储物流

 2014年,我国仓储业在国家实施宏观调控政策的推动下,提升了运作效率与管理水平,凸显了发展的良好势头,主要表现在:仓储业务量增大,业务收入增长速度较快;我国对仓储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增长;仓储技术取得较好发展;仓储企业之间的竞争加剧。

 2014年,我国物流业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形势,公司积极调整应对,加快转型升级,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较好地发挥了基础性、战略性作用。

 未来仓储业发展要充分利用已有的仓储资源,提高仓储效率,加速满足社会生产发展,实现仓储管理的现代化。物流需求受宏观经济影响,预计未来一段时期将进入中速发展期,但物流业的产业地位、社会需求、发展模式、产业格局和组织方式都将发生较大变化,变化中蕴含着机遇与挑战。

 2、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将“推动产业与金融结合,持续创新,成为中国领先的投资控股型上市公司”作为公司愿景,扎实推进现有业务,同时开拓新业务加速公司转型。一方面,针对目前公司业务体系分散、总体盈利水平不高的现状,董事会在原有“依托北大方正集团雄厚的实力,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的战略基础上,提出推动产融结合、向投资控股型上市公司转型。围绕这一战略,公司计划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及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逐步探索并尝试在新的领域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另一方面,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加强内控管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着眼点,进一步提升公司运行效率,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3、经营计划

 公司经营计划为:

 (1)确保公司房地产业务向新业务平稳过渡;

 (2)拟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及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公司搭建股权投资与并购重组的平台;

 (3)继续对贸易、仓储物流等传统业务进一步挖潜,在盈利模式、行业细分等方面不断加大创新力度;

 (4)加快引进有市场前景的优质资产,优化公司业务体系,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

 (5)努力做好公司治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使公司依法、合规、健康运转。

 4、因维持当前业务并完成在建投资项目公司所需的资金需求

 目前公司财务结构稳健,公司通过自有资金及银行短期借款基本能够满足现有业务的资金需求。未来公司将积极探索其它融资渠道和方式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为公司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5、可能面对的风险

 (1)宏观调控政策风险:国家宏观调控或产业政策的调整,对行业、产品的影响,容易给公司的经营造成不确定性风险;

 (2)市场供求风险:如产品、技术、质量、服务、销售渠道及方式等不能满足市场需求,不能抵挡日趋激烈的竞争压力,公司可能面临经营困局;

 (3)公司经营管理风险:如果公司经营管理不善,出现资本结构、资产负债率、应收应付款及现金流问题等,则会造成资金周转困难并使业务发展受到阻碍。

 6、其他

 无。

 (八)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1、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董事会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核算方法变更的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国家财政部于2014年1月26日起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修订,相继修订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共七项具体的会计准则。新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公告2014-068)。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公司决定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新会计准则。执行会计准则对合并报表的影响详见本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十二、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3、董事会对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1、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进行了修订。

 此次利润分配政策的修订,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3年8月31日、9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上述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于2014年6月30日发布《201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临2014-050号),该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1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4年5月20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293,328,0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9,332,800.10元。此次利润分配方案于2014年7月4日实施完成。

 2、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利润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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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国家财政部于2014年1月26日起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修订,相继修订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共七项具体的会计准则。新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公告2014-068)。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公司决定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新会计准则。执行会计准则对合并报表的影响详见本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十二、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4.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1)子公司情况

 1)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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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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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仁锐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市仁锐供应链有限公司90%的表决权股份;深圳仁锐实业有限公司对深圳市仁锐供应链有限公司期末实际投资额180万元。

 (2)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

 续表:

 ■

 注: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高科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深圳仁锐实业有限公司75%的表决权股份;深圳市高科实业有限公司对深圳仁锐实业有限公司期末实际投资额2,608.33万元。

 (3)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

 续表:

 ■

 注1:本公司直接持有武汉国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97.86%的表决权股份,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高科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武汉国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2.14%的表决权股份;本公司对武汉国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年末实际投资额14,679万元;深圳市高科实业有限公司对武汉国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年末实际投资额321万元。

 注2: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高科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市高科国融实业发展有限公司40%的表决权股份,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仁锐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市高科国融实业发展有限公司60%的表决权股份;深圳市高科实业有限公司对深圳市高科国融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年末实际投资额400万元;深圳仁锐实业有限公司对深圳市高科国融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年末实际投资额600万元。

 注3: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国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北京万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9.33%的表决权股份。武汉国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对北京万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89.33%,年末实际投资额5,360万元。

 (4)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说明

 本年度合并范围没有发生变化。2013年度本公司转让持有的久智光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2.86%股权,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上年发生额包含该公司2013年1-11月发生额。

 4.4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 600730 证券简称 中国高科 编号 临2015-009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4月27-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位,实到董事9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符合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全票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董事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董事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董事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结果,201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55,824,963.93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3,545,911.57元,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为111,648,671.83元,累计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8,769,960.16元。

 由于2014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亏损,同时根据公司2015年度业务发展及流动资金需要,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业务再开展,因此2014年度拟不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同时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董事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经营班子授权的议案》

 董事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15年度的经营计划,为提高公司日常经营决策效率,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拟明确对经营班子的授权:

 1.2015年度单笔重大投资及资产处置不超过投资发生时公司净资产5%的项目,由经营班子负责,凭总裁签署办理;

 2.2015年度公司向各银行申请的授信贷款额度金额最高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授信贷款银行的选择、授信贷款品种及担保方式的确定,由公司经营班子根据经营计划和需要确定,凭总裁签署办理。公司授信业务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自有资产抵押担保和大股东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授信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公司不提供反担保。

 超过上述授权范围的事项,必须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形成决议后方可办理;本次对公司经营班子的授权经董事会通过后,并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授权期限为一年。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公司对所属企业担保的议案》

 董事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因此关联董事韦俊民先生、周伯勤先生及杨骁先生回避表决(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的议案》

 董事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董事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董事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顺利完成了我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并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出具了相关的审计报告。

 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合同已到期,为保障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考虑和调查后,提议继续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我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定为33万元(若需要专项报告将另收费),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21万元,审计期间因工作发生的差旅费用由我公司据实报销。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董事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董事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由总裁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洵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及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董事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30日

 附:王洵先生个人简历

 王洵,男,1968年出生,硕士学历。曾任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监,方正金融产业集团战略投资部总经理,方正和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总经理、投决会委员,正邦集团金融产业集团副总裁、总经理、投决会委员,华泰汽车控股集团副总裁,标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证券代码 600730 证券简称 中国高科 编号 临2015-010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公司为所属企业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深圳市高科实业有限公司、深圳仁锐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高科国融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此次公司为部分所属企业提供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所属企业2015年度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对部分所属企业提供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额度经董事会审议后,还将提请本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本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在该等额度内,由公司总裁签署有关担保协议。超过该等额度的其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为部分所属企业提供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本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5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认为:2015年度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所属企业的担保,有助于所属企业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此次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既兼顾了公司实际发展、经营决策的高效要求,又满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五、对外担保情况

 2014年度报告期末,公司对外累计担保金额(包括对子公司)为28,746.49万元,占公司年度报告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1.41 %,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 600730 证券简称 中国高科 编号 临2015-011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授权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较小,对公司经营独立性无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5年4月27-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三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该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声明,独立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1、2015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在定价政策方面与非关联方交易保持一致,其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开价格和合理的税费确定。

 2、与公司可能发生交易的关联方为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企业,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中,双方签署相关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因此本次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3、本次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也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该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方正集团由北京大学1986年投资创办,现拥有7家在上海、深圳、香港及马来西亚交易所上市的公众公司和遍布海内外的20多家独资、合资企业,员工3万人。名列国家首批6家技术创新试点企业之一,500家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之一,120家大型试点企业集团之一。方正集团法人代表为黄桂田,注册资金为10.5亿元人民币,主要业务涉及IT、医疗医药、金融、物产、房地产等产业板块。

 四、履约能力分析

 与公司发生交易的关联方为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企业,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中,购销双方签署相关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公司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五、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201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在定价政策方面与非关联方交易保持一致,其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开价格和合理的税费确定。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5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如下:

 2015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在定价政策方面与非关联方交易保持一致,其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开价格和合理的税费确定。

 与公司可能发生交易的关联方为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企业,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中,双方签署相关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因此本次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本次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也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 600730 证券简称 中国高科 编号 临2015-012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金额:8亿元人民币,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货币基金、结构性存款等低风险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拟计划利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期限为自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1、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与收益相对固定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的收益,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2、投资金额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理财产品的投资,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主要用于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货币基金、结构性存款等低风险理财产品,期限以短期为主,最长不超过一年。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

 4、委托理财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的期限为自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本。

 5、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

 6、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该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对公司影响

 在确保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的影响。

 三、风险控制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委托理财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平均操作周期短,并严格控制理财产品的风险,与业务合作方紧密沟通,及时掌握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从而降低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的议案》,并就有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购买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次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截至本报告日,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累计委托理财金额为人民币8亿元(不含本次理财投资金额),未到期理财金额3亿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 600730 证券简称 中国高科 编号 临2015-013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及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出资6,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北京高科国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及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与北京高科国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共同设立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终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投资金额未超出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1、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业务拓展和战略发展的需求,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高科”)拟在北京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北京高科国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科国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在上海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观臻”),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00万元。

 2、设立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为加快公司战略转型进度,充分发挥公司投资控股平台的作用,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观臻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与公司全资子公司高科国融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共同设立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观臻基金”),作为公司搭建股权投资与并购重组的平台。

 3、董事会审议情况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金额未超出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此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拟定公司名称:北京高科国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8号楼3层A30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技术咨询;经济贸易咨询;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建筑材料(最终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2、拟定公司名称: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注册资本:人民币5,50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福海路1011号3幢B区1315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资产管理,实业投资,财务咨询,会务服务(最终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股东结构及出资方式:

 ■

 三、合伙企业(观臻基金)情况

 拟定名称: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北京高科国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观臻”将担任投资基金的管理人,为本基金提供日常运营及投资管理服务。

 观臻基金期限:五年,可延长

 观臻基金注册资金:人民币1亿元

 观臻基金经营范围: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专营专项规定办理。

 观臻基金决策机制/运营模式:基金将成立投资决策委员会,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基金的全部投资决策作出决定,基金的日常事务由基金管理团队负责。

 四、合伙企业(观臻基金)协议主要内容

 a)合伙企业名称: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b)经营范围: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专营专项规定办理。

 c)期限:五年,届满时可延长。

 d)普通合伙人: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有限合伙人:北京高科国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f)出资:普通合伙人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认缴1,000万元,首期出资1,000万元,有限合伙人北京高科国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认缴9,000万元,首期出资5,000万元。

 g)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h)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及更换:均应当通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之后方可决定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及更换。

 i)入伙: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j)退伙责任承担: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可能面临政策风险、管理风险、财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市场风险等相关的风险。

 对外投资设立基金合伙企业可能面临未能募集到足够的资金以确保设立基金的风险;存在未能寻求到合适的投资标的的风险;存在因决策失误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后标的企业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六、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契合公司愿景,符合未来发展方向,有助于开拓新业务加速公司战略转型。

 投资设立观臻基金后,将逐步成立各类子基金,投资方向符合公司现有及未来业务发展方向,符合公司长远发展。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合伙企业协议。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30 证券简称:中国高科 公告编号:2015-014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20日13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北大博雅国际酒店第二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20日

 至201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15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在会议召开一周前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供查阅。

 2、特别决议议案:5、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9、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本公司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2、社会法人股股东,请持单位介绍信、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与上述第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4、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方正大厦8层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秦庚立

 联系电话:010-82529555 传真:010-82524580

 5、登记时间:2015年5月14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5:00。

 6、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方正大厦8层,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不发礼品,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 600730 证券简称 中国高科 编号 临2015-015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4月27-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位,实到监事5位,符合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监事会全票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55,824,963.93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3,545,911.57元,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为111,648,671.83元,累计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8,769,960.16元。

 由于2014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亏损,同时根据公司2015年度业务发展及流动资金需要,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业务再开展,因此2014年度拟不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同时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上述第一、二、三、四项议案还将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30日

 公司代码:600730 公司简称:中国高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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