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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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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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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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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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 年全年度,国家继续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不放松,市场的宏观政策环境并未发生根本的变化。在此情况下,公司克服重重困难,结合自身资源状况制定灵活的营销策略和应变措施,及时把握市场机会,通过加快推盘速度、创新销售策略、加大推广力度等手段,在地产项目销售上取得发一定的业绩。但由于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大幅增加及年度内公司筹措非公开发行事宜,费用性支出增加较大等原因,导致本公司业绩产生亏损。
报告期内,董事会讨论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拟向大股东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1.5亿股,募集资金67,500万元,用于收购兰州伟慈制药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在兰州新区投资建设凝血酶及中成药项目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若非公开股票发行成功,则将有力改善公司目前经营现状,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增强发展潜力。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初,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号、7号、8号、10号、11号、14号及16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同时,财政部以财会[2014]2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要求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本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7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4月3日,公司与滕道法、滕晓琳签订《滕道法、滕晓琳与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兰州伟慈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现金方式购买滕道法、滕晓琳所持有兰州伟慈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的100%股权。2014年5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滕道法和滕晓琳签订<兰州伟慈制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其股权转让款以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14]第 01-119 号)为依据作价400万元。2014年5月30日,办理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同日,实施股权资产的交割。因此,公司以2015年5月30日为交割日将伟慈制药6至12月份的财务数据纳入合并范围。
此外,报告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有于 2014年5月30日新设子公司甘肃亚美商贸有限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15-011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议案,会议于2015年4月28日下午3:30在甘肃省兰州市阳光大酒店6楼百合厅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龚成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董事会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4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94.55万元,未分配利润为-32,969.13万元。
根据相关规定,拟定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4年度利润不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董事会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
依据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拟签署的《审计事务约定书》的约定,公司2015年度拟支付给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审计报酬为人民币40万元(不含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六、董事会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董事会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董事会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2015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董事会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十、董事会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5年5月21日下午2:30分在海口市金莲花荷泰海景酒店15楼会议室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内容详见2015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15-012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5年4月24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28日(星期二)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监事会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反映了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监事会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比较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比较客观、准确。
六、监事会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特此公告。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15-015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21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20日—2015年5月21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以下简称“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21日下午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15日(星期五)
(七)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5年5月15日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他人(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代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口市金莲花荷泰海景酒店1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公司《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听取公司《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2015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5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5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以及登记、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深圳证券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深圳证券帐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5年5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时)。
(三)登记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国贸大道56号北京大厦26楼G座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91;
2、投票简称:亚太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 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个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委托价格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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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不同表决意见对应的“委托数量”如下表:
■
(4)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注意事项:
A 、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B、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请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核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核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服务密码在申报五分钟后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帐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帐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一互联网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 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马世虎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贸大道56号北京大厦26楼G座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570125
电 话:(0898)68528293
传 真:(0898)68528695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21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议案或弃权。
本人(或本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目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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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15-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