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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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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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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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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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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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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56亿元,同比下降30.02%;实现营业利润10.07亿元,同比增长0.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2亿元,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6252元/股,同比增长0.1%。公司各板块经营情况如下:

 (一)现代农业产业

 1、现代农业板块概述

 报告期,东方粮仓加大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梳理完善了企业管理结构,在夯实基地种植、种业研发、稻谷加工、粮食贸易、品牌米营销农业产业链条基础上,重点开展了品牌建设以及仓储物流建设。东方粮仓以黑龙江绿色有机食品为切入点,重点打造东方香米品牌;2014年新增仓容11.5万吨,为企业粮食中转贸易奠定了基础。

 报告期,东方粮仓实现对外营业收入57.56亿元,同比下降30.0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62.38万元,同比下降88.3%;其中小包装米实现营业收入2.39亿元,同比下降7.92%。东方粮仓业绩较上年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为:

 (1)2014年,国内外经济增长放缓、需求不足,导致大宗商品价格走低,在大的经济环境压力下,东方粮仓的粮食贸易业务也受到了影响,营业收入同比下降;同时,鉴于经济环境影响及公司内部风险管控的需要,东方粮仓加大了业务风险管控力度,也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业务经营量。

 (2)随着运输、人力等成本的不断增加,导致主营业务毛利率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因此影响了东方粮仓的净利润。

 面对上述情况,东方粮仓已积极采取应对措施,进一步加强成本控制,降低各项费用,提升管理效率。同时,东方粮仓将积极推进战略合作,包括与大型企业建立业务合作,广泛开展仓储贸易业务,探索农产品营销新模式,努力实现2015年经营目标,提升公司业绩。

 2、报告期东方粮仓经营情况具体如下:

 (1)新建项目方面

 继五常、方正园区投产后,肇源稻谷加工园区10万吨水稻、2万吨杂粮生产加工车间项目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同时完成了10万吨粮食仓储物流项目建设,成为了中储粮粮食代储单位。东方粮仓肇源园区是集稻谷加工、粮食中转贸易于一体的现代农业示范区,已经成为黑龙江粮食南运的集聚地和辐射源。东方粮仓五常稻谷园区在完善稻谷加工后,又新建了玉米贸易区,新增了玉米烘干塔、仓储设施设备建设,建成后可以借助铁路专用线广泛开展玉米仓储、贸易业务。

 (2)产品科研方面

 截止2014年底,方正园区已经完成了全脂稳定米糠生产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全脂稳定米糠项目解决了长期以来新鲜米糠无法保鲜不能直接食用的技术难题。该项目为东方集团自主知识产权项目。

 (3)土地种植方面

 报告期,东方粮仓五常示范园区流转土地可耕种面积近1.3万亩,现已全部实现种植。东方粮仓五常示范园区同时在智能浸种、催芽、育苗、大棚、农机等方面进行了现代农业的示范展示。

 (4)农产品营销方面

 2014年年初,农产品营销探索了新的模式,组建了专业团队从事营销品牌推广,与手机商店、社交平台、连锁加盟店、地面商超等业务板块搭建成联合互动的O2O销售模式,建设全渠道会员体系。自营的东方粮仓在线商城在技术方面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对公司原有业务板块做了很好的补充和促进。在外部合作方面,东方粮仓已经与天猫、京东、1号店等网站平台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

 (二)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是我公司与国开金融(国家开发银行下设的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成立的合资企业,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40.9%股权,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国开东方致力于积极推进与文化产业相关的综合性大型项目的拓展。报告期,重点项目东方美高美国际大酒店和青龙湖滨湖酒店完成整体竣工并投入运营。2014年6月,第75届世界种子大会在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圆满举行;2014年10月,国开东方与法国欧葆庭集团就欧葆庭青龙湖国际健康园项目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国开东方已正式入选国家《智慧城市系列标准》首批示范单位,探索新型城镇化发展新模式的“山水型、园林式、标志性、智能化”高品质城市大型社区项目也已开始动工建设。

 截至本报告期末国开东方实现净利润-19,435.22万元,尚未盈利的主要原因是由其开发的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项目前期投入较大。

 (三)金融业

 报告期内,民生银行积极应对宏观经济形势和监管政策的调整和变化,在董事会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民营企业银行、小微企业银行、高端客户银行” 三大战略定位,紧密围绕“特色银行” 和“效益银行” 的经营目标,按照年初制定的“稳增长、调结构、抓机遇、控风险、搭平台、提效益” 的工作思路,强化风险控制,稳步推进各项业务,盈利能力持续提升。报告期内,民生银行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5.46亿元,同比增加22.68亿元,增幅5.36%;实现营业收入1,354.69亿元,同比增加195.83亿元,增幅16.9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每股净资产7.03元,比上年末增加1.22元,增幅21.00%。

 2014年8月,方正证券与民族证券完成重组,由方正证券发行股份购买民族证券全部资产,本次重组已于2014年8月11日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我公司已成为方正证券股东,截至本报告公告日持有方正证券9,955.87万股。

 2013年12月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报告期,公司完成相关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持有东方财务公司30%股权。截至报告期末,东方财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847.22万元,实现净利润2,228.02万元。

 (四)港口交通业

 2014年2月16日,锦州港董事会成功完成换届工作。锦州港第八届董事会明确提出以效益为核心,全面实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赢利模式创新的发展思路。为贯彻落实董事会精神,全面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各项指标,公司在国内外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重和港航业发展进入“减速提质”拐点的严峻形势下,增强与激发忧患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正视困难与压力,变压力为动力。经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抓重点、破难点、解热点、攻焦点,使公司的生产运营、港口建设、内部管理、项目运作等各方面均在规范运作的框架内,并做到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发展,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任务指标。报告期内,锦州港实现营业收入212,699.47万元,同比增长15.3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082.51万元,同比增长41.99%。

 (五)信息产业

 2011年8月,公司与大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东方集团网络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目前公司持有网络信息安全公司49%的股权,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网络信息安全公司基于国产算法(SM)开发或获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芯片和支付终端,目标是构建可持续运营的"支付安全平台"。经过三年发展,网络信息安全公司已成为国内领先的信息安全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并相继获得国家密码管理局认定的生产定点单位、销售许可单位及国家和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等资质。2014年,网络信息安全公司成功申报丰台区发改委2014年度丰台区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扶植项目——《社区020综合电子商务平台--基于国密体系搭建信息惠民工程》,获北京市丰台区发改委立项批复。2014年5月,专门从事建设eID交易保护平台的项目公司金联汇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并与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就共同建立针对互联网虚拟社会管理、保护公民网络安全及个人隐私等相关问题的安全平台项目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网络信息安全公司与民生银行联合申报与实施的发改委3096号文件《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金融领域安全IC卡和密码应用专项》——民生银行网上银行安全应用试点项目已通过中期考察,为进一步扩大国产密码应用范围,直至全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截至本报告期末,网络信息安全公司净利润-601.30万元,尚未盈利的原因主要为相关合作项目正在推进中。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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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收入

 (1) 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因素分析

 公司2014年营业收入实现57.56亿元,同比减少30.02%,主要为本年粮油行业市场低迷,东方粮仓经营规模减少所致。

 (2) 主要销售客户的情况

 2014年前五名销售客户实现销售收入22.08亿元,占全年销售总额的38.36%,主要为东方粮仓与国内一些较大的粮食贸易商开展购销业务形成的。

 3 成本

 (1)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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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费用

 报告期管理费用284,466,436.40元,同比增加64.52%,主要原因为:大成饭店土地摊销所致。

 5 研发支出

 (1) 研发支出情况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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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现金流

 ■

 (1)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利息收入和往来款,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管理费用、税金及往来款。

 (2)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理财产品赎回、民生银行分红,以及转让赤峰银海金业股权,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构建固定资产、购买理财产品。

 (3)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融资借款,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借款和支付利息。

 7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无

 (2)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1、2013年12月30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本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额度为人民币15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

 根据中市协注【2013】CP501号《接受注册通知书》,本期本公司共发行了两次期限为一年的短期融资券:

 2014年2月27日发行了上述额度内2014年第一期,面值为5亿元,期限为365天的短期融资券,发行款已于2014年2月28日全部到账。

 2014年7月15日发行了上述额度内2014年第二期,面值为10亿元,期限为365天的短期融资券,发行款已于2014年7月16日全部到账。

 2、2014年11月21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本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为人民币15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根据中市协注【2014】MTN419号接受注册通知书,2015年1月26日,公司发行了2015年度第一期、面值75,000.00万元、期限为3年的中期票据,募集资金于2015年1月27日全部到帐。截止财务报告日,发行面值合计150,000.00万元。

 3、2013年12月9日和2013年12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有效。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部分内容受监管政策等因素的影响,?截至2014年12月25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未取得实质进展。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到期自动失效。

 (3) 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公司始终坚持以投资控股型企业发展模式为定位,进行多元化投资,充分把握市场机遇,适时调整发展思路和经营策略,以实现公司良好业绩.未来仍以资源投资运营为发展模式,通过推动企业战略联盟的创新与管理,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做大、做强现有核心产业,以实现公司投资的多元化、规模化以及经营管理的专业化。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56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2亿元。公司营业收入未达到目标的原因为:受国内经济增长缓慢、大宗商品价格下跌以及需求不足的影响,东方粮仓的粮食业务收入下滑。同时,出于经济环境以及企业内部风险管控的需要,东方粮仓加大了业务风险管控力度,从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业务经营量。

 (二)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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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营业务分行业和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粮油行业,营业收入5,747,438,794.18元,同比减少29.84%,营业成本5,567,737,023.99元,同比减少29.31%,本年粮油行业市场低迷,东方粮仓经营规模减少所致。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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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公允价值计量资产、主要资产计量属性变化相关情况说明

 (1) 报告期,公司将持有的民生银行可转债全部出售。

 (2) 报告期,公司原参股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完成资产重组,公司由持有民族证券股权转为持有方正证券股权,持股数为99,558,667股,占方正证券资产重组完成后的总股本的1.21%,相关股份登记手续已于2014年8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的方正证券股权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量余额1,402,781,618.03元。

 (四) 核心竞争力分析

 1、公司整体产业结构优势

 公司通过多元化投资,目前已在现代农业、新型城镇化开发、金融、港口交通、信息产业等行业领域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和实力。公司将通过搭建专业投资平台,明晰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致力于在所涉足的各行业之间实现互联、互补、互动的协同效益。互联是指各产业关系间已构建起互相联系并互相支持的完整的网络系统;互补是指各产业业务关系优势互补,在公司内自成体系;互动是指各产业间虽各有分工,但在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统一规划下,以公司每一时期重点工作为主线良性互动,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发挥各产业板块的协同效应,从而使整体综合效益倍增。

 2、公司管理优势

 公司通过经营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发展模式创新,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步伐,逐步完善管理的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实现了集团经营业绩和投资收益的显著提升。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管理经验,拥有了一定规模并富有竞争力的经营管理队伍。公司重视人才培养,广招高级管理和技术人才,有效提高了各级管理人员的素质和管理水平。公司已建立了适合公司实际状况、较为完善的考评及激励机制,为提高经营效率,提高核心竞争能力提供了有力保障。

 3、现代农业板块核心竞争力分析

 东方粮仓充分利用东北粮食大省的资源优势及全国重要商品粮基地的地理优势,通过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拥有种植基地、仓储基地、种子研发基地、高科技农业示范园区、稻谷精深加工园区,创造了具有东方独特优势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1)现代农业科技优势:公司拥有现代化的浸种、催芽、育苗技术,并在良种研发、推广,大农机合作社等方面示范引领了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探索了新型农业生产关系的建立。始建于2011年的东方粮仓五常农业高科技示范园区占地16.6万平方米,规划有立体育秧展示区、智能化浸种催芽区、智能化大棚育苗区、综合办公区、农机服务区、良种示范区六大功能区,目前已成为省级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

 (2)种植基地优势:自有近13000亩优质水稻良田,为公司小包装品牌有机米提供了原料保证,夯实了品牌基础。

 (3)科研优势:东方粮仓种业公司潜心攻关、在水稻常规育种、杂交育种和分子育种方面均有所突破。稻谷精深加工园区拥有自主研发的全脂稳定米糠产品专利,该项目产品即将上市,能够较大提升企业盈利能力。

 (4)物流优势:稻谷加工园区拥有铁路专用线,降低了运输成本。公司充分运用锦州港在东北地区的物流优势,开展粮食贸易。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1)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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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

 

 (3) 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报告期内卖出申购取得的新股产生的投资收益总额56,961.44元, 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严格按照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进行,投资金额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已严格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

 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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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

 对主要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分析见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2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未来公司将在坚持对金融、港口交通的投资的基础上,加大对现代农业、新型城镇化开发、信息产业及酒店置业领域的投资,持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投资者获得长期而稳定的回报,继续强化公司实业与股权投资并举的多元化发展格局。

 1、公司现代农业板块——东方粮仓有限公司专注于农业领域的产业投资发展,形成了具有东方特色的经营模式,建立了集种子培育、农业种植、产品研发、稻谷加工、粮食贸易、品牌营销及电子商务于一体的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近年来,随着我国粮食行业市场化程度的提高,粮食产业链条联结更加紧密,粮食企业正逐步向专业化、规模化、集群化、集团化方向发展,粮食加工龙头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但小规模粮食企业与龙头企业并存发展,市场竞争日益加剧,因此战略联盟是行业竞争发展的主要方向。东方粮仓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做大做强粮食产业,未来将积极推进渠道建设,着力打造东方香米品牌。农业产业逐步向规模化、科技化方向发展,公司作为龙江农业产业龙头企业,通过战略联盟、强强联合实现规模化经营;通过科技研发实现粮食深加工、可循环。成为黑龙江现代农业产业排头兵。

 2、新型城镇化建设方面,中共中央国务院2014年印发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指出,我国正处于城镇化率30%-70%的快速发展区间,推进新型城镇化将使中国城镇化进程加速提升至一个以提升质量为主的新阶段。公司与国开金融共同组建的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国城镇化进程为目标,以民生、规划、产业、环境等城镇发展核心要素为依托,以政府政策支持为保障,致力于打造中国城镇运营商第一品牌,在新型城镇化开发建设领域拥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始终坚持以投资控股型企业发展模式为定位,进行多元化投资,充分把握市场机遇,适时调整发展思路和经营策略,以实现公司良好业绩.未来仍以资源投资运营为发展模式,通过推动企业战略联盟的创新与管理,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做大、做强现有核心产业,以实现公司投资的多元化、规模化以及经营管理的专业化。

 (三)经营计划

 2015年,公司将继续依靠战略联盟、产业创新提升各产业的盈利能力,同时考虑到国内外综合经济环境和公司主营业务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公司2015年预计实现经营收入62亿元,在对新项目投入和开发的同时,积极寻找新的盈利增长点,努力实现业绩的稳定增长。

 公司为实现上述经营目标拟采取的策略和行动:

 1、加大企业战略联盟广度:与大型企业建立业务合作,形成资源、渠道共享,迅速扩大市场占有率。

 2、加强营销渠道建设:与手机商店、社交平台、连锁加盟店、地面商超等业务板块搭建成联合互动的O2O销售模式,建设全渠道会员体系。

 3、充分利用国家农业产业政策:在保持中储粮代储、地方储备规模的同时,进一步扩大储备业务,获得储备业务补贴;公司将在建仓、融资、绿色产业、科研项目等方面争取国家、省市的农业发展支持资金。

 (四)因维持当前业务并完成在建投资项目公司所需的资金需求

 公司拟通过自有资金、金融机构借款以及中期票据等多种融资方式满足日常经营业务及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

 (五)可能面对的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各板块经营业务与国民经济的运行状况相关性较高,农业产业、金融、港口交通等行业受国民经济发展周期的影响较大。若经济周期下行导致国民经济增速放缓,居民收入增长速度放慢,居民消费的需求量减少,则可能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及经营活动带来一定影响,存在一定的经营业绩下滑或波动的风险。

 2、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投资的现代农业、金融、港口交通等行业面临的同业竞争日益激烈,带来较大的竞争压力。农业板块方面,由于现在粮油企业众多,且东方粮仓香米品牌知名度不高,面临的市场竞争压力大。公司将通过提高产品品牌价值以及通过循环经济提高企业竞争力,具体措施包括实现粮油食品可追溯,保证食品从田间到餐桌绿色有机。

 3、管理风险

 公司多元化的发展有助于公司分散风险,提高整体抗风险能力,但同时会造成公司人、财、物等资源分散,管理跨度大,管理难度提升。

 3.3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一)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董事会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核算方法变更的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会对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1.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201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在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三条中增加了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1日《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上述修订已经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3.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利润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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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财政部于2014年陆续颁布或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上述相关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我公司自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准则。

 2014年10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新会计准则,同意公司根据新会计准则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无重大影响。

 (1)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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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准则其他变动的影响

 1)本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对原资本公积中归属于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予以调整,并对联营企业的外币折算差额予以追溯确认,根据列报要求作为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列报,并对年初数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列报,追溯调整影响如下:

 ■

 2)本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根据列报要求将递延收益单独列报,并对年初数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列报,追溯调整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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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规定,东方集团将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两类列报:①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②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同时,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对利润表相关项目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列报,追溯调整影响如下:

 ■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24户,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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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说明详见“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一)在子公司中权益”。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4户,减少4户,其中:

 (1)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

 (2)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失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

 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

 4.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5-002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在北京东方美高美国际酒店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给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独立董事胡家瑞女士因出国原因未能亲自参加本次会议,已授权独立董事徐彩堂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关焯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04)。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2,122,398.41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303,258,473.89元。根据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规定,母公司按当年实现的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30,325,847.39元、按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130,325,847.39元,实际可供分配利润4,211,968,354.24元(含上年滚存未分配利润3,169,361,575.13元)。

 以公司201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666,805,3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0,004,161.22元。方案实施后留存未分配利润4,161,964,193.02元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本年度无资本公积转增及派发股票股利。

 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支持公司相关板块的业务发展,主要如下:

 1、农业板块未来将积极推进渠道建设、仓储建设,重点打造东方香米品牌;

 2、聚焦城镇化建设,支持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相关建设项目;

 3、拟进行北京大成饭店改造项目,根据相关项目规划,北京大成饭店将被建造成为集商业、餐饮、娱乐、公寓为一体的综合性经营项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评估,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遵守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及时、准确、全面地完成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各项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建议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2014年度公司支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为135万元,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按2014年度报酬情况和审计机构的具体工作量确定其2015年度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评估,建议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14年度公司支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0万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14年支付报酬情况和审计机构的具体工作量确定其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关于确定公司2015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201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情况,结合公司薪酬考核机制,提出公司2015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为不低于上一年薪酬水平,具体薪酬额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司相关薪酬制度进行绩效考核后确定。其中,公司董事长张宏伟先生、副董事长关焯华先生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董事孙明涛先生、李亚良先生和张惠泉先生均按其在公司担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职务领取岗位薪酬,不领取董事薪酬。

 关联董事张宏伟先生、关焯华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由7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关于确定公司201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201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结合公司薪酬考核机制,提出公司201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为总体不低于上一年度发放的薪酬水平,具体薪酬情况由董事会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制度进行绩效考核后确定。

 关联董事孙明涛先生、李亚良先生、张惠泉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由6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关于预计201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关于预计201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05)。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关于2015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保兑仓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关于2015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保兑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06)。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关于预计2015年度累计向金融机构借款额度的议案》

 公司预计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15年度累计向金融机构借款额度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公司发行的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该事项须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额度范围内签订借款协议等法律文书。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关于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关于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07)。

 由于公司为民生银行股东,且公司董事长张宏伟先生为民生银行副董事长,公司向民生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宏伟先生依法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8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08)。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关于制定<东方集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5-009)。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东方集团独立董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5-003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9日在北京东方美高美国际酒店会议室现场召开,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9日以邮件的形式发给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际到会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廷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北京青龙湖盛城体育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龙湖盛城”)体育公园规划项目已停止投入并终止,为此导致青龙湖盛城在2014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中对在建工程青龙湖体育公园项目该项目计提减值准备33,152万元。截至2014年末,青龙湖盛城经审计总资产6,300.81万元,净资产-10,225.06万元,净利润-33,371.99万元,预计无法清偿全部债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结合青龙湖盛城剩余资产情况,公司对应收青龙湖盛城15,458.9万元应收款提取坏账准备9,564.49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资产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201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编制和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核,认为:

 1、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度公司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参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遵守了保密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201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666,805,3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0,004,161.22元。方案实施后留存未分配利润4,161,964,193.02元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本年度无资本公积转增及派发股票股利。

 结合公司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我们同意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审核,认为:

 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结合公司自身特点,已建立起较为全面、系统的符合公司运行特点的内控制度体系,确保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和运转的有效进行。公司内控制度体系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较为健全、合理、有效,能够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信息披露合法合规;能够有效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体现。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确定公司201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绩效考核制度,提请股东大会确定2015年度监事薪酬额度为不低于2014年度监事薪酬总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以及监事会年度考核指标确定具体薪酬金额。其中,监事姜建平先生、宋立辉先生不在公司领取监事薪酬。职工代表监事刘艳梅女士、刘慧颖女士均按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领取岗位薪酬,不领取监事薪酬。

 关联监事吕廷福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编制和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核,认为:

 1、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参与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遵守了保密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5-004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北京青龙湖盛城体育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龙湖盛城”)为我公司参股公司,我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40%股权。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青龙湖盛城体育公园规划项目已停止投入并终止,为此导致青龙湖盛城在2014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中对在建工程青龙湖体育公园项目计提减值准备33,152万元。截至2014年末,青龙湖盛城经审计总资产6,300.81万元,净资产-10,225.06万元,净利润-33,371.99万元,预计无法清偿全部债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结合青龙湖盛城剩余资产情况,公司对应收青龙湖盛城15,458.9万元应收款提取坏账准备9,564.49万元。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应减少公司2014年度净利润9,564.49万元。同时由于青龙湖盛城业绩亏损,公司对青龙湖盛城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减少8,884.55万元。上述合计对2014年第四季度和2014年全年净利润影响额为减少18,449.04万元。

 三、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依据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四、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资产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符合资产实际情况,能够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信息。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对北京青龙湖盛城体育文化有限公司因业绩亏损原因本期计提资产减值,遵循了稳健的会计政策,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资产实际状况。同意公司本期对应收北京青龙湖盛城体育文化有限公司款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5-005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含子公司)、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含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累计金额: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及各级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0%,包含尚未到期的担保。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258,000万元,全部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上市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235,00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情况: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公司预计2015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及各级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0%,包含尚未到期的担保。

 201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公司董事会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预计2015年度存在被担保情况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情况如下:

 (1)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含子公司)。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40号,法定代表人池清林。经营范围:粮食收购。粮食加工(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粮食销售,水稻种植,优良种子培育、研发。粮食进出口贸易(国家禁止的项目除外,国营贸易管理或国家限制项目取得授权或许可后方可经营)。经销农副产品、化肥。东方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是我公司三级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4年末,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总资产483124.82万元,净资产114095.2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61483.21万元,营业收入584811.05万元,净利润466.90万元。银行贷款总额19.775亿元。

 截至2015年一季度,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总资产485340.82万元,净资产114301.4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63493.06万元,营业收入121814.72万元,净利润470.18万元。银行贷款总额15.885亿元。

 (2)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含子公司)。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5,000万,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570室,法定代表人高广彬。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打印服务;复印服务;传真服务;体育项目组织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移;仓储服务(需要审批的除外);经济信息咨询(不含心理咨询);酒店管理;租赁建筑工程机械、建筑工程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工艺美术品、日用品;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是我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我公司持有其99.92%股权,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0.08%股权。

 截至2014年末,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419210.25万元,净资产318044.1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01166.07万元,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31103.8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元。

 截至2015年一季度,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424879.90万元,净资产314713.2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10166.65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677.22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元。

 三、担保协议内容

 担保种类及金额:担保种类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担保总额不超过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0%。

 担保方式:股权质押担保、资产抵押担保、信用担保。

 担保期限等具体内容将由担保公司与被担保公司、金融机构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及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目的是保证各公司经营资金需求,有助于公司各业务板块稳定持续发展。被担保公司全部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公司预计2015年度担保总额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协议。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15年4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258,000万元,全部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上市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235,000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23%和22.07%,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5-006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保兑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由公司子公司根据业务需要确定,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累计金额:公司拟与客户及相关银行合作开展保兑仓业务,担保最高限额5亿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东方粮仓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该业务的前提为保兑仓客户需提供不低于东方粮仓及其子公司就该业务提供的担保金额相当的资产抵押或第三方反担保。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258,000万元,全部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上市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235,00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情况: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粮仓及其下属子公司拟与客户及相关银行合作开展保兑仓业务。保兑仓业务限额为10亿元,东方粮仓及其下属子公司为保兑仓业务提供担保的限额为5亿。

 鉴于保兑仓业务在没有执行完毕前,东方粮仓及其下属子公司具有对外担保的义务,因此为保证公司的合法权益,东方粮仓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该业务的前提为保兑仓客户需提供不低于东方粮仓就该业务提供的担保金额相当的资产抵押或第三方反担保。

 鉴于上一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届满,上述保兑仓业务将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文件。

 二、保兑仓业务简介

 保兑仓业务,是指以银行信用为载体,以银行承兑汇票为结算工具,由银行控制货权,卖方受托保管货物并对承兑汇票保证金以外金额部分由卖方以货物回购作为担保措施,由银行向卖方及其买方提供的以银行承兑汇票的一种金融服务。具体操作方式是:是指买方向卖方购买商品并签订交易合同,买方向合作银行交纳一定的保证金后,银行以卖方为收款人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专项用于向卖方支付货款。银行在买方存入保证金的额度以内签发《提货通知单》,卖方凭银行签发的《提货通知单》向买方发货。承兑汇票到期时,如保证金余额低于承兑汇票金额,则由卖方将承兑汇票与保证金的差额部分以现款支付给银行。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内,东方粮仓及其下属子公司与客户及相关银行合作开展保兑仓业务,具体内容以相关方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15年4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258,000万元,全部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上市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235,000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23%和22.07%,无逾期担保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5-007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2015年度预计向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累计金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

 截至公告日,公司(含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余额为5.75亿元人民币。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5年度预计向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累计金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其中,其中,公司(含子公司)已向民生银行申请人民币借款5.75亿元。

 2015年度预计累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与民生银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等。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由于公司为民生银行股东,且公司董事长张宏伟先生为民生银行副董事长,公司向民生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构成关联交易,须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2月7日,法定代表人:洪崎,注册资本34,153百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有效期至2017年02月18日);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目前持有其3.12%的股份。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账面资产总额为4,015,136百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总额240,142百万元,实现收入135,469百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546百万元。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2015年度,公司(含子公司)预计向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累计金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含子公司)已向民生银行申请人民币借款5.75亿元。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大会授权,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在额度范围内与民生银行签署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属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对公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5年4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长张宏伟先生因同时担任民生银行副董事长职务,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独立董事对向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审核意见。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5-008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实际情况发生变更,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原第五条为:“公司住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40号,邮政编码:150001。”

 拟修订为:“公司住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68号经开区大厦第9层901室,邮政编码:150090。”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上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2015- 009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2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35号东方大厦21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21日

 至2015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内容详见2015年4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东方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等公告内容。

 2、特别决议议案:10、11、1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8、10、11、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张宏伟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授权代理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证明;法人股股东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及出席人有效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5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35号东方大厦20层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人:丁辰、杨洪波

 5、联系电话/传真:0451-53666028

 6、股东或其授权人出席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六、其他事项

 现场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0811 公司简称:东方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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