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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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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荣华先生: 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历任武汉交通管理干部学院教师、交通部长江航运经济技术研究所从事经济技术研究研究室副主任、主任,所副总工程师,副所长(主持工作)、武汉工业国有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现任武汉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武汉信用风险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明华女士:1967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商务处职员、副处长、处长;武汉高科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营运部执行经理、部长;2009年8月至今,任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营运部、产业发展部部长、副总经济师。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熊向峰先生,男,汉族,湖北广水人,中共党员,1964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1月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团委书记,1992年12月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院办主任科员,1995年2月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院办副主任,1997年3月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光纤光缆部副主任、电缆厂厂长,1999年12月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2002年4月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2005年5月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副书记、董事会秘书、工会主席,2010年4月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2013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总裁。2014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仁祥先生:男,汉族,1961年出生,1982年毕业于武汉工业学院金属材料专业,1987年获武汉工业学院管理工程专业(工业外贸方向)硕士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学位,2001年获武汉理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国际经济合作方向)博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曾任武汉工学院管理学院教师、工业外贸系主任、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1997.1-2001.5)、武汉理工大学经济学院院长(2001.5-2014.5),现任武汉理工大学金融创新与金融工程研究中心主任职务。

 汤湘希先生:男,汉族,1963年出生,湖南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教授,博士生导师。1986年参加工作,1988年至2013年先后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系副主任、主任、会计学院副院长以及经济与会计监管研究中心研究员。2014年至今兼任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专职研究员,中国金融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商业会计学会理事、湖北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武汉市会计学会常务理事等职务。

 曾令良先生:男,汉族,1956年出生,湖北麻城市人,1978年毕业于武汉大学外文系,留校任教。1986年获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硕士学位,1987年获武汉大学法学硕士学位,1992年获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曾任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1999.4-2007.9)、武汉大学欧洲问题研究中心主任(1977-2001)、澳门大学法学院院长(1997.9 -2010.8)。现任武汉大学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际法研究所所长(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主任)。兼任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学科评审组专家、中国欧洲学会欧洲法律研究会会长、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副会长。

 股票代码:600345 股票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15-004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8日上午九点整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4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全体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存海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依据会计准则,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相关资产的具体状况,经监事会审议,同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净额共计5,182万元。由于计提上述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相应减少2014年度利润总额5,182万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38万元。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2014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赞成2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夏存海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五、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4年度实现母公司净利润11,600,347.32元, 按公司会计政策以此为基数分别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和10%的任意盈余公积共计2,320,069.46元。

 公司2014年合并净利润44,074,684.96元,拟按每股0.10元向公司全体股东分配红利19,800,000.00元。公司累积未分配利润299,171,286.44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报告》。

 2014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依法对公司发展、财务状况和董事、经营管理层行使职权、履行职务等情况进行监督,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运行履行管理职能。

 1、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管理制度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表决程序和经营管理层的运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

 2、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认为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管理完善。监事会认为财务报告全面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2014年度财务报告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4年年度报告真实、合法、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4、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4年度公司的资产收购、出售行为,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无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14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 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 出公司 2014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 2014 年年报 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赞成2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夏存海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主要股东以及本届监事会提名,拟推荐夏存海先生、范晓玲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其中夏存海先生、范晓玲女士为股东单位提名。

 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子公司长光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5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 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 反映出公司 201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夏存海:男,1972 年 8 月生,1995 年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硕士,正高职高级会计师。曾任烽火网络公司财务总监,邮科院计划财务部副主任、主任等职务。现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武汉烽火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武汉虹信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武汉同博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武汉光谷烽火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武汉烽火众智数字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武汉银泰科技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范晓玲:女,汉族,1963 年 4 月生,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81 年 11 月至 1997 年 7 月历任武汉手表厂会计、主管会计、财务科副科长、科长、厂长助理、总会计师。1997 年 7 月至2001 年 2 月任武汉市财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 年 2 月至 2008年 5 月历任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副部长、部长、总经理助理。2008 年 5 月至今任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09 年 8 月至今任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股票代码:600345 股票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15-005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武汉日电光通信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日电”)、武汉长江通信智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联技术”)

 ●本次担保数量:人民币9,000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有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止,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9,000万元(包括本次)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武汉日电、智联技术持续生产经营发展,公司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武汉日电提供人民币7,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担保额度,期限由2015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止,同意对智联技术提供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担保额度,期限由2015年2月15日至2016年4月30日止,同时两公司分别为此授信担保提供相同额度和期限的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9,000万元。

 二、被担保公司情况介绍

 1、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武汉日电:本公司持有武汉日电51%的股权,日本电气株式会社持有武汉日电25%的股权,日电(中国)有限公司持武汉日电10%的股权,住友商事株式会社持武汉日电14%的股权。武汉日电注册资本为1402万美元,注册地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科技工业园,法定代表人为熊向峰先生,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安装、测试和维修数字信号复接器和光纤传输设备等。武汉日电生产经营正常,无影响授信担保的重大事项。

 智联技术:本公司持有智联技术65%的股权,巴继东持有智联技术8.33%的股权,其他个人持有智联技术26.67%的股权。智联技术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00万元,注册地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科技工业园,法定代表人为尹洪涛先生,公司经营范围:通信、电子、计算机、网络、安防、卫星导航定位系统、物联网软硬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行业信息化应用系统整体解决方案的咨询、设计、集成、施工及技术服务;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及运营服务;通信、电子相关产品的代理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智联技术生产经营正常,无影响授信担保的重大事项。

 2、被担保公司财务情况

 经审计,截止2014年12月31日,武汉日电的总资产为人民币21,365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5,509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5,509万元且无银行贷款,资产净额为人民币15,856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1,362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636万元。

 截止2015年3月31日,武汉日电的总资产为人民币21,443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5,29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5,290万元且无银行贷款,资产净额为人民币16,153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779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7万元。

 2、智联技术:

 经审计,截止2014年12月31日,智联技术的总资产为人民币5,401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3,092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3,092万元且无银行贷款,资产净额为人民币2,309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946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69万元。

 截止2015年3月31日,智联技术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1,515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9,375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9,375万元且无银行贷款,资产净额为人民币2,140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304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39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鉴于武汉日电、智联技术财务状况良好,无影响授信担保的重大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为武汉日电、智联技术提供综合授信担保。授权董事长在授信额度和贷款额度内批准按银行要求办理申请授信及贷款的相关手续。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对外担保情况、执行有关规定的情况事前进行了严格审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外担保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外担保的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9,000万元(包括本次),上述数额占公司2015年3月31日净资产的4.72%,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15-006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2014年度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交易内容:为了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2014年度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实际控制人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邮科院”)和控股股东武汉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烽火科技”)分别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利率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2014年度公司与邮科院及烽火科技实际控制的部分子公司发生商品采购、服务采购、房屋租赁、商品销售等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人民币254万元。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2014年度关联交易是为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保证公司运营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有利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今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确认程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15 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童国华先生、吕卫平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全部通过。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合理、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符合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交易内容:

 1、向邮科院和烽火科技分别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的两项关联交易。

 2014年度公司分别向实际控制人邮科院及控股股东烽火科技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共计人民币4,000万元,产生关联交易,向邮科院借款的期限为2014年9月29日至2014年12月30日,向烽火科技借款的期限为2014年10月22日至2014年12月30日。

 公司上述借款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借款利息公允,且两项关联借款期限均较短,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2014年度公司与邮科院、烽火科技实际控制的部分各级子公司发生商品采购、服务采购、房屋租赁、商品销售等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人民币254万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201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统计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邮科院”)

 单位名称: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童国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164,168万元

 成立日期:1998年9月28日

 注册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

 经营范围:通信、电子信息、自动化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开发产品的销售,通信工程设计、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承包境外通信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主要股东:本公司上级单位及最终控制方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4 年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433,742万元,净资产171,86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8,673万元,净利润2,609万元。

 2、武汉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烽火科技”)

 公司名称:武汉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童国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64,732万元

 成立日期: 2011年12月20日

 注册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

 经营范围:通信、电子信息、光纤预制棒、光纤光缆、电力新能源、电池、电源、电缆、特种线缆、自动化技术及产品、安全智能系统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销售、工程设计、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劳务派遣;对企业项目投资。(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

 主要股东: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

 2014 年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91,266万元,净资产281,64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721万元,净利润1,473万元。

 3、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烽火通信”)

 公司名称: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童国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99,513万元

 成立日期:1999 年12月25日

 注册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

 经营范围:光纤通信和相关通信技术、信息技术领域科技开发;相关高新技术产品制造和销售、系统集成、代理销售;相关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服务;自营进出口业务(进出口经营范围及商品目录按外经贸主管部门审定为限)。

 主要股东:武汉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312,790万元,净资产553,79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864,780万元,净利润38,996万元。

 4、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迅科技”)

 公司名称: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鲁国庆

 注册资本:人民币20,350万元

 成立日期:2004年4月19日

 注册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

 经营范围:信息技术领域光、电器件技术及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和相关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上述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主要股东:武汉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86,302万元,净资产212,49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09,251万元,净利润434万元。

 5、武汉银泰科技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泰科技”)

 公司名称:武汉银泰科技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耿皓

 注册资本:人民币12,480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8月

 注册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小区特2号

 经营范围:电源及电源智能化产品的生产与销售;高容量密封型免维护铅酸蓄电池、锂电池、胶体电池、储能电池、动力电池及系统设备、节能产品、新能源及材料(太阳能组件系统集成、风力及风光互补发电系统集成、控制器、逆变器、燃料电池、超级电容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技术服务;光电建筑一体化系统设计、集成及施工;照明工程设计、施工;电池安装和回收;货物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

 主要股东:武汉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55,096万元,净资产-3,57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6,619万元,净利润-6,191万元。

 6、武汉同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博科技”)

 公司名称:武汉同博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峰

 注册资本:人民币2,645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1月19日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

 经营范围:通信、电子产品的研制、开发、制造、销售;通信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及质量检测认证;物业管理

 主要股东: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

 2014 年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8,072万元,净资产3,88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9,124万元,净利润83万元。

 7、武汉同博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同博物业”)

 公司名称:武汉同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明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8月1日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及通信维护安装

 主要股东:武汉同博科技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842万元,净资产56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330万元,净利润101万元。

 (二)关联关系

 邮科院系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烽火科技92.69%的股份,烽火科技是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28.63%的股份,其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烽火通信、光迅科技、银泰科技、同博科技、同博物业为公司控股股东烽火科技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或间接控制公司,其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认为关联方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交易中能履行合约定,不会给本公司造成损失。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必要性:公司2014年度关联交易是为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保证公司运营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能利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对关联方的依赖程度及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1、各项关联交易是公司扩大经营规模、降低经营管理成本的正常措施手段,因此,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也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2、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15-007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扩大经营规模、降低经营管理成本的正常措施手段,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得到了充分保证。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童国华先生、吕卫平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全部通过。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

 (1)本次拟发生的201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且严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上关联方董事回避了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表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邮科院”)

 单位名称: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童国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164,168万元

 成立日期:1998年9月28日

 注册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

 经营范围:通信、电子信息、自动化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开发产品的销售,通信工程设计、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承包境外通信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主要股东:本公司上级单位及最终控制方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4 年年度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433,742万元,净资产171,86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8,673万元,净利润2,609万元。

 2、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烽火通信”)

 公司名称: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童国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99,513万元

 成立日期:1999 年12月25日

 注册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

 经营范围:光纤通信和相关通信技术、信息技术领域科技开发;相关高新技术产品制造和销售、系统集成、代理销售;相关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服务;自营进出口业务(进出口经营范围及商品目录按外经贸主管部门审定为限)。

 主要股东:武汉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312,790万元,净资产553,79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864,780万元,净利润38,996万元。

 3、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迅科技”)

 公司名称: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鲁国庆

 注册资本:人民币20,350万元

 成立日期:2004年4月19日

 注册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

 经营范围:信息技术领域光、电器件技术及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和相关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上述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主要股东:武汉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86,302万元,净资产212,49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09,251万元,净利润434万元。

 4、武汉烽火集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烽火集成”)

 公司名称:武汉烽火信息集成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书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40,262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27

 注册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

 经营范围:信息技术及相关产品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的工程设计、施工、系统集成;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生产、销售;网络及数据通信产品的生产、销售;安全及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主要股东: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71,929万元,净资产47,17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73,517万元,净利润26,199万元。

 5、武汉银泰科技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泰科技”)

 公司名称:武汉银泰科技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耿皓

 注册资本:人民币12,480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8月

 注册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小区特2号

 经营范围:电源及电源智能化产品的生产与销售;高容量密封型免维护铅酸蓄电池、锂电池、胶体电池、储能电池、动力电池及系统设备、节能产品、新能源及材料(太阳能组件系统集成、风力及风光互补发电系统集成、控制器、逆变器、燃料电池、超级电容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技术服务;光电建筑一体化系统设计、集成及施工;照明工程设计、施工;电池安装和回收;货物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

 主要股东:武汉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55,096万元,净资产-3,57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6,619万元,净利润-6,191万元。

 6、武汉同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博科技”)

 公司名称:武汉同博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峰

 注册资本:人民币2,645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1月19日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

 经营范围:通信、电子产品的研制、开发、制造、销售;通信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及质量检测认证;物业管理

 主要股东: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

 2014 年年度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8,072万元,净资产3,88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9,124万元,净利润83万元。

 7、武汉同博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同博物业”)

 公司名称:武汉同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明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8月1日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及通信维护安装

 主要股东:武汉同博科技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842万元,净资产56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330万元,净利润101万元。

 (二)关联关系

 邮科院系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烽火科技92.69%的股份,烽火科技是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28.63%的股份,其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烽火通信、光迅科技、烽火集成、银泰科技、同博科技、同博物业为公司控股股东烽火科技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或间接控制公司,其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公司拥有较好的行业声誉,运营情况良好,具备持续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主要内容: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技术服务、物业服务、水、电、气,租赁办公场所等;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交易金额预计累计不超过6,929万元。

 (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采用市场公允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必要性: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组成部分。

 (二)对关联方的依赖程度及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1、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扩大经营规模、降低经营管理成本的正常措施手段,因此,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也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2、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包括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15-009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值情况概述

 由于经营环境的变化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变化,深圳联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亨技术”)、武汉长江光网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光网”)、武汉日电光通信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日电”)、武汉长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光科技”)、武汉长江半导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照明”)计提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共计5,182万元。

 (一)母公司对联亨技术债权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及金额

 1、减值原因

 公司2011年分两次向原子公司深圳市联亨技术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合计3,080万元,并按借款协议累计确认利息480万元。

 公司于2014年7月转让了所持联亨技术全部股权。因为联亨技术连年亏损、现金流持续恶化,自2014年末已停止经营。上述迹象表明该债权难以收回,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因该公司已资不抵债,公司对该项债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3,560万元。

 2、减值确认依据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等,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计提减值准备。

 (二)控股子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及金额

 1、减值原因

 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日电、长江光网、长光科技依据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结合对各项应收账款的评估,分别计提坏账准备188万元、858万元、35万元。

 2、减值确认依据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等,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计提减值准备。

 (三)控股子公司对存货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及金额

 1、减值原因

 联亨技术部分产品和原材料因产品更新及市场价格下降,账面成本明显高于其可变现净值,联亨技术虽然于8月退出合并报表范围,但其1-7月的利润表仍纳入合并报表,1-7月联亨技术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7万元。

 长江照明和长光科技部分产品和原材料因产品更新及市场价格下降,对于账面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分别计提跌价准备74万元和260万元。

 2、减值确认依据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的规定,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二、提取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上述三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5,182万元,其中应收款项坏账准备4,641万元、存货跌价准备541万元、减少201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182万元,相应减少 2014年度利润总额5,182万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838万元。

 三、本次提取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公司独立董事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3、公司监事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345 股票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15-010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转让子公司武汉长光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武汉长光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1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此项资产出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本次转让的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为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所持有的武汉长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光科技”、“目标公司”或“该公司”)人民币6,500万元的出资额,出资额比例为42.04%。目标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5,101万元,目标股权相应的净资产价值为6,348万元。

 2、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召开2015年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子公司武汉长光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二、 交易对象

 本次交易将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征集交易对象。

 三、交易标的有关情况

 1、交易标的

 本次转让的目标股权为本公司所持有的长光科技公司人民币6,500万元的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42.04%。目标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5,101万元,目标股权相应的净资产价值为6,348万元。

 2、目标公司的基本情况

 长光科技于2006年10月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15,460万元。本公司出资人民币8,500万元,出资额比例为54.98%。长光科技主营光通信接入网EPON、EOC等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该公司近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

 四、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净资产价值为基础,经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竞价确定,首次挂牌价格拟不低于净资产价值。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继续持有长光科技人民币2,000万元出资额,出资额比例降低为12.94%。长光科技将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本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将有所降低(长光科技2014年营业收入占本公司合并数的9.29%,贡献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占本公司合并数的10.61%)。

 2、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长光科技与本公司大股东烽火科技集团的同业竞争问题将得到解决。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345 股票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15-011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于2014年4月2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凯先生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同第七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附:张凯先生简历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附:张凯简历:男,汉族,湖北武汉人,中共党员,1970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营师。1991 年至 1994 年在武汉市公共汽车公司工作,1994 年至 1996 年在武汉市武昌区物资回收公司工作,1996年至今在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政管理部工作,2012年至今任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2014年4月14日至今任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股票代码:600345 股票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15-012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4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额度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投资期限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批准相关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理财概述

 1、投资目的:提高闲置资金的运作效率和收益。

 2、投资标的:投资在不以股票为主要投资品种的银行理财产品和其他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产品,如国债逆回购、货币基金、结构性存款、保本收益性理财产品等。

 3、投资额度:使用资金额度上限人民币2亿元,报告期内循环使用。

 4、投资期限:2015年1月至2016年4月

 二、资金来源

 开展投资理财的资金均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风险管控

 公司对2015年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同时在具体投资操作时,视现金流情况做出理财产品赎回的安排,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负责资金人员会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会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安全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当的投资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2、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于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要严格依据内部控制的相关制度,对投资的审批权限及授权、风险控制、日常监管等方面进行严格管理,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15-008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2003年投资252万元,购买了成都聚友(股票代码000693)法人股165万股持股比例为0.86%,由于成都聚友连续3年亏损,2007年4月份其股票在深交所停止上市,后经重组和股改,该公司更名为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我公司所持股份数变更为82.5万股,持股比例为0.15%。2014年1月10日华泽钴镍股票在深交所恢复上市。

 二、准则依据

 根据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投资企业所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投资应计入长期股权投资。在2014年1月10日之前,因公司对华泽钴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其股票处于停牌状态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公司将该项投资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并按投资成本进行计量和报告。

 2014年1月10日该公司股票在深交所恢复交易,其公允价值可以获取,为向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四条的规定,结合公司持有该投资的意图,拟将该项投资变更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市价作为其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和报告。同时,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对该项投资各期间公允价值变动利得或损失以“其他综合收益”加以确认、计量和报告。

 三、变更影响

 (一)追溯调整项目:

 本项会计政策变更,依会计准则应当对相关报表项目进行追溯调整。

 1、调整增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期初数2,520,000.00元;

 2、调整减少“长期股权投资”项目期初数2,520,000.00元;

 不影响公司上年度的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

 (二)本期影响项目:

 华泽钴镍2014年1月10日恢复牌交易,期初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成本计价,无公允价值变动情形,期末该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对报表期末项目的影响为:

 1、增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7,453,250.00元;

 2、增加其他综合收益17,453,250.00元,增加所有者权益17,453,250.00元,不影响当期净利润。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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