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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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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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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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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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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单位:股

 ■

 2.4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大型钢结构及成套机械设备业务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原有市场份额逐渐萎缩。公司现有场地、设施、设备能力不强,大型钢结构及成套机械设备生产效率、质量和成本控制等难以有效支撑现有市场的压力,订单、产量不足的问题日益突显,业务发展面临盈利难、成本高的困局;船配业务因客户对象相对稳定,公司一直注重强调延伸产品服务,充分发挥公司长期属于船舶行业地位优势,克服了船舶产品价格低迷、交验严格等困难,2014年基本完成了公司船配产品的订单任务和生产目标;液罐业务有所突破,全年承接订单量和实现销售量达到近年来新高,较好地完成了订单任务和生产目标。

 2014年,公司全年承接合同金额11.36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增加7.17%,其中船配业务占94.72%,大型钢结构及成套机械设备占5.28%。主要订单包括北外滩港务大楼钢结构和28000立方米、12000立方米以及30000立方米系列液罐和长兴造船基地各船企的船配项目等。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8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2.95万元,较上年同期实现扭亏为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978.85万元,较上年同期较少亏损16653.22万元。

 公司盈利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加强了经营承接管理和成本控制,强化了对完工产品的结算和应收账款的管理。同时,报告期内实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益2870万元,实现其他投资收益564.58万元。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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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收入

 (1) 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因素分析

 

 (2) 以实物销售为主的公司产品收入影响因素分析

 公司本年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度有所增长,主要是本年船舶配套产品销售收入的增加。主营业务收入9.56亿元,比上年增加0.58亿元,增长6.48%。其中船配产品主营业务收入7.68亿元,比上年增加0.76亿元,增长10.94%,非船产品主营业务收入1.88亿元,比上年减少0.18亿元,下降幅度8.55%。

 (3) 订单分析

 (4) 新产品及新服务的影响分析

 

 (5) 主要销售客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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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其他

 

 3 成本

 (1)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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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主要供应商情况

 ■

 (3) 其他

 

 4 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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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研发支出

 (1) 研发支出情况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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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情况说明

 

 6 现金流

 公司本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1,211万元,主要是公司产品收款少于外付费用和工资、劳务费支出。公司本年度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4,009万元,主要是公司本年度收到申购子公司上海瑞宿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款项2.58亿元。公司本年度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953万元,主要是子公司江南德瑞斯借款新增贷款的现金流入增加。

 7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公司2014年度通过加强经营承接和成本管理,提高了产品毛利。公司利用自身地理位置的优势,加强和长兴岛几大造船企业的合作,增加了船舶配套产品的销售收入和销售毛利。公司本年实现营业收入9.8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36%,主营业务产品毛利率12.96%,比上年同期增长17.11个百分点。另外,公司本期出售了持有的法人股豫园商城,产生投资收益2,870万元。

 (2)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3) 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因公司2012年和2013年连续两年出现亏损,2014年公司致力于转变战略布局,重新调整了组织机构,通过严控成本,强化全面预算和全面风险管理,加大了完工项目的结算和应收账款的管理,在取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基础上,实现了当年盈利。但因外部市场环境仍持续低迷,订单严重不足,报告期内未能完成年初15亿元的销售目标。同时也影响了公司总体战略发展,公司各项业务的培育和能力建设工作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推进速度不佳。包括报告期内全资成立了上海瑞宿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但出售过户工作截止目前尚未完成。

 (4) 其他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营业务分行业和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表

 单位:元

 ■

 ■

 2 公允价值计量资产、主要资产计量属性变化相关情况说明

 

 3 其他情况说明

 

 (四) 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大型船用液罐的制造加工、钢结构制作与机械加工的综合能力方面(详见《公司2013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要变化。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

 2014年,财政部陆续颁布或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等一系列新会计准则,本集团在编制2014年度财务报表时,执行了这些新会计准则,并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4年比较报表已重新表述,相关报表项目的影响情况如下(金额单位:元)

 ■

 ■

 说明1、此项会计政策变更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

 说明2、以前年度,本集团对于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根据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2014年度将上述权益性投资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仍然采用成本法核算,2014年度比较报表已重新表述。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

 本公司本年投资新设了全资子公司上海瑞宿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合并范围相应增加。

 4.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股票简称:*ST钢构 证券代码:600072 编号:临2015-012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六届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4月28日在上海召开,公司8名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董事李明宝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高康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全票通过了以下决议:

 1、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见年报);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方案(预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以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478,429,5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元(含税),共分配现金利润4,784,296.00元,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4、审议并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并通过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015年度拟提供年度贷款担保及其额度的框架预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2015年度及下一年度股东大会之前,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江南德瑞斯(南通)船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贷款担保。

 9、审议并通过关于为江南德瑞斯(南通)船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南德瑞斯(南通)船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提供16000万元和2000万元两笔贷款担保,该担保属于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容,公司股东大会已经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之前为江南德瑞斯提供不超过3亿元的贷款担保额度。

 10、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账务处理的相关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将对2015年1月1日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员工,不再每月发放船龄补贴,退休时公司给予一次性补贴。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不对这部分退休员工的船龄补贴费用进行预提,也不冲减期初未分配利润,将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1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对预案3、7、8、9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均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其中预案1、2、3、4、7、8将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预案7是关联预案,关联董事高康、李明宝、王军、张新龙、朱云龙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0072 股票简称:*ST钢构 编号:临2015-013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在上海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关联董事高康、李明宝、张新龙、王军、朱云龙回避表决,上述预案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就上述预案发表了事前认可的声明及独立意见。

 上述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上述预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二)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含其成员单位)

 法人代表:胡问鸣

 注册资本:2,2200,000万元@成立日期:1999年6月29日@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船舶、海洋工程项目的投资;舰船水上、水下武器装备、民用船舶、船用设备、海洋工程设备、机械电子设备的研究、设计、开发、制造、修理、租赁、销售;船用技术、设备转化为陆用技术、设备的技术开发;外轮修理;物业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进口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承包境外船舶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1号

 履约能力:履约及支付能力良好,无坏帐可能。

 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黄永锡@注册资本:292457.011万元整@成立日期:1990年7月2日@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军工产品、船舶修造,各类机电设施、非标设备、相关技术与劳务及经贸部批准的自营进出口业务(按章程),压力容器,起重机械,钢结构制造,金属材料,建筑装潢材料,汽车修理,装卸,桥梁钢结构。

 办公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江南大道988号

 履约能力:履约及支付能力良好,无坏帐可能。

 关联关系:本公司股东。

 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黄永锡

 注册资本:286,000万元@成立日期:1999年5月27日@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船舶、港口机械、起重运输机械、压力容器、冶金矿山设备、水利电力设备、石油化工设备、钢结构件的设计制造修理;海洋工程、建筑桥梁、机电成套工程,船舶相关材料、设备的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及以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

 办公地址:浦东新区外高桥洲海路3001号

 履约能力:履约及支付能力良好,无坏帐可能。

 关联关系:同一最终控制人。

 上海江南长兴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黄永锡

 注册资本:242,487.6923万元@成立日期:2006年12月7日@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钢结构、港口机械、机械电子设备、船舶、船用设备、冶金矿山设备、水利电力设备、石油化工设备的销售、设计、制造、修理及以上自有设备的租赁,船舶、海洋工程项目的投资,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造船和钢结构专业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1号2203室

 履约能力:履约及支付能力良好,无坏帐可能。

 关联关系:同一最终控制人。

 上海江南长兴造船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陈建良

 注册资本: 230,910.7692万元@成立日期: 2006年12月7日@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船舶、船舶设备、港口机械、机械电子设备、冶金矿山设备、水利电力设备、石油化工设备、钢结构、起重机械的销售、设计、制造、改造、安装、维修及以上自有设备的租赁,船舶、船用设备、海洋工程项目的投资,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造船和钢结构专业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办公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长兴江南大道2468号

 履约能力:履约及支付能力良好,无坏帐可能。

 关联关系:同一最终控制人。

 中船工业成套物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孙伟@注册资本:32,000万元@成立日期:2012年8月1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金属材料、矿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机电设备、船用设备的销售;海上、航空、陆路、国际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船舶技术领域内的四技服务;电子商务;商务咨询;实业投资及投资管理、物业管理。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周家嘴路3255号1201室

 履约能力:履约及支付能力良好,无坏帐可能。

 关联关系:同一最终控制人。

 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曾祥新

 注册资本:184,000万元@成立日期:1997年7月8日@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保险法律和行政规章制度许可范围内的险种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自身结售汇业务和中船集团有限公司各成员单位的结售汇业务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1号2306C室

 履约能力:履约及支付能力良好,无坏帐可能。

 关联关系:同一最终控制人。

 上海德瑞斯华海船用设备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Edgar Lutz Bethmann

 注册资本:1100万元

 成立日期:1998年3月3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从事舱口盖、滚装设备及附件的设计、生产、安装,销售自产产品及提供售后服务;从事锚绞机及附件的设计、批发、进出口、佣金管理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周家嘴路3255号17楼

 履约能力:履约及支付能力良好,无坏帐可能。

 关联关系:同一最终控制人。

 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殷学明

 注册资本:96,000万元@成立日期:1973年12月26日@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船舶拆解;船舶的修造;船舶拆解物资的回收;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修理;钢结构工程的施工;钢结构件的制造、修理;起重机械、机电设备制造及其它加工业务;高空作业车、工程车辆、机电设备的修理;拆船物资的销售;船舶工程技术的开发、培训、咨询服务;船舶工程的设计;机械设备的租赁。

 办公地址:江阴市衡山路1号

 履约能力:履约及支付能力良好,无坏帐可能。

 关联关系:同一最终控制人。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韩广德

 注册资本: 103053.47万元

 成立日期:1993年6月7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 造船、钢结构工程、以及电机产品制作安装等。主要产品包括:大型船舶制造、桥梁及建筑钢结构制作、涂装于安装,客货用电梯的制作、安装、水翼船和立柱、港口起重机械、液压集装、冰箱箱体及门体加工与发泡生产线制作及起重机械的设计与制作等。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芳村大道南40号

 履约能力:履约及支付能力良好,无坏帐可能。

 关联关系: 同一最终控制人。

 上海船厂船舶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王勇

 注册资本: 97692.8万元

 成立日期:1993年9月6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船舶、普通机械、钢结构件、空调制冷设备、五金工具、机电配件、起重机械、电子产品、电器设备、通讯器材、谁制品的制造、销售及修理,建筑装饰业务,涂装、外经贸部批准的自售进出口业务,开展本企业“三来一补”业务,附设分支机构。

 办公地址: 浦东即墨路1号

 履约能力:履约及支付能力良好,无坏帐可能。

 关联关系: 同一最终控制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参照市场价。

 2013年3月本公司与中船集团之间签订了关联交易框架协议(2013年-2015年),公司在2013-2015年三年内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在框架协议范围内,按彼此之间签署的购销合同执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船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是国内主要的船舶制造企业,随着公司发展船配产品的战略推进,船配产品将成为公司持续稳定的产品之一,这部分关联交易将是长期持续的。在日常交易过程中,本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全独立决策,不受关联方控制,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公司201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被查文件

 (一) 《公司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签署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2013年-2015年)》

 (二) 《公司六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三)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30日

 股票简称:钢构工程 证券代码:600072 编号:临2015-014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年度贷款

 担保及其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南德瑞斯(南通)船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德瑞斯)

 ● 本次预计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

 ●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 本次预计担保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可能需要对外提供担保。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拟同意在2015年度及下一年度股东大会之前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一定额度的贷款担保。现将年度的预计担保情况介绍如下:

 一、年度预计担保情况概述

 本预案可能涉及的担保,主要是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南德瑞斯(南通)船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德瑞斯)提供贷款担保。预计年度总共担保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

 二、 预计的担保对象和担保形式

 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南德瑞斯提供贷款担保。

 三、预计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江南德瑞斯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8年,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陈映华,注册地址:江苏省如皋市,主要经营范围:船用设备制造与销售;钢结构制造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四、对担保合同的要求

 公司如为上述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在担保合同中明确以下内容:

 1、担保内容:因贷款担保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书面《保证合同》。

 2、贷款内容:生产流动资金贷款和基本建设项目所需资金贷款等生产经营所需要的贷款。

 3、贷款对方:依法设立的国家金融机构(含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4、担保方式:普通担保或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自保证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两年止。

 五、董事会意见

 由于江南德瑞斯存在生产经营资金融资需求,为保障江南德瑞斯日常生产经营高效、顺畅,公司为江南德瑞斯争取相关金融机构的授信支持而提供条件。

 鉴于本框架预案中,被担保对象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对外担保,所以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因此,以框架性担保预案的形式对公司内部年度担保情况作出预计,并按相关审议程序进行审议,既兼顾了公司实际发展、经营决策的高效要求,又满足了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审议程序的要求。

 为此,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江南德瑞斯生产经营形势和存在资金融资需求,该预案拟授权公司董事会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贷款担保。独立董事认为:鉴于行业现实情况,江南德瑞斯亟需资金支持,为保障其生产经营高效顺畅有序,公司有责任为争取金融机构授信支持而提供条件;鉴于该框架预案所设定的被担保对象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安全可控,该预案既能满足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高效决策的需求,又符合法定的审议程序,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其他说明

 1、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江南德瑞斯实际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在本次审议通过的预计额度内,具体审批、决定各担保事项。

 2、本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作出新的或修改之前持续有效。

 3、当年度公司担保总额控制在预计的5亿元之内时,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单笔担保额度不另行限制。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九、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0072 股票简称:*ST钢构 编号:临2015-015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本公司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本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12年度、2013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2.1条第(一)项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4年4月1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从“钢构工程”变更为“*ST钢构”。

 二、 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情况

 201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7974.38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2.95元,公司年审会计机构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已经于2015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15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况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2.1条关于退市风险警示和13.3.1条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之规定,公司 2014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也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14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鉴于上述原因,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同意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本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30日

 股票简称:*ST钢构 证券代码:600072 编号:临2015-016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于2015年4月28日在上海召开,公司4名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志平先生主持,监事彭卫华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监事李志平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全票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报告的预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预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其中1、2预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4月30日

 公司代码:600072 公司简称:*ST钢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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