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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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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219 公司简称:南山铝业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宋建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建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韩艳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A: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构成较期初发生重大变动情况的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应收账款本报告期较期初增加71.69%,主要原因系公司销售货款尚未收回所致。

 2、预付款项本报告期较期初增加50.61%,主要原因系公司预付经营性货款增加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本报告期较期初减少72.27%,主要原因系公司以银行存款及信用证保证金理财减少所致。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本报告期较期初增加44.94%,主要原因系公司对外投资增加所致。

 5、工程物资本报告期较期初增加132.70%,主要原因系公司项目建设用物资增加所致。

 6、应付债券本报告期较期初减少100%,主要原因系公司2015年3月可转换债券转股所致

 7、股本本报告期较期初增加44.31%,主要原因系公司2015年3月可转换债券转股所致

 8、资本公积本报告期较期初增加44.20%,主要原因系公司2015年3月可转换债券转股所致

 B:报告期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情况的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38.81%,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应缴纳的流转税减少所致。

 2、财务费用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59.25%,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支付票据贴现息减少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加44.21%,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增加所致。

 4、投资收益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32.88%,主要原因系公司对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可转债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216号文《关于核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2年10月16日公开发行6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共计6,000万张。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代码110020,转债上市流通日为2012 年10月31日,本期可转债存续期限为6年。具体详见公司2012年11月12日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及2012年10月29日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公司股票自2014年12月8日至2015年1月20日连续30个交易日内有20个交易日收盘价格高于“南山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满足“南山转债”的赎回条件,经公司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南山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本公司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2015年3月10日登记在册的“南山转债”全部赎回,截止2015年3月10日,公司共有5,991,889,000元“南山债券”转为901,029,866股公司股票,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46.59%,转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2,835,184,361股。

 (2)出资合伙筹建山东科融天使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名称:山东科融天使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合伙协议签署日期:2015年3月17日

 合伙企业经营场所:济南市高新区颖秀路奥盛大厦1号楼1704号

 合伙企业经营范围:创业投资、创业投资咨询、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为10年,合伙期满后,由全体合伙人会议决定是否继续经营。

 合伙目的:打造专业的科技投资平台,向具有成长性的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期获得资本增值收益,实现合伙人和各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最大化。

 出资情况:合伙人出资总额为10,000万人民币,公司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1,00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10%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2012年5月17日南山集团有限公司承诺:@??(1)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为依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依法设立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依法开展业务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后续运营过程中,财务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运作,确保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山铝业")在财务公司的相关金融业务的安全性。

 (2)鉴于南山铝业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均独立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集团"),南山集团将继续确保南山铝业的独立性并充分尊重南山铝业的经营自主权,由南山铝业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自主决策与财务公司之间的金融业务,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南山铝业《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内部程序。

 (3)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在财务公司出现支付困难的紧急情况时,南山集团将按照解决支付困难的实际需要,采取增加财务公司的资本金等有效措施,确保南山铝业在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

 (4)在发生《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资金往来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修订)中第五条所述情形时,督促财务公司及时通知南山铝业,并督促财务公司及时归还南山铝业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切实保证南山铝业在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报告期内,南山集团有限公司切实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

 二、2014年6月25日南山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将积极保持与有权部门进行沟通,尽快落实怡力电业部分业务执照不全的问题。并承诺在取得有权部门批复后或者相关法律障碍、风险消除后36个月内优先将怡力电业出售给南山铝业。

 报告期内,南山集团有限公司切实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

 三、2014年6月27日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在怡力电业未获得国家有权部门的核准文件之前,公司承诺将在《委托加工协议》有效期届满之时,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对《委托加工协议》进行续签,从而避免实质性同业竞争。公司将在怡力电业取得有权部门批复后或者相关法律障碍、风险消除后36个月内通过决策程序,以合理的价格收购怡力电业。

 报告期内,公司切实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宋建波

 日期 201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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