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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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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792 公司简称:云煤能源

 债券代码:122258 债券简称:13云煤业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2015年一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 张鸿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亚萍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四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工作

 2014年11月,公司启动了非公开发行股份项目,拟募集的资金总额不超过22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2个项目: (1)约18亿元用于收购云南大红山管道有限公司100%股权;(2)约4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非公开发行股份预案及可行性分析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见临时公告“2014-074”、“2014-078”。

 截止本报告期末,该非公开发行工作正在推进,非公开发行的最终方案以公司后续的信息披露为准。

 3.2.2 2014年中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公司2014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及2014年10月16日召开的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中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截止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股份总数494,961,8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494,961,800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989,923,600股,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现金分红。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已于2014年10月30日实施完毕并于2015年2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具体情况见公司临时公告“2014-052”、“2014-053”、“2014-060”、 “2014-061”、“2015-005”。

 3.2.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15年3月,公司董事李治洪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杜陆军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张丕祥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具体情况见公司临时公告“2015-007”。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3.3.1、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钢控股”)的相关承诺

 (1)昆钢控股关于确保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根据2010年6月18日昆钢控股签署的《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关于确保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为确保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昆钢控股承诺如下:

 ①保证上市公司与昆钢控股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人员独立:保证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昆钢控股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昆钢控股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员及工资管理与昆钢控股之间独立。

 ②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保证上市公司住所独立于昆钢控股。

 ③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昆钢控股共用一个银行账户;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昆钢控股兼职及领取报酬;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昆钢控股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④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昆钢控股的机构完全分开。

 ⑤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上市公司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等方面保持独立,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截至报告期末,该承诺持续有效,昆钢控股无违反该承诺的情况。

 (2)昆钢控股关于确保上市公司独立性的补充承诺函

 根据2011年5月12日昆钢控股签署的《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关于确保上市公司独立性的补充承诺函》,为确保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及规范运作,昆钢控股补充承诺如下:

 ①昆钢控股及其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在与上市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承诺严格限制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承诺不要求上市公司为昆钢控股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②昆钢控股承诺不以下列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要求上市公司有偿或无偿拆借资金给昆钢控股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使用;要求上市公司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昆钢控股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委托贷款;要求上市公司委托昆钢控股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活动;要求上市公司为昆钢控股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要求上市公司代为昆钢控股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偿还债务;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

 截至报告期末,该承诺持续有效,昆钢控股无违反该承诺的情况。

 (3)昆钢控股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根据2010年6月18日昆钢控股签署的《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就与上市公司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如下:

 ①昆钢控股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与昆钢煤焦化其他子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在本次重组完成前,昆钢控股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昆钢煤焦化及其控制的企业相同、相似并构成竞争的业务。

 ②昆钢控股承诺在本次重组完成后,对上市公司拥有控制权期间,昆钢控股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相同、相似并构成竞争的业务,亦不会直接或间接拥有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从事相同、相似并构成竞争的业务的其他企业、组织、经济实体的绝对或相对的控制权。

 ③昆钢控股将通过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控制权,促使该等企业按照同样的标准遵守上述承诺。

 ④若违反上述声明及承诺,昆钢控股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由此给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

 2009年9月3日,昆钢控股与富源县人民政府签订了《煤、电、焦、煤化工、特种炉料(铁合金)、建材等一体化循环经济工业基地项目合作协议》,该协议是昆钢控股与富源县人民政府达成的框架性协议。为了避免上述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出现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昆钢控股承诺如下:

 《煤、电、焦、煤化工、特种炉料(铁合金)、建材等一体化循环经济工业基地项目合作协议》项下与昆钢煤焦化及其子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将由昆钢煤焦化或其控制的企业,或本次重组完成后的马龙产业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作为实施主体。

 昆钢控股设立的富源煤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的业务定位为富源县煤矿资源的整合,不会从事与昆钢煤焦化及其子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该公司在生产经营中取得的与煤炭相关的资产和权益,凡具备资产注入条件的,昆钢控股将依法以合理、公允的条件及时将该等资产或权益注入本次重组完成后的马龙产业。

 截至报告期末,该承诺持续有效,昆钢控股无违反该承诺的情况。

 (4)昆钢控股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

 根据2011年12月27日昆钢控股签署的《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关于认购云煤能源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并锁定36个月的承诺函》,昆钢控股承诺如下:

 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截至报告期末,该承诺持续有效,昆钢控股无违反该承诺的情况。

 (5)昆钢控股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根据2010年6月18日昆钢控股签署的《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昆钢控股就规范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事宜承诺如下: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昆钢控股及其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的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昆钢控股承诺将遵循市场化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截至报告期末,该承诺持续有效,昆钢控股无违反该承诺的情况。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以来,公司主要受钢铁及焦化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生产持续低迷影响,焦炭销售量及价格下降,而原料煤采购价格的降幅小于焦炭价格的降幅,导致公司焦炭产品的销售利润大幅下滑。预计2015年1-6月累计净利润为亏损,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证券代码:600792 证券简称:云煤能源 公告编号:2015-018

 债券代码:122258 债券简称:13云煤业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15年4月28日上午9: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并于2015年4月28日10:00前收回有效表决票8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关于《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经书面记名表决,该议案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的临时公告编号为“2015-020”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书面记名表决,该议案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书面记名表决,该议案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拟于2015年6月30日前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通知届时将以临时公告方式披露。会议主要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及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8、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15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0、关于《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关于《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宁分公司老区生产系统资产处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的临时公告编号为“2015-021”的《关于安宁分公司老区生产系统资产处置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书面记名表决,该议案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92 证券简称:云煤能源 公告编号:2015-019

 债券代码:122258 债券简称:13云煤业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4月23日前以电子邮件传送会议资料、以通讯表决方式于2015年4月28日上午9:30召开,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并于2015年4月28日上午10:00前收回有效表决票3张。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各项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均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 《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经书面记名表决,该议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要求公司管理层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公告的临时公告编号为“2015-020”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公告》。

 经书面记名表决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关于《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宁分公司老区生产系统资产处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公告的临时公告编号为“2015-021”的《关于安宁分公司老区生产系统资产处置的公告》。

 经书面记名表决,该议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92 证券简称:云煤能源 公告编号:2015-020

 债券代码:122258 债券简称:13云煤业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方式如下:

 1、投资方式:本次理财投资主要为购买短期低风险、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类产品、债券(含国债、企业债等)、债券逆回购等人民币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行为授权期限:本次授权投资起始日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

 4、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资产财务部及证券法律事务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具体理财操作事项。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信息披露: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通过临时公告或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公司投资理财产品及其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截止2015年4月22日,公司进行的短期理财业务主要是:

 1、在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授权范围内开展的国债回购业务。

 2、公司全资子公司师宗煤焦化工有限公司与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国君资管定向资产管理合同》,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9,000 万元认购君享通宝12号理财产品,期限为12个月。具体内容见公司临时公告“2014-045”。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本次理财业务的范围主要是市场风险较低、周期较短的金融业务,投资风险可控。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本着谨慎性、流动性的原则,对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充分的预估与测算,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确认签字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92 证券简称:云煤能源 公告编号:2015-021

 债券代码:122258 债券简称:13云煤业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宁分公司老区生产系统资产处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安宁分公司老区生产系统资产处置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2013年9月1日,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宁分公司1#、2#焦炉(以下简称“老区生产系统”)实施永久性停产,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告,具体情况见临时报告“2013-047”,公司已办理了相应的报废手续。

 为便于老区生产系统场地的后期使用和降低拆除费用,使资产处置利益最大化,公司拟对老区生产系统采取资产处置与拆除捆绑进行,通过进入云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平台,进行公开拍卖交易。

 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宁分公司老区生产系统资产处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布了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资产通过进入云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平台,进行公开拍卖交易,尚无确定交易对方。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老区生产系统包括1#、2#焦炉,两座焦炉型号均为58-Ⅰ型42孔复热式,炭化室高度为4.3米,配备与之相应的备煤及煤气净化工序,合计年焦炭产能50万吨焦,1#、2#焦炉分别投产于1969年和1970年。

 老区生产系统资产资产原值为24,257,088.40元,净值为7,512,616.94元。净值约为7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0.22%。

 (二)资产报批情况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报请云南省国资委批准,获批准后老区生产系统所含全部资产将进入云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平台挂牌交易。

 四、资产处置方式及定价原则

 安宁分公司将按照合法合规的程序,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公开处置,处置价格将以产权交易所摘牌价为准。

 五、本次资产处置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处置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有利于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有利于盘活公司的闲置资产,增加公司的现金流,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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