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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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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柏瑞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费率优惠等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4月3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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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2015年5月4日起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开放交易的工作日,本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本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7*24小时受理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申请,但投资人在基金开放日15:00后提交的业务申请视同下一基金开放日提交的业务申请。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代销机构网点和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系统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2、直销柜台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人民币;已在直销柜台有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3、为保证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决定从2015年5月4日起限制本基金的大额申购业务,即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金额在50,000元(含50,000元)时,基金管理人将有权视具体情况予以拒绝,申购款项将于T+3日(指工作日)后退回投资者账户,敬请投资者留意。

 基金管理人取消或调整本基金上述申购业务限制时,将另行公告。

 4、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对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并须在调整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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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3.2.2 后端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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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3.3.1关于费率调整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3.2关于费率优惠

 1、本基金在我司网上直销的申购费率实行统一的网上直销优惠费率,即申购费率高于0.6%时,银行直联模式--民生银行卡、银联通模式所有银行卡、天天盈模式所有银行卡、通联支付模式银行卡(除招商银行)按申购费率4折、通联支付模式-招商银行卡按申购费率9折执行,但不得低于0.6%执行;银行直联模式--农行卡按申购费率7折、但不得低于0.6%执行;银行直联模式--建行卡按申购费率8折、但不得低于0.6%执行。申购费率低于或等于0.6%时,按申购费率执行。

 2、本基金在我司直销柜台(包括但不限于当面、传真、语音电话等公司认可的柜台委托方式)的申购费率实行统一的直销柜台优惠费率,即前端申购费率实行4折优惠,但优惠后申购费率不低于0.6%;优惠折扣后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按0.6%执行;若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或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其规定的申购费率或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本优惠活动仅限场外前端模式。

 3、本基金自2015年5月4日起参加以下代销机构的网上交易等非现场渠道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代销机构。

 其他代销机构具体优惠方式和详细优惠规则请以上述代销机构的相关公告为准,各代销机构保留对其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赎回的最低份额为5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50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2、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对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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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持有期少于30日的赎回费用全部归入基金财产,持有期不少于30日少于90日的赎回费用75%归入基金财产,持有期不少于90日少于180日的赎回费用50%归入基金财产,持有期不少于180日的赎回费用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调整后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5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名 称: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17层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17层

 法定代表人:齐亮

 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638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1

 传真:021-50103016

 联系人:汪莹白

 公司网站:www.huatai-pb.com

 投资者还可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开户、交易本基金,网上直销网址:www.huatai-pb.com。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共24家代销机构。

 5.2 场内销售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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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之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述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后确定,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申购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自身或要求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对基金投资者申购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应在T+2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申请。申购申请的确认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申购采用全额交款方式,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申购款项本金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2、如有任何疑问,欢迎与我们联系: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8-0001(免长途费),021-38784638

 电子邮件地址:cs4008880001@huatai-pb.com

 3、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关于华泰柏瑞中证

 500ETF基金发售的提示性公告

 华泰柏瑞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证券简称“ETF500”,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5年4月15日至2015年5月6日公开发售,本基金的投资人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3种方式。其中,网下现金发售的日期为4月15日至5月6日,网上现金发售的日期为5月4日至5月6日,网下股票发售的日期为4月15日至5月6日。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认购。为便于投资者识别和操作,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现就本基金相关代码及网下股票认购清单提示如下:

 1、网上现金发行代码(本基金发售期间使用):512513

 2、二级市场交易代码(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时使用):512510

 3、一级市场申购赎回代码(一级市场申购和赎回本基金时使用):512511

 4、网下股票认购清单:请见附表

 有关本基金发售的具体事宜,敬请认真阅读本公司2015年4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的《华泰柏瑞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和《华泰柏瑞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特此提示。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30日

 附表:华泰柏瑞中证500ETF网下股票认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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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泰柏瑞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华泰柏瑞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华泰柏瑞中证500ETF”)已于2015年4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告,将于2015年4月15日-2015年5月6日期间发行,根据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主协议》及《华泰柏瑞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国泰君安证券将自2015年4月30日起办理华泰柏瑞中证500ETF基金认购业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1

 公司网址:www.gtja.com

 2、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0001、(021)38784638

 公司网址:www.huatai-pb.com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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