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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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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15-042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获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接到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恒宝通”)的通知,深圳恒宝通于近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同意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5]1549号)。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审查,同意深圳恒宝通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深圳恒宝通主要从事光电器件、仪器仪表、通信设备及器材、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及进出口业务。注册资本 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林新利。公司目前持有深圳恒宝通股份6,154.98万股,持股比例为81.44%。

 深圳恒宝通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挂牌手续,因深圳恒宝通申请挂牌时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按规定中国证监会豁免核准其股票公开转让,并在挂牌后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深圳恒宝通挂牌后,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促进企业规范发展;也有利于树立企业品牌,促进市场开拓,扩大企业宣传;此外股票挂牌后股份可以公开转让,提高了股权流动性,并形成了有效的股份退出机制,有利于引进战略投资者。因此,深圳恒宝通股票挂牌后将对其自身、公司及股东利益产生积极的影响。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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