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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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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乐成中心A座23层

 法定代表人:周斌

 联系人:马鹏程

 电话:010-57756074

 传真:010-56810789

 客户服务电话:400-786-8868-5

 公司网站: www.chtfund.com

 (126) 金观诚

 注册地址:浙江杭州西湖区世贸丽晶城欧美中心1号楼(D区)801室

 办公地址:杭州拱墅区登云路43号金诚集团(锦昌大厦)

 法定代表人:陆彬彬

 联系人:邓秀男

 电话:0571-88337734

 传真:0571-88337968

 客户服务电话:4000680058

 公司网站:http://www.jincheng-fund.com/

 (127) 久富财富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莱阳路2819号1幢109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403号上海信息大厦1215室

 法定代表人: 赵惠蓉

 联系人: 徐金华

 电话:021-68685825

 传真:021-68682297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9898

 公司网站: www.jfcta.com

 (128) 宜投基金销售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1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号皇岗商务中心2405

 法定代表人:王清照

 联系人:刘勇

 电话:0755-88607645

 传真:0755-88603185

 客户服务电话:4008-955-811

 公司网站:www.ucffund.com

 (129) 钱景财富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魏争

 电话:010-57418829

 传真:010-57569671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5095

 公司网站: www.niuji.net

 (130) 诺亚正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2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方成

 电话:021-38600735

 传真:021-38509777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站:www.noah-fund.com

 (131) 上海长量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单丙烨

 电话:021-20691832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089-1289

 公司网站:www.erichfund.com

 (132) 深圳新兰德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C栋9层

 法定代表人:杨懿

 联系人:刘宝文

 电话:010-58325395

 传真:010-58325282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公司网站: https://8.jrj.com

 (133) 晟视天下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03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D座28层

 法定代表人: 蒋煜

 联系人:徐长征、崔乐乐

 电话:01058170943、01058170949

 传真:01058170800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866

 公司网站: www.shengshiview.com

 (134) 数米基金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张裕

 联系电话:021-60897840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传真:0571-26697013

 网址:http://www.fund123.cn/

 (135) 天天基金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10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联系电话:021-54509998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传真:021-64385308

 网址:www.1234567.com.cn

 (136) 同花顺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7号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胡璇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

 客户服务电话:0571-88920897、4008-773-772

 传真:0571-88910240

 网址:www.5ifund.com

 (137) 万银财富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3201内3201单元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盘古大观3201

 法定代表人:王斐

 联系人:廉亮

 电话:010-59393923

 传真:010-59393074

 客服电话:400-081-6655

 公司网站: http://www.wy-fund.com/

 (138) 一路财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C座70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新世界广场A座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段京璐

 电话:010-88312877

 传真:010-88312099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公司网站:www.yilucaifu.com

 (139) 宜信普泽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座1809

 法定代表人: 沈伟桦

 联系人: 程刚

 电话:010-52855713

 传真:010-85894285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公司网站:www.yixinfund.com

 (140) 展恒基金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翟飞飞

 联系电话:010-62020088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661

 传真:010-62020355

 网址: www.myfund.com

 (141) 增财基金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1209室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联系人:史丽丽

 电话:010-67000988

 传真:010-67000988-6000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8811

 公司网站:www.zcvc.com.cn

 (142) 中国国际期货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层、2层、9层、11层、1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层、2层、9层、11层、12层

 法定代表人:王兵

 联系人:孟夏

 电话:010-59539861

 传真:010-59539806

 客户服务电话:95162

 公司网站:http://www.cifco.net/

 (143) 中期资产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1层110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2层

 法定代表人:路瑶

 联系人:侯英建

 电话:010-65807865

 传真:010-65807864

 客户服务电话:010-65087609

 公司网站: www.cifcofund.com

 (144) 众禄基金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层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 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站: www.zlfund.cn www.jjmmw.com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3号4004-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法定代表人:叶俊英

 电话:4008818088

 传真:020-38799249

 联系人: 余贤高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层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梁丽金、刘佳

 联系人:廖海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首席合伙人:杨绍信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沈兆杰

 联系人:沈兆杰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创业板ETF、创业板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新股(一级市场初次发行或增发)、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还可以投资于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未来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本基金资产中投资于创业板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创业板ETF的联接基金。创业板ETF是采用完全复制法实现对创业板指数紧密跟踪的全被动指数基金,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创业板ETF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0.35%以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在投资运作过程中,本基金将在综合考虑合规、风险、效率、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决定采用实物申赎的方式或证券二级市场交易的方式进行创业板ETF的买卖。

 本基金可以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但必须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创业板指数收益率X95%+活期存款利率(税后)X5%。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创业板ETF的联接基金,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创业板ETF追踪业绩比较基准,具有与业绩比较基准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复核了本报告的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有关数据的期间为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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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期末投资目标基金明细

 ■

 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1年9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相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由于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为创业板ETF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为避免重复收费,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对本基金财产中的ETF部分计提管理费、托管费。本基金制定了以下的收费标准。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调整后的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调整后的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调整后的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本基金持有的创业板ETF公允价值,金额为负时以零计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调整后的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调整后的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调整后的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本基金持有的创业板ETF公允价值,金额为负时以零计。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1.基金费用的种类”中其他各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4、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按照《信息披露办法》或其他相关规定在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1)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投资群体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

 别的申购费率。

 特定投资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

 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特定投资群体申购费率为:

 ■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为:

 ■

 (2)申购费的收取方式和用途

 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申购费用由申购基金份额的基金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对于1000万元(含)以上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绝对数额的申购费金额

 申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二位;申购份数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2. 赎回费

 (1)赎回费率

 赎回费率为:

 ■

 (2)赎回费的收取和用途

 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3)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本基金的净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金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3、转换费率

 目前,基金管理人已开通了本基金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具体实施办法和转换费率详见相关公告。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其中赎回费按照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最新的相关公告约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www.efunds.com.cn)进行申购、赎回和转换的交易费率,请具体参照我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上述费率或收费方式。上述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信息披露办法》或其他相关规定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者开展不同的费率优惠活动。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14年11月4日刊登的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二)主要人员情况”部分的内容。

 2. 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最新资料进行了更新。

 3.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基金份额销售机构信息。

 4. 在“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5. 在 “九、基金转换”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6. 在“十一、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本基金2014年第4季度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7. 在“十二、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数据。

 8. 在“十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9. 在“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根据相关公告的内容进行了更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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