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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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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财通中国可持续发展100(ECPI ESG)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中证财通中国可持续发展100(ECPI ESG)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已于2013年1月31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00号文核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3月22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估值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和其他风险等。本基金是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3月2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4年12月31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本基金管理人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1楼

 设立日期:2011年6月21日

 法定代表人:阮琪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

 联系人:刘未

 联系电话:021-6888 6666

 股权结构: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阮琪先生,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浙江省杭州市财政局综合计划处副处长,处长兼杭州市财政局国债服务部主任,社会保障处处长,现任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未先生,董事,浙江大学经济学硕士。历任财通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总经理,财通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经纪业务管理部总经理,原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筹建部负责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现任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骆旭升先生,董事,技术经济及管理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历任杭州武林实业总公司副总经理,杭州轻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处副处长,原杭州市工业资产经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

 吴梦根先生,董事,EMBA,高级经济师。历任湖州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现任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升华集团德清华源颜料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朱颖女士,独立董事,高级会计师,复旦大学会计专业硕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家库专家,上海市徐汇区金融办上市专家顾问,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等。现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姚先国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硕士。历任浙江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学院、经济学院教授、常务副院长,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院长,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院长。

 朱洪超先生,独立董事,法律硕士。历任上海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仲裁委员会委员、仲裁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

 2、职工监事:

 杨铁军先生,职工监事,监察稽核部总监、法学硕士。执业律师,历任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监,现任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

 3、经营管理层人员:

 刘未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王家俊先生,副总经理、市场营销部总监,中山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东方证券遵义路营业部市场部经理,汇添富基金南方大区经理及券商渠道负责人、南方分公司总经理、全国渠道销售总监兼华东分公司总经理。现任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市场营销部总监。

 4.督察长

 黄惠女士,工商管理硕士、EMBA。历任张家界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代表处主任,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公司高级经理。现任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工会委员会主席。

 5、基金经理:

 焦庆先生,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博士。历任深圳飞亚达集团华东区域经理、市场部副总经理,西部证券资产管理部煤炭、电力设备研究员,天治基金煤炭、商业高级研究员,上海泽熙投资煤炭、新能源高级研究员,上海聚益投资研究副总监。历任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监助理、副总监。6、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刘未先生,总经理;

 吴成勇先生,投资总监兼专户投资部总监;

 邵骏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

 赵艰申先生,基金投资部总监;

 向禹辰先生,研究部副总监。

 7、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范一飞

 成立时间:1995年12月29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47.04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814号

 托管部门联系人:夏虹

 电话:021-68475888

 传真:021-68476936

 上海银行成立于1995年12月29日,是一家由国有股份、中资法人股份、外资股份及个人股份共同组成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上海。

 上海银行成立以来稳健经营,规范管理,以“精诚至上,信义立行”为企业核心理念,以“精品银行”为发展愿景,以“总体形成特色、区域兼顾差异、局部突显亮点”为经营指导思想,不断加快差异化发展步伐,走特色化发展道路。依据自身市场定位形成了“中小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城市居民财富管理和养老金融服务”、“金融市场交易服务”以及打造“横跨‘两岸三地’最佳金融服务平台”等特色定位。

 目前,上海银行在上海、宁波、南京、杭州、天津、成都、深圳、北京、苏州、无锡、绍兴等地共拥有分支机构和营业网点311个,设有自助银行209个,布放自助服务类终端设备2157台,,初步形成了覆盖长三角、环渤海、珠三角、中西部重点城市的网络布局框架。此外,上海银行还发起设立了闵行上银村镇银行、衢江上银村镇银行、江苏江宁上银村镇银行和崇州上银村镇银行;发起成立了上银基金管理公司;在香港地区设立了上海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与全球130多个国家和地区1600多家境内外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建立了代理行关系。

 近年来,上海银行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不断提高,在英国《银行家》全球前1000家银行中排名持续提升,2013年位列全球银行业第158位。多次被《亚洲银行家》杂志评为“中国最佳城市零售银行”,并先后荣获“上海市著名商标”、“小企业优秀客户服务银行”、“全国再就业先进单位”、“全国银行间市场优秀交易成员”、“全国敬老模范单位”、“最佳企业形象奖”、“银团贷款最佳机构奖”等荣誉称号。

 截至2013年底,上海银行资产总额9777.22亿元;存款总额6260.13亿元,贷款总额4414.88亿元;资本充足率为11.94%;拨备覆盖率290.36%。

 2、主要人员情况

 上海银行总行下设资产托管部,是从事资产托管业务的职能部门,内设产品管理部、托管运作部(下设托管运作团队和运行保障团队)、稽核监督部,平均年龄30岁左右,100%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绝大部分岗位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上海银行于2009年8月18日获得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核准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814号。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1楼

 法定代表人:阮琪

 电话:021-6888 6666

 传真:021-6888 8321

 联系人: 刘未

 客户服务电话:4008 209 888

 公司网址:www.ctfund.com

 2、代销机构

 (1)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范一飞

 联系人:汤征程

 电话:021-68475888

 客服电话:95594

 公司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传真:010-66107914

 客服电话:95588

 公司网址:www.icbc.com.cn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9层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服电话:95599

 公司网址:www.abchina.com/cn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联系人:曹榕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客服电话: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5)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南南路700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胡技勋

 电话:0574-89068340

 客服电话:962528

 公司网址:www.nbcb.com.cn

 (6)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联系人:徐轶青

 电话:0571-87822359

 传真:0571-87818329

 客服电话:96336(浙江),40086-96336(全国)

 公司网址:www.ctsec.com

 (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客服电话:400-8888-666

 公司网址:www.gtja.com

 (8)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公司网址: www.swhysc.com

 (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60838888

 客服电话:95558

 公司网址: www.cs.ecitic.com

 (10)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魏明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1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层至2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层至26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服电话:95536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1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服电话:95525、400-8888-788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1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1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谢高得

 电话:021-38565785

 客服电话:400-8888-123

 公司网址:www.xyzq.com.cn

 (14)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人:梁旭

 电话:0519-88157761

 传真:0519-88157761

 客服电话:400-8888-588

 公司网址:www.longone.com.cn

 (15)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号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刘阳

 电话:0755-83516089

 传真:0755-83515567

 客服电话:400-6666-888

 公司网址:www.cgws.com

 (16)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客服电话:0512-33396288

 公司网址:www.dwzq.com.cn

 (17)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1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田薇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990

 客服电话:400-8888-888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9)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周嬿旻

 电话:0571-28829790,021-60897869

 传真:0571-26698533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 www.fund123.cn/

 (20)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58870011

 传真:021-68596916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 www.ehowbuy.com

 (21)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杨翼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8653

 传真:0571-86800423

 客服电话:0571-88920897

 公司网站:www.ijijin.cn

 (22)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传真:0755-82080798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23)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8号保利广场E座18楼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周轶

 电话:021-20835789

 传真:021-20835879

 客服电话:400-920-0022

 公司网站:http://www.licaike.com/

 (24)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5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 尹伶

 电话:010-66045529

 传真:010-66045527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天相投顾网址:www.txsec.com

 天相基金网网址:www.jjm.com.cn

 (2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颜玲

 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天天基金网址:www.1234567.com.cn

 本基金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具体名单见发售公告或相关业务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1楼

 法定代表人:阮琪

 电话:021-6888 6666

 联系人:薛程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法定代表人:韩炯

 电话:021-3135 8666

 传真:021-3135 8600

 联系人:黎明

 经办律师:吕红、黎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港平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东三办公楼)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公司电话:(021)2228 8888

 公司传真:(021)2228 0000

 签章会计师:徐艳、蒋燕华

 业务联系人:蒋燕华

 四、基金名称

 中证财通中国可持续发展100(ECPI ESG)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在力求对中证财通中国可持续发展100(ECPI ESG)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基础上,通过基于数量化的多策略系统进行收益增强和风险控制,力争实现超越该指数的收益率水平。

 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跟踪目标是:力争使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7.75%。

 七、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其中,投资于中证财通中国可持续发展100(ECPI ESG)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权证的资产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指数化投资为主、主动性投资为辅”的投资策略,力求在控制标的指数跟踪误差的基础上,适当采用量化增强策略获取超越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

 1、标的指数

 本基金股票资产跟踪的标的指数为中证财通中国可持续发展100(ECPI ESG)指数。该指数是由中证指数公司联合全球著名的可持续发展评级公司ECPI联合开发的基于中国市场的可持续发展指数。成份股主要选自沪深300指数成份股,ECPI公司人员独立对沪深300指数成份股进行跟踪分析,汇总信息,并发送回ECPI的欧洲总部,由专门的专家委员会从环境友好、社会责任、公司治理三个维度按照国际标准进行可持续发展评定,确定中证财通中国可持续发展100(ECPI ESG)指数的成份股。独立而系统的评级方式确保了中证财通中国可持续发展100(ECPI ESG)指数成份股符合国际标准的可持续发展理念,代表中国可持续发展的方向。

 如果中证财通中国可持续发展100(ECPI ESG)指数被停止编制及发布,或中证财通中国可持续发展100(ECPI ESG)指数由其他指数替代(单纯更名除外),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等重大变更导致中证财通中国可持续发展100(ECPI ESG)指数不宜继续作为标的指数,或证券市场上有代表性更强、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审慎性原则和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依法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和投资对象,并依据市场代表性、流动性、与原指数的相关性等诸多因素选择确定新的标的指数,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由于上述原因变更标的指数和投资对象,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指数化投资和增强策略

 本基金主要策略为复制标的指数,投资组合将以成份股在目标指数中的基准权重为基础,并根据财通数量化的多策略体系在有限范围内进行超配或低配。一方面将严格控制组合跟踪误差,避免大幅偏离标的指数,另一方面在指数跟踪的同时力求超越指数。

 本基金基于数量化的多策略体系,实现投资策略的多元化,每个策略都根据其投资逻辑实现可量化、可检验。主要策略包括:多因子Alpha策略、配对增强策略、事件驱动型增强策略、风险跟踪控制策略和组合优化策略。

 1)多因子Alpha策略

 多因子Alpha策略的实施主要基于基金管理人自行开发的财通多因子Alpha模型,该模型是在对中国资本市场进行长期研究的基础上形成的获取长期超额收益的量化决策模型。模型因子包括基本面因子和市场面因子,基本面因子主要包括成长因子、价值因子、估值因子、盈利质量因子,市场面因子主要包括动量因子、强度因子、市场情绪因子。

 以上因子综合了来自市场各类投资者、公司各类报表、分析师及监管政策等各方面信息。财通多因子Alpha 模型利用基金管理人长期积累并最新扩展的数据库,科学客观地综合了大量的各类信息。基金经理将根据市场状况及变化对各类信息的重要性做出具有一定前瞻性的判断,适时调整各因子类别的具体组成及权重。

 2)配对增强策略

 配对增强策略是配对交易的对冲策略在中国资本市场的一个创新应用,通过严格的量化分析和研究,就配对策略在中国的应用进行了客观分析,形成了一个系统化交易决策系统,在风险预算的约束下追求超额收益。具体包括对标的指数成份股的协整关系分析、协整关系监测、风险预算和资产分配等子模块,确保配对增强策略实现稳定性、及时性和风险可控性。

 3)事件驱动型增强策略

 通过系统分析各类事件内在的经济逻辑和蕴含的基本面信息,并做统计分析和研究,以量化投资的手段进行组合管理,获取由事件驱动带来的增强收益。主要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大股东增持、业绩预增、分红送转、定向增发、十大流通股东变动等。

 4)风险跟踪控制策略

 有效跟踪标的指数并控制跟踪误差是指数化投资的首要目标。因此,主动增强须在风险预算下进行。本基金通过自主研究开发的模块化风险分析体系进行风险跟踪,把投资组合风险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

 风险跟踪控制策略的重点是关注跟踪误差,包括日内跟踪误差和年化跟踪误差。具体包括关注资产配置偏离度、行业偏离度及个股投资偏离度,预算跟踪误差,防范出现的超出风险控制要求的偏离。除了每日的实时跟踪外,本基金定期(一周、月度、半年、年度)对跟踪误差做系统化分析,并据此进行定期的组合优化。

 对于指数增强部分的风险控制主要是风险预算制度。对于每个具体策略,结合其风险收益特征,在风险预算的前提下,进行资产分配,使指数增强部分的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追求相应的超额收益。

 本基金基于数量化的多策略系统,是在基金管理人自主开发的金融工程量化分析平台上构建的,该平台借鉴国内外先进的量化系统构建开发完成。

 3、组合调整策略

 本基金所构建的投资组合将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

 A、定期调整

 根据标的指数的调整规则和备选股票的预期,对该部分股票投资组合及时进行调整。根据中证指数公司对标的指数成份股进行调整,在考虑跟踪误差要求的基础上对成份股进行恰当的定期调整。

 B、不定期调整

 1)如果预期目标指数的成份股将会发生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视当时具体情况,在综合考虑跟踪误差和投资者利益的基础上,决定是否提前纳入部分备选成份股;

 2)当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情况而影响成份股在指数中权重的行为时,本基金将根据各成份股的权重变化对股票投资组合及时进行相应调整;

 3)根据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情况,对该部分股票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从而有效跟踪标的指数;

 4)因标的指数成份股停牌限制、交易量不足等市场流动性因素,使得本基金无法依照标的指数权重购买某些成份股时,本基金管理人将视当时具体情况,在综合考虑跟踪误差和投资者利益的基础上,决定是否买入相关的替代性股票;

 5)根据法律法规中针对基金投资比例的相关规定,当基金投资组合中按标的指数权重投资的股票资产比例或个股比例超过规定限制时,本基金将对其进行实时调整,并相应对其他资产或个股进行微调,以保证基金合法规范运作;

 6)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因其它特殊原因发生相应变化的,本基金可以对该部分股票投资组合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辅之以金融衍生产品投资管理等,最终使跟踪误差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

 4、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基于流动性管理及策略性投资的需要,将投资于国债、金融债等流动性好的债券。债券投资的目的是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在股票市场整体走势不看好的前提下,为本基金提供较为安全的投资渠道,从而有效利用基金资产,提高基金资产的投资收益。在综合信用分析、流动性分析、税收及市场结构等因素分析的基础上,本基金主动地增加预期利差将收窄的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降低预期利差将扩大的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5、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进行权证投资时,将在对权证标的证券进行基本面研究及估值的基础上,结合股价波动率等参数,运用数量化期权定价模型,确定其合理内在价值,从而构建套利交易或避险交易组合。

 6、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可运用股指期货,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股指期货来对冲诸如预期大额申购赎回、大量分红等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进行有效的现金管理。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财通中国可持续发展100(ECPI ESG)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如果中证财通中国可持续发展100(ECPI ESG)指数被停止编制及发布,或中证财通中国可持续发展100(ECPI ESG)指数由其他指数替代(单纯更名除外),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等重大变更导致中证财通中国可持续发展100(ECPI ESG)指数不宜继续作为标的指数,或证券市场上有代表性更强、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审慎性原则和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依法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和投资对象,并依据市场代表性、流动性、与原指数的相关性等诸多因素选择确定新的标的指数,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由于上述原因变更标的指数和投资对象,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1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4年12月31日。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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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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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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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3.1 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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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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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基金管理人可运用股指期货,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股指期货来对冲诸如预期大额申购赎回、大量分红等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进行有效的现金管理。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暂不投资国债期货。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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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11.5.1 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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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2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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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中涉及比例计算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净值表现

 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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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财通中国可持续发展100(ECPI ESG)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中证财通中国可持续发展100(ECPI ESG)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3年03月22日-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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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3月22日;

 (2)本基金投资于中证财通中国可持续发展100(ECPI ESG)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占基金资产:≥80%;投资于权证的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3%;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5%。本基金的建仓期为2013年3月22日至2013年9月22日;截至建仓期末和报告期末,基金的资产配置符合基金契约的相关要求。

 十三、基金的收益分配

 (一)基金利润的构成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2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注册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标的指数使用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0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0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本基金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作为指数基金,需根据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的约定向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支付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通常情况下,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016%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一般如下:

 H=E×0.016%÷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5万元。

 指数许可使用费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日计提,按季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指数许可使用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季初十个工作日前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1、“重要提示”部分

 (1)更新了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的截止日期信息。

 2、“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1)更新了主要人员情况。

 3、“四、基金托管人”部分

 (1)更新了基金托管人概况;

 4、“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1)更新了代销机构方面信息。

 5、“九、基金的投资”部分

 (1)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4年12月31日。

 6、“十、基金的业绩”部分

 (1)更新了基金业绩表现数据。

 7、“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

 (1)更新了2014年9月23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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