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于2015年4月8日以公告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5年4月23日发出提示性公告。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28日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4月27日—2015年4月28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8日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7日15:00至2015年4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海口市海甸四东路民生大厦七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汪方怀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49人,代表公司股份431,101,4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1.016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公司股份260,186,6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2.6844%,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份总数的60.3539%。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46人,代表公司股份170,914,8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8.3323%,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份总数的39.6461%。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逐项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每项议案的表决结果:
1.审议并通过《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416,062,0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114%;反对3,083,7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53%;弃权11,955,7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33%。
2.审议并通过《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416,053,7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095%;反对3,083,7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53%;弃权11,964,0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52%。
3.审议并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416,062,0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114%;反对3,083,7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53%;弃权11,955,7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33%。
4.审议并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为了回报股东,并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同意以公司目前股份总数2,051,228,6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415,958,3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873%;反对15,143,1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56,896,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9795%;反对15,143,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2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并通过《201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416,052,0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091%;反对3,093,7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76%;弃权11,955,7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33%。
6.审议并通过《关于2015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审计费用185万元(不含差旅费),聘期一年。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416,106,4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217%;反对3,083,7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53%;弃权11,911,3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3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57,044,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1850%;反对3,083,7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806%;弃权11,911,3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344%。
7.审议并通过《关于2015年度续聘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5年度内控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416,053,7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094%;反对3,100,8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93%;弃权11,946,9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13%。
8.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416,053,7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094%;反对3,100,8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93%;弃权11,946,9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13%。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9.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416,053,7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095%;反对3,083,7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53%;弃权11,964,0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52%。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10.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416,053,7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095%;反对3,083,7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53%;弃权11,964,0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52%。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11.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416,027,7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034%;反对3,083,7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53%;弃权11,990,0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13%。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12.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416,027,7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034%;反对3,083,7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53%;弃权11,990,0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13%。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制度》全文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同时,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做2014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海南天皓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丽 何林琳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主持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所有议案。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