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4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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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德禄先生主持。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逐一说明未出席董事及其理由;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逐一说明未出席监事及其理由;
3、 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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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2.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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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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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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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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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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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议案名称: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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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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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议案名称: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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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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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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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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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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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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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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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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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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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2、上述七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
律师:那庭、杜翼刚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贵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