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北京育青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15-016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北京育青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月28日,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利斯”或“公司”)与北京育青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北京育青”)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本着诚信、互利、双赢的原则,为打造中国肉制品消费的高端服务品牌,共同开发中国肉制品市场,创新行业合作模式,研发提升肉制品工艺水平,进一步提升产品品质,结成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研发新产品并开拓市场。

 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合作对方情况介绍

 北京育青食品开发有限公司于1992年由台湾育青植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到北京投资设立,注册资金240万美元,是以开发、生产、销售肉类食品及营养配餐为主的台资企业,为北京市唯一肉品加工的台资实体企业。其所生产台湾风味肉制品,广受消费者欢迎,成为北京市家喻户晓的著名品牌,获得中国商业名牌企业、北京商业名牌企业、北京市著名商标等称号。育青品牌产品直接面向北京市各大商超系统销售,拥有众多经销商及团购客户,在全国10个省份29个城市有代理商及经销商。近年,其致力与发展电子商务,获得良好成绩。

 北京育青与得利斯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内未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

 北京育青实力雄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得利斯同意在其所辖范围内委托自身及其下属企业——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及吉林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等,以“育青”品牌的战略定位与发展规划为基础,为“育青”提供生产加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北京育青现有的产品品种,包括中式酱卤产品、灌制类产品、肉食礼盒及育青开发的其他产品等。

 2、得利斯为北京育青在中国大陆的唯一委托加工企业,同意得利斯授权其下属企业为北京育青生产加工符合中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

 3、得利斯与北京育青进一步深化技术创新与合作,研发更多适合中国市场的多样化的产品,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4、根据发展战略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得利斯与北京育青一致同意可在对方所经营的渠道内同步经营对方的品牌及产品,并一致同意因经营对方品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品牌方承担,实现双方经济收益的不断增长。

 5、在取得对方授权的范围内,双方同意在各自拥有的资源平台上利用媒体资源、微信网站平台、会员制进行双方的企业宣传、品牌推广,形成产品销售与品牌推广的线上线下同步进行,实现全方位多层次合作。

 6、双方合作开发其他具备唯一性、差异性、专有渠道的销售产品,并在各自所拥有的渠道进行销售推广。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框架协议将对公司的发展以及全国市场布局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1、有利于完善公司的线上和线下销售,拓展公司的网络营销,丰富了公司的营销体系和内容。

 2、有利于全面打造中国肉制品制造业经典品牌——“得利斯”和“育青”的全新产品结构及终端形象,引领肉制品销售市场发展,充分发挥双方的资源优势、企业实力和市场影响力,扩大双方企业及产品知名度,提升服务品质,实现合作共赢。

 3、北京育青资源丰富,涉及领域众多,辐射区域广大,本次合作对公司的品牌及公司形象的宣传和市场拓展及推广具有重大的促进作用。

 4、本框架协议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为积极的影响。对公司本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将视双方订单量而定。

 四、风险提示

 本框架协议为双方进行长期战略合作的基础,框架协议自签署起生效。具体采购数量和采购金额待双方进一步协商后另行签订协议,具有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合作进展情况,在定期报告进行相关披露。

 五、备查文件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育青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15-017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北京金泰集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月28日,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利斯”或“公司”)与北京金泰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北京金泰”)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本着诚信、互利、双赢的原则,结成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合作对方情况介绍

 北京金泰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大型国有企业,资产雄厚、人才荟萃、多业经营、信誉优良、效益可观,拥有众多经营网点,全面覆盖北京城区,呈网络化布局。企业以实现“服务城市、服务生活”的使命,努力打造卓越的现代城市服务业运营商,产业涵盖首都居民衣、食、住、行,拥有一批具有特色和发展潜力的城市服务业经营项目,如菜篮子、养老、物业服务等,为首都居民提供优质、便捷的城市服务,得到消费者的信赖和广泛赞誉。

 随着现代商业模式的不断转变,尤其是社区居民对便捷消费、安全消费、服务性消费都提出了新的要求,企业以旗下“金质生活”社区生活电商平台为依托,大力为社区居民提供放心、优质、便捷、有特色的产品和服务,打造具有特色的社区服务平台运营商和智能化社区服务生态圈。

 北京金泰与得利斯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内未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

 北京金泰实力雄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得利斯与北京金泰承诺相互尊重、资源共享、互信共赢、共谋发展。

 2、得利斯与北京金泰有义务为战略合作伙伴提供各自掌握的优质资源、产品、服务标准和相对市场价格较低的优惠价格。

 3、得利斯与北京金泰一致同意: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购战略合作方的产品和服务。

 4、得利斯与北京金泰就得利斯品牌的产品销售展开合作,北京金泰鼓励所属单位或个人优先采购得利斯旗下品牌产品,得利斯提供相应团购等优惠价格和服务。

 5、得利斯与北京金泰就得利斯产品进“金质生活”平台等展开合作,北京金泰支持得利斯进驻所属“金质生活”实体店,为得利斯建设城市展示服务中心,提供优惠和服务。

 6、得利斯与北京金泰就国内国际商务差旅、会议、会展、考察、培训、疗养、机票及酒店预订等展开合作,北京金泰所属北京金泰恒业国际旅游有限公司作为以上项目的得利斯指定供应商,为得利斯优先、优惠提供高品质服务。

 7、得利斯与北京金泰就物业管理、写字楼租赁等领域展开合作,北京金泰利用自身业务优势,为已方提供专业化的支撑和服务。

 8、得利斯与北京金泰就能源管理、节能监测、节能改造等领域展开合作,北京金泰利用自身业务优势,为已方提供专业化的支撑和服务。

 9、得利斯与北京金泰利用北京金泰物流基地资源展开合作,为双方提供主要原材料的物流贸易服务,在城市及省际物流方面寻求更广阔的合作空间。

 10、得利斯与北京金泰在各自企业网站的显著位置标识战略合作方的品牌徽标链接或文字链接。

 11、得利斯与北京金泰彼此关注战略合作方的市场推广计划及相关营销活动,并认可在适当时间内,在彼此网站上开设专栏,撰写并宣传与战略合作方商业行为有关的文章。

 12、得利斯与北京金泰同意今后加强交流和沟通,指定专人就其他合作形式和内容进行深入探讨。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框架协议将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1、本次合作有利于推动公司在电商体系的建设,丰富和完善公司营销模式。公司与北京金泰将共同打造全新的营销模式,引领市场发展,为公司进一步全面打造电商体系提供有力的帮助和尝试。

 2、本次合作将以集团化采购方式进行业务合作,有利于降低各自的运营成本,充分发挥双方的资源优势,从而促进公司实力和市场影响力,扩大公司产品知名度,实现规模效益,促进共同发展。

 3、北京金泰集团资源丰富,涉及领域众多,辐射区域广大,本次合作对公司的品牌及公司形象的宣传和推广具有重大的促进作用。

 4、本框架协议对公司本年度经营和业绩改善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具体相关效益情况将根据订单量而定。

 六、风险提示

 本框架协议为双方进行长期战略合作的基础,框架协议自签署起生效。具体采购数量和采购金额待双方进一步协商后另行签订协议,具有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合作进展情况,在定期报告进行相关披露。

 七、备查文件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金泰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9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