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华新水泥股份有限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12 华新01、12 华新02和第二期12 华新03)评级:AA 主体评级:AA
调整后华新水泥股份有限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12 华新01、12 华新02和第二期12 华新03)评级:AA+ 主体评级:AA+
调整后华新水泥股份有限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12 华新01、12 华新02和第二期12 华新03)仍可作为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质押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公司债券适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发行的“华新水泥股份有限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12 华新01、12 华新02和第二期12 华新03)”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
本公司前次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华新水泥股份有限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12 华新01、12 华新02和第二期12 华新03)前次评级结果为AA;评级机构为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级时间为2014年5月14日。
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在对本公司经营状况/行业/其他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15年4月22日出具了《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15)》和《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二期)跟踪评级报告(2015)》,本次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华新水泥股份有限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12 华新01、12 华新02和第二期12 华新03)评级结果为:AA+。本次评级调整后,华新水泥股份有限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12 华新01、12 华新02和第二期12 华新03)仍可作为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质押券。
本次信用评级报告《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15)》和《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二期)跟踪评级报告(2015)》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