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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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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中海集运 股票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临2015-013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经本公司自查,并向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运”)发函询证,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在2015年4月24日、2015年4月27日和2015年4月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已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就公司股票出现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向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发函询证,确认本公司目前生产经营一切正常,不存在影响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 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承诺,未来三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针对2015年4月16日有媒体报道称,“四大航运央企中国远洋、中海集运、中外运长航集团、招商局集团整合预期强烈”的传闻,本公司已于4月17日刊发了澄清公告(公告编号2015-010)。截至目前,本公司控股股东和本公司均未得到来自于任何政府部门有关上述传闻的书面或口头信息;本公司控股股东和本公司均未向任何部门和企业表示过此类意向。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本公司的信息以本公司正式披露的公告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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