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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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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15-002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2015 年 4 月 27 日、2015 年 4月 28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得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问询得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在未来 3 个月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是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及报纸,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的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和报纸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28 日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 2015-005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在《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下称“《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如下说明:计划投资人民币31315.13万元用于建设公司募投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用银行贷款、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前期已投入的资金。

 现募集资金已到账,并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现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经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538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4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7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0,472,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37,059,3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3,412,7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天圆全”)验证,并出具天圆全验字[2015]000017号。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招股说明书》的说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募投项目的建设: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北京天圆全出具的《关于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天圆全专审字【2015】第000623号)截至2015年4月2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款项计人民币200,002,279.68元,具体运用情况下:

 ■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87,261,700.00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5-003号)。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天圆全专审字【2015】000623号)。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187,261,700.00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187,261,700.00元。

 4、保荐机构意见

 广发证券认为:山东华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山东华鹏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注册会计师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山东华鹏实施上述事项。

 六、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天圆全专审字【2015】000623号)。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报备文件:

 (一)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华鹏玻璃

 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15-006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和2015 年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能源、销售商品所产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所必需进行的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2015年4月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2014年度执行和2015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内容。该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2014年度日常关联方交易及2015年度预计情况

 报告期内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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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从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关系:公司对外投资的参股企业及其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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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内容:公司下属子公司向关联人销售商品、采购能源。

 2、关联交易销售必要性:首先,本公司与参股公司之间相互熟悉及了解,长期的合作关系增强对合作方产品的信赖,不仅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效率,并且不易发生买卖纠纷。

 3、关联交易采购内容及必要性:向关联人采购生产所需原材料,质量比较有保证。

 4、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与依据:

 (1)其销售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自主制定

 (2)、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在日常交易过程中,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全独立决策,不受关联方控制,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公司未来将积极拓展采购渠道、销售市场并逐步降低关联交易占交易总额的比例。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15-007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高建华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高建华女士现任山东省会计干部中等专业学校威海分校副校长职务,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文件要求,高建华女士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鉴于高建华女士的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召开董事会,提名姜风燕为独立董事人选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对高建华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所做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充分肯定和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15-008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5年4月2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2015]143号),公司股票于 2015年4月23日在上海交易所挂牌上市。

 根据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实际情况,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说明如下:

 原第三条:公司于〖批/核准日期〗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份数额〗股,于〖上市日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现修订为:第三条:公司于2015年4月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5】538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40万股,于2015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原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元。

 现修订为: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540万元。

 原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_________万股,均为普通股。公司现有股东情况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记载的为准。

 现修订为: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0,540万股,均为普通股。公司现有股东情况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记载的为准。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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