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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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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经济形势持续低迷,国内工业的增长动力减弱、传统优势逐步流失、新的竞争优势尚未形成、实体经济吸引力不足,结构性矛盾的制约依然突出,回升基础尚不稳固,经济增长缺乏动力,且传统工业整体发展形势仍然保持相对低迷态势,工业经济运行将进入到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

 面对经济形势的新常态,公司管理层积极应对,坚持以发展为要务,巩固传统优势,不断调整产品结构和市场营销策略,以降本增效为核心,以效益为中心,以销售为龙头,以创新为手段,不断优化资源组合,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完善内控机制,有效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整体依然保持稳健发展方向。报告期内,经营情况如下: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冀鲁

 201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鼎泰新材 公告编号:2015-11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17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5年4月27日上午九时在公司办公楼2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到7人(刘冀鲁、赵颖坤、陈炬、胡卫红、吴韬、王景、张力均出席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冀鲁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鼎泰新材:2014年度报告》。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力、吴韬、王景向董事会提交了《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鼎泰新材:2014年度报告》、《鼎泰新材:2014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1,264.59万元,同比增加12.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12.44万元,同比下降40.1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4年实现净利润为24,124,414.9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4,166,188.55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盈余公积4,072,271.73元,减去已分配红利31,132,312.00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3,086,019.75元。公司2014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为579,996,139.78元。

 公司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77,830,78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合计转增股本38,915,390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16,746,170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派现金,不送红股。

 上述分配预案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转增金额未超过2014年度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依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订的,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意见。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鼎泰新材: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鼎泰新材: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 审议通过《关于召集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鼎泰新材:关于召集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鼎泰新材 公告编号:2015-12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17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5年4月27日上午十时在公司办公楼3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3人(戴卫星、刘钊、齐跃进均出席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戴卫星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鼎泰新材:2014年度报告》、《鼎泰新材:2014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1,264.59万元,同比增加12.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12.44万元,同比下降40.1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4年实现净利润为24,124,414.9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4,166,188.55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盈余公积4,072,271.73元,减去已分配红利31,132,312.00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3,086,019.75元。公司2014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为579,996,139.78元。

 公司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77,830,78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合计转增股本38,915,390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16,746,170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派现金,不送红股。

 上述分配预案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转增金额未超过2014年度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依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订的,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及风险评估体系,内控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并且对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进行了合理控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鼎泰新材: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鼎泰新材: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鼎泰新材 公告编号: 2015-17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集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15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

 2、会议召开地点:马鞍山市当涂工业园银黄西路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届时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13日(周三)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吴韬先生、王景先生、张力先生将分别作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 出席会议的对象

 1、2015年5月13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 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5月14日、5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3、登记地点:马鞍山市当涂工业园公司证券事务部。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352。

 2、投票简称:“鼎泰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5月19日(周二)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4、在投票当日,“鼎泰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在上午11:30前发出的,则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在上午11:30后发出的,则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5-6615924

 传真号码:0555-2916511

 联 系 人:杨涛

 通讯地址:马鞍山市当涂工业园银黄西路1号

 邮政编码:243100

 2、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股东、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29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证件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为准,对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

 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鼎泰新材 公告编号:2015-18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5年5月6日(周三)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举行2014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刘冀鲁先生、总经理刘凌云女士、独立董事张力先生、董事会秘书黄学春先生、财务总监张彦女士。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1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4年度报告》、《2014年度报告摘要》,敬请投资者查询阅读。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鼎泰新材 公告编号:2015-19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瑞华在担任公司2014年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积极、及时地与公司管理层及审计委员会等相关部门沟通,确保了2014年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继续聘任瑞华为我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预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

 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l.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特此公告。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鼎泰新材 公告编号:20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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