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765 公司简称:中航重机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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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公司负责人黎学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乔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魏永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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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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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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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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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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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15-025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5年4月17日书面发出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2015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小关东里14号A座8层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9名,独立董事金锦萍女士和马荣凯先生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邱洪生先生参加并代为表决。会议由董事长胡晓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调整的议案》
控股子公司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有限公司其他股东间拟转让所持上大公司股权并实施增加注册资本的增资方案,董事会审议同意上大公司其他股东间股权转让,在同等条件下,公司不行使优先购买权,并同意不参与上大公司此次增资,授权经理层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增资方案。上述股东间股权转让后,受让方(一位自然人)将成为上大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不再对上大公司具有控股权。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15-026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5年4月17日书面发出关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2015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小关东里14号A座8层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曹怀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准确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参与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未发现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同意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按期履行信息披露。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