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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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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292 公司简称:中电远达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

 1.3 董事长刘渭清、财务总监龙泉及财务部主任杜宋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变动说明

 ■

 (1)其他应收款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重庆远达水务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2)在建工程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特许经营项目的投资额增加所致。

 (3)应付票据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远达烟气治理特许经营有限公司、重庆远达催化剂制造有限公司开具的承兑汇票到期兑付所致。

 (4)预收账款变动的主要原因系控股子公司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预收账款在本期已实现收入所致。

 (5)应付利息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短期融资券计提利息增加所致。

 2.利润指标变动说明

 ■

 (1)营业税金及附加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税金增加所致。

 (2)管理费用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远达烟气治理特许经营有限公司增加所致。

 (3)财务费用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远达烟气治理特许经营有限公司、重庆远达水务有限公司贷款增加所致。

 (4)投资收益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同比增加了对中电投先融期货有限公司的投资,本期实现投资收益所致。

 (5)营业外收入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补贴收入同比减少所致。

 (6)营业外支出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固定资产报废所致。

 3、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变动说明

 ■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投资特许经营项目的现金流出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偿还银行贷款金额增加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截至2015年3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存款余额合计为373,842,755.86元。

 (2)截至2015年3月31日,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含发行短期债券)余额合计为487,190,669.20元。

 (3)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向公司原控股子公司重庆渝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达了破产立案裁定(该事项详见2009年12月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截止2015年3月31日,土地处置工作仍在进行中。

 (4)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该事项详见2015年3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拟以2014年12月末股本总数600,628,37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分配红利1.3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78,081,689.01元,占201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的33.60%;同时,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转出资本公积180,188,513.10元,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中电远达 编号:临2015-11号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部分募投新增特许

 经营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习水二郎项目变更实施主体,是根据当地政府部门的要求,结合习水二郎项目建设与管理需要,该项目拟设立法人主体进行运营。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习水二郎项目变更实施主体未实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实施内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现就部分新增特许经营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711号),中电远达向7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8,755,74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28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1,622,454,945.48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1,581,826,189.74元,上述资金于2014年8月15日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业字[2014]10865号验资报告予以审验。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

 经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资项目实际资金需求总量的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银行贷款、自有资金等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经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对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新增特许经营项目资产优化重组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已将贵溪、景德镇、新昌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江西远达环保有限公司,平顶山、开封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河南九龙环保有限公司。

 三、公司此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情况的概况

 (一)本次部份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范围

 公司本次变更实施主体的募投项目为贵州省习水鼎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习水二郎电厂一期2×660MW机组脱硝资产(以下简称:习水二郎项目)。

 (二)本次部分募投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方案

 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对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新增特许经营项目资产优化重组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为兼顾公司本部持续发展的需要,保证本部生产经营、项目投资、股利分配资金需求,原定习水二郎项目不变更实施主体,暂时由公司本部直接持有。

 根据当地政府部门的要求,结合习水二郎项目建设与管理需要,该项目需要设立法人主体进行运营。现公司根据原方案精神并结合实际情况,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的决议精神,拟对贵州习水二郎项目募集资金变更实施主体,由成立的孙公司贵州远达烟气治理有限公司(由全资子公司重庆远达烟气特许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许经营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实施,负责管理习水二郎电厂建设项目,公司以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为限,按照实际工程建设款注资特许经营公司(其中注册资本金1亿元,其余用于资本公积)。

 截止2015年4月,项目建设已投入资金19437.77万元,以注资的方式注入特许经营公司,后续所需建设资金按照工程报量进度予以支付,总建设资金不超过42206.86万元(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最终决算价款超过项目募集资金的部分由特许经营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四、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对公司的影响

 对募投项目习水二郎项目变更实施主体,是根据当地政府部门的要求,结合习水二郎项目建设与管理需要,拟设立法人主体进行运营,该事项有利于公司实施特许经营区域化管理,进一步理顺特许经营项目产权关系与管理关系,提高管理效率,规范经营行为,防范风险。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优化重组及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上述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其目的为实施特许经营区域化管理,进一步理顺特许经营项目产权关系与管理关系,规范经营行为,防范风险。变更实施主体未实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实施内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议案内容及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该事项。

 2、审计委员会意见

 根据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对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新增特许经营项目资产优化重组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精神,此次对习水二郎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与管理需要。习水二郎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是根据当地政府部门的要求,结合习水二郎项目建设与管理需要,拟设立法人主体进行运营,其目的为实施特许经营区域化管理,进一步理顺特许经营项目产权关系与管理关系,规范经营行为,防范风险。实施主体变更未实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实施内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核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募投新增特许经营项目习水二郎项目变更实施主体。

 4、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如下:

 中电远达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除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外,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未实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项目实施内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保荐机构对公司实施上述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中电远达 编号:临2015-012号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22日以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28日上午9:30在公司12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0人,委托出席5人(董事姚敏先生因公出差书面委托董事龙泉先生,董事王元先生因公出差书面委托董事岳乔先生,董事冯跃先生因公出差书面委托董事余炳全先生,董事杨东旗先生因公出差书面委托董事余炳全先生,独立董事余剑锋先生因公出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陈大炜女士);监事会成员3人、高管人员1人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渭清先生主持,经董事认真审议及表决,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了《关于审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了《关于审议收购江苏紫光吉地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环保业务结构,把握除尘技术升级换代的机遇,加快除尘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抢占除尘市场,公司拟收购江苏紫光吉地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紫光”)51%股权。江苏紫光成立于2009年7月,位于江苏盐城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00万元,主要产品包括工业除尘装备、脱硫装备和铁路机车车辆专用装备。 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会计师、评估师、律师对江苏紫光进行了尽职调查。按照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为2014年10月31日)出具的评估报告,取值成本法评估净资产为12495.13万元,并已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通过,以评估值为基础,公司拟以6372.51万元收购江苏紫光51%的股权。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关于对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部分募投新增特许经营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的公告。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2015年-201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通过了《关于推荐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详见附件。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克美女士简历

 徐克美:女,生于1968年6月,汉族,本科。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重庆分所所长,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会计师、重庆市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委员、重庆市国资委外聘财务专家。曾任重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会计,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四部经理,中京富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现任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所长。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中电远达 编号:临2015-013号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22日以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28日上午11时在公司12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3人,委托出席2人(监事张曲锋先生因公出差书面委托监事吴镝先生 ,监事彭跃君女士因公出差书面委托监事吴镝先生);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云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及表决,做出了如下决议:

 1、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2015年-201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材料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中电远达 公告编号:2015-014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21日 14 时

 召开地点:公司2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21日

 至2015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第1项至第13项议案、以及第14项议案前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议案详见2015年3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第11项至第13项议案、以及第14项议案第四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议案详见2015年4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8、9、10、11、12、13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股东登记时间:2015年5月19日、5月20日上午9时-11时,下午3时-5时。

 (二)登记地点:重庆市北部新区黄环北路10号1栋

 (三)登记手续: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持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办理出席会议登记;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 系 人:黄青华

 (三)联系电话:023-65933055

 (四)传 真:03-65933000

 (五)邮政编码:401122

 特此公告。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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