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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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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732 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5-44号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黄其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其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星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股东叶荔女士于2015年1月29日、1月30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0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93%)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叶荔女士办理约定购回式交易前持有公司9,000万股股份,交易后持有11,000万股股份(详见公司2015-21号公告)。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36.36%,主要系收回客户按揭款所致。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580.19%,其他综合收益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1.30亿元,主要系东兴证券上市后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收益。

 3、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85.54%,主要系支付职工薪酬所致。

 4、应付利息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45.34%,主要系计提未到付息日的利息所致。

 5、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20.90%,主要系履约保证金增加所致。

 6、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151.25%,主要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引起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7、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数较上年同期减少907.55万元,主要系期末应收账款减少,计提的坏账准备相应减少所致。

 8、财务费用本期发生数较上年同期增加327.65万元,主要系计入期间费用的利息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9、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数较上年同期增加197.95%,主要系当期收到政府补助及递延收益分摊所致。

 10、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数较上年同期增加3119.11%,主要系公益性捐赠支出所致。

 1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期发生数较上年同期减少81.92%,主要系房地产项目支付地价款减少所致。

 12、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本期发生数较上年同期增加44.80%,主要系支付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13、支付的各项税费本期发生数较上年同期减少44.28%,主要系支付房地产项目与土地相关的契税减少所致。

 14、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发生数较上年同期减少48.72%,主要系支付合作方往来款减少所致。

 15、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期发生数较上年同期减少53.84%,主要系本期新增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6、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发生数较上年同期减少43.29%,主要系吸收少数股东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7、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本期发生数较上年同期增加52.42%,主要系支付借款利息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相关议案(详见公司2015-07号、2015-19号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拟向不超过10家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28,922.64万股股份;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明细的议案》(详见公司2015-22号公告),根据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在不改变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前提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明细进行调整。2015年2月15日,中国证监会已受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其森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5-45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解押及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今日收到控股股东福建泰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投资”)提交的股权解押、质押材料。2014年12月4日质押给融通资本财富-宁波银行-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23,400,000股股份中的1,95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9%)、2014年5月19日质押给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本公司66,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49%)近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另外,近日泰禾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3,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24%)质押给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泰禾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3,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24%)质押给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上述股权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手续。

 泰禾投资持有公司股份588,400,7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85%,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截止公告日,泰禾投资累计质押的股份数为585,602,474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57.57%。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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