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5 证券简称:四川双马 公告编号:2015-31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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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SYLVAIN CHRISTIAN GARNAUD、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灿文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唐洪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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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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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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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行股份购买都江堰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江堰拉法基”)25%股份的新增股份登记及上市手续于2015年4月8日完成,本报告股东持股情况表中的股东持股数量以2015年3月31日公司股东名册所登记的相关股东持股数量为准。
本报告第四节“财务报表” 所有者权益股本列示为763,440,333.00元,依据为2015年3月6日,都江堰拉法基取得了都江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完成了对拉法基中国所持有都江堰拉法基25%股份的收购,本公司持有都江堰拉法基股份比例已增至75%。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预付款项:本报告期末预付款项比年初增加196.53%,主要是本期本公司之子公司原、燃料预付款增加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本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比年初下降33.94%,主要是本公司之子公司双马宜宾水泥公司本期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已认证转出所致;
3、在建工程:本报告期末在建工程比年初增加37.13%,主要是本期本公司江油生产线改造项目和都江堰骨料项目工程费用增加所致;
4、短期借款:本报告期末短期借款比年初增加33.46%,主要是本期子公司新增短期借款所致;
5、应付票据:本报告期末应付票据比年初减少31.37%,主要是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承兑所致;
6、预收款项:本报告期末预收款项比年初减少65.39%,主要是上年度销售预收款本期已结算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本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减少43.60%,主要是本期本公司支付年终奖所致;
8、应交税费:本报告期末应交税费比年初减少67.60%,主要是本期子公司支付税费所致;
9、应付利息:本报告期末应付利息比年初增加48.30%,主要是本期本公司计提中期票据利息尚未支付所致;
10、应付股利:本报告期末应付股利为0,主要是本期本公司之子公司都江堰拉法基公司支付上年度已分配但尚未支付的股利所致;
11、资本公积:本报告期末资本公积比年初增加129.72%,主要是本期本公司增发股份收购都江堰拉法基公司25%的股权而形成的溢价所致;
12、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税金及附加比去年同期减少39.24%,主要是本公司本期应缴纳增值税减少,从而导致相关税金及附加减少所致;
13、财务费用:财务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31.12%,主要是本期本公司借款减少所致;
14、资产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比去年同期增加49.86万元,主要是本期子公司计提坏帐准备所致;
15、投资收益:投资收益比去年同期减少3.38万元,主要是本期参股公司盈利变动所致;
16、营业外收入净额:营业外收入净额比去年同期增加39.72%,主要是本期本公司收到政府财政补助所致;
17、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786.55万元,主是本期本公司盈利状况变化导致所得税费用降低所致。
1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6,547.52万元,主要是本期本公司营业收入降低所致。
19、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627.92万元,主要是本期本公司和子公司都江堰拉法基公司支付项目建设工程款所致。
2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6,773.83万元,主要是本公司本期新增借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
鉴于公司向拉法基中国海外控股公司发行股份购买都江堰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25%股权的相关资产过户和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的手续已顺利完成,及拓展经营范围的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公司的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进行修改,该修改议案将由2015年5月8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查询索引: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4月15日《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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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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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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