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7日
3.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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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5年4月19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37.69%股份的股东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在2015年4月27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本次增加临时提案有:
1、《关于与南昌大学抚州医学院签订共建“南昌大学附属抚州医院”协议书的议案》;
2、《关于与宁波开云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医疗投资基金的议案》;
3、《关于投资设立公司的议案》。
以上议案经公司2015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4月2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本次提交的议案无特别决议、无需累计投票。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及会议时间已延期至2015年5月7日召开外,于2015年4月19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5年5月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日丽中路757号奥克斯中央大厦25楼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7日
至2015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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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第1项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4月1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第2、3、4项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4月2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郑坚江、郑江、何锡万、李健、陈华娟、钱旭峰、陈光辉、郑君达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9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