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邵安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景凡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景凡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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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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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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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①应收票据比期初数减少66,939.95万元,主要是本期票据使用量加大所致。
②应收账款比期初数增加33,937.84万元,主要是本期应收账款回款减少所致。
③应收利息比期初数减少47.55万元,主要是本期卡拉拉收回应收利息。
④其他应收款比期初数增加18,679.25万元,主要是本期欠款增加所致。
⑤工程物资比期初数增加1,843.59万元,主要是本期工程物资采购增加所致。
⑥应付票据比期初数增加124,820.00万元,主要是本期签发票据增加所致。
⑦预收账款比期初数增加7,309.29万元,主要是本期钛产品和钒产品预收账款增加所致。
⑧应交税费比期初增加3,625.48万元,主要是本期逐渐消化前期增值税留抵所致。
⑨应付利息比期初数增加15,942.84万元,主要是本期卡拉拉贷款应付利息上升所致。
⑩其他非流动负债比期初数增加2,233.15万元,主要是本期卡拉拉利率互换套期变动所致。
11专项储备比期初增加3,793.94万元,主要是本期公司计提专项储备所致。
(2)利润表项目
①2015年1-3月,销售费用本期发生数25,722.3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834.01万元,主要是合并卡拉拉报表增加17,893.26万元所致。
②2015年1-3月,财务费用本期发生数39,694.7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6,379.23万元,主要是合并卡拉拉汇兑损益增加21,187.80万元所致。
③2015年1-3月,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数6,757.7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757.62万元,主要是卡拉拉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④2015年1-3月,投资收益本期发生数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236.21万元,主要是因合并卡拉拉报表影响所致。
⑤2015年1-3月,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数1,081.1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233.44万元,主要是本期营业外收入减少所致。
⑥2015年1-3月,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数225.1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4.86万元,主要是本期支出增加。
(3)现金流量表项目
①2015年1-3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443.2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8,704.92万元,主要是销售回款减少所致。
②2015年1-3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09.1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7,610.16万元,主要是卡拉拉收回前期处置资产款项,以及本公司购建固定资产和对外投资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③2015年1-3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2,763.1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23,425.81万元,主要是偿还到期债务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4年12月18日,本公司收到四川证监局发来的《监管关注函》(川证监上市[2014]84 号)。公司按照《监管关注函》的要求,及时核查情况,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2015年1月7日发布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监管关注函>及核查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
2.2015年3月30日,公司召开了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鞍澳公司为卡拉拉提供的6000万澳元股东贷款转换为卡拉拉股权暨对外投资的议案》。为了让股东清楚了解本次对外投资的具体情况,并为股东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提供更多参考依据,本公司于2015年3月28日发布《关于为卡拉拉矿业有限公司提供股东贷款并转换为股权的对外投资情况专项公告》(公告编号:2015-07)和《关于卡拉拉资产核查的专项公告》(公告编号:2015-08),对卡拉拉的资产价值、本次投资的相关协议内容、风险及对公司影响等情况做了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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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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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鞍钢香港战略性投资持有澳大利亚上市公司金达必535,492,521股,持股比例35.89%。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0629 证券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15-20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