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赵序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树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祥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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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收入、利润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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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九集团”)因煤炭吨煤售价同比下降和销量同比减少而使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2)营业利润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五九集团营业利润同比减少和按持股比例确认的合营企业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洲本田”)的投资收益同比减少所致。
(3)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基本持平。报告期内,面对宏观经济形势下滑等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公司所属主要产业的控股子公司和合营企业受所处行业形势拖累,经营业绩有所下降。
新大洲本田本报告期内累计生产摩托车16.41万辆,较上年同期下降21.20%;销售摩托车14.87万辆,较上年同期下降33.58%(其中:出口摩托车7.54万辆,同比下降37.92%)。该公司1~3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96,775.8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6.72%;实现净利润5,026.4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7.93%,向本公司贡献利润2,513.22万元;新大洲本田积极采取销售结构改善、营业成本削减等措施,产销量计划达成率分别为107%和95%。
本报告期内,国内煤炭行业形势持续低迷,五九集团1~3月份累计生产原煤58.40万吨,较上年同期下降6.47%;销售原煤37.19万吨,较上年同期下降24.22%。因销量下降和吨煤售价降低等因素影响,累计实现营业收入7,232.5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8.18%;本报告期实现净利润166.06万元,同比下降90.10%,向本公司贡献利润84.69万元。
上海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洲物流”)1~3月份累计实现营业收入5,469.8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94%。因新大洲物流公司本期内广州和北京专线停止运作亏损减少以及天津自有仓库启用,营业总成本与上年度基本持平,本报告期实现净利润296.04万元,同比增长43.20%,向本公司贡献净利润236.84万元。
天津新大洲电动车有限公司1~3月累计生产电动车2.15万辆,销售电动车1.57万辆,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88.15%和48.74%,较去年同期增加受托加工业务,受托加工电动车1.85万辆,实现营业收入2,740.02万元(其中加工费用收入211.5万元),同比增长102.26%。因销售施策费用和管理费用同比增加,实现净利润-224.34万元,向本公司贡献利润-114.4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9.11%。
游艇产业子公司因品牌市场推广和前期项目筹建等因素,产生的运营费用较大,1~3月向本公司贡献净利润-577.87万元,同比增亏301.38万元。母公司及其他1~3月贡献净利润485.72万元,同比增长142.35%,主要系汇兑收益同比增加和母公司管理费用同比减少所致。
面对当前复杂艰难的国内外不利局势,公司管理层积极采取应对措施,顺势而为,引导各产业子公司从管理体制、营销模式、激励制度和人才培育等各方面,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以快速应对市场变化;从日常经营管理和技术层面在全公司范围内全方位开展增收节支大赛和管理体制“瘦身”计划,降本增效。
2、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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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五九集团因销售收入下降而使销售回款同比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五九集团新矿井建设投入和上海与天津物流基地建设投入及海南新大洲圣劳伦佐游艇制造有限公司模具技术开发投入同比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五九集团银行借款同比增加所致。
上述原因,导致本报告期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大幅增加。
3、其他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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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与上年度末相比本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未发生变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控股子公司五九集团投资建设胜利煤矿事项:巨潮资讯网查询索引为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3-03-28/62287421.PDF,披露日期为2013年03月28日。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已投入资金93,785万元,完成工程量99%。
2、合营公司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科技公司”)投资建设100万吨/年低阶煤热解提取煤焦油项目事项:巨潮资讯网查询索引为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3-03-28/62287423.PDF,披露日期为2013年03月28日。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已投入资金24,619万元,完成工程量67%。
3、控股子公司五九集团以采矿权和应收账款抵押贷款事项:巨潮资讯网查询索引为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3-12-31/63434179.PDF、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4-01-21/63504605.PDF、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4-08-16/1200131582.PDF,披露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2014年01月21日、2014年8月16日。2014年7月24日五九集团胜利煤矿采矿权抵押备案完成。截止本报告报出日,五九集团已取得项目贷款44,160万元,已归还贷款774.24万元。
4、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五九集团贷款提供担保的事项:巨潮资讯网查询索引为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5-03-04/1200666392.PDF,披露日期为2015年03月04日,该事项已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截止2015年3月15日,五九集团已取得2.9亿元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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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A 公告编号:临2015-013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于2015年4月27日分别收到董彬董事、赵蕾监事的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董彬女士因工作需要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董彬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监事赵蕾女士因工作需要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彬女士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赵蕾女士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后,由于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赵蕾女士将继续履行监事职务至新任监事产生之日。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A 公告编号:临2015-014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会议由赵序宏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与会董事以6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本报告的全文及正文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正文同时披露于《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二)与会董事以6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上海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有关详细内容见已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上海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上海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在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人民币2,5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借款期限为自借款之日起一年。银行借款用于该公司补充流动资金。本担保事项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三)与会董事以6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嘉定支行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壹亿元到期,结合公司本年度资金需求计划和资金预算,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嘉定支行申请一年期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壹亿元,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授权公司董事长赵序宏先生签署上述银行融资相关协议文本。本事项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四)与会董事以6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董彬女士因工作需要向董事会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经第一大股东海南新元投资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赵蕾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候选人赵蕾女士的简历见附件1。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董事候选人赵蕾女士的提名程序和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与会董事以6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杜树良总裁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侯艳红女士担任公司常务副总裁,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剩余任期一致。侯艳红女士的简历见附件2。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侯艳红女士现为公司副总裁,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同意公司董事会相关决议。
(六)与会董事以6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有关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事项见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9日
附件1: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蕾:女,1979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04年1月至2006年12月,任美国索尼公司财务经理助理;2007年1月至2010年12月,任美国格雷斯中国总部财务分析师;2010年3月至2013年9月,任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2013年10月至今,任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6月至2015年4月,任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董事候选人赵蕾女士由股东提名。该候选人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赵序宏先生的女儿;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任职资格。
附件2:新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侯艳红:女,1969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91年8月至1992年12月,任海南琼港轻骑摩托车开发有限公司湛江办事处内勤、出纳,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文员、主管;1993年1月至1995年8月,任海南新大洲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人事部主管、副部长(主持工作);1995年8月至1996年8月,任新大洲海南总汇副总经理(主持工作);1996年9月至1999年12月,在新大洲研究所工作;1999年12月至2000年7月,在海南新大洲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产研本部生产计划调度部和企业管理部工作;2000年7月至2001年1月,任新大洲销售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1月至2010年8月,任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工会主席,期间担任上海市工代会代表;2010年9月至2015年4月,任上海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8月至2015年4月,任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4年6月至今,任上海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
侯艳红女士现为本公司常务副总裁,上海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此外,不存在其他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截止目前,侯艳红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10,000股;近五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A 公告编号:临2015-015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帆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经投票表决,均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会议审议的报告和议案,并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本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赵蕾女士因工作需要向监事会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经第一大股东海南新元投资有限公司推荐,监事会同意董彬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监事候选人董彬女士的简历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29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董彬:女,1963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1996年6月至1997年8月,任海南新大洲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1997年8月至2004年1月,任海南新元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2004年1月至2007年6月,任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07年6月至2011年4月任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1年4月至今,任海南新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本公司第六届、七届监事会监事。2014年6月至2015年4月,任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监事候选人董彬女士由股东提名。董彬女士现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海南新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此外,不存在其他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A 公告编号:临2015-016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上海新大洲物流
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5年4月28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上海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支持上海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洲物流”)的发展,增强新大洲物流的融资能力,根据新大洲物流的申请并结合实际情况,本公司拟为新大洲物流2015年度银行贷款提供信用担保。
同意为新大洲物流在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人民币2,5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借款期限为自借款之日起一年。银行借款用于该公司补充流动资金。本担保事项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上述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上海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5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淮海村
法人代表:侯艳红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主营业务:仓储、国际货运代理,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80%的股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新大洲物流资产总额11,954.11万元、负债总额8,635.50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1,500.00万元、流动负债8,340.92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万元、净资产 2,966.74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4,547.32万元、利润总额2,029.79万元、净利润1,326.93万元。截止2015年3月31日,新大洲物流资产总额11,385.17万元、负债总额7,737.75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1,500.00万元、流动负债7,444.68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万元、净资产3,262.78万元。2015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469.85万元,利润总额449.98万元、净利润296.04万元。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同意为新大洲物流在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人民币2,5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借款期限为自借款之日起一年。银行借款用于该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四、担保协议签署及执行情况
本公司为新大洲物流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事项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新大洲物流公司通过银行贷款时,本公司将根据其需要在上述额度内为其提供担保,新大洲物流公司其他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新大洲物流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为新大洲物流公司担保额为0元。
五、董事会意见
被担保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贷款担保,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
董事会认为,新大洲物流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且该公司盈利情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要求新大洲物流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董事会通过的为新大洲物流贷款提供担保额为年度总额度,若全额使用,公司为新大洲物流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2,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4%。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对外担保余额2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36%;承诺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35,1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07%;已为子公司担保金额为32,6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93%,且本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及担保的诉讼事项。
七、备查文件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A 公告编号:临2015-017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5月29日(星期五)13:30时。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8日15:00时至5月29日15:00时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9日9:30时~11:30时和13:00时~15:00时。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22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和特邀嘉宾。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灵桂大道351号新大洲工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7)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报告;
(8)关于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2015~2017年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12)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2.特别强调事项:上述第(7)项提案采取逐项投票表决;第(11)项董事选举,第(12)项监事选举因均只有一位候选人,故不实行累积投票制。
3.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提案的内容见本公司于2015年4月1日和与本通知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和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5年5月26日和5月27日(9:30~11:30,13:30~15:30);
会上若有股东发言,请于2015年5月27日15:30前,将发言提纲提交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桂林洋开发区灵桂大道351号新大洲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或
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 500 号东银中心B栋2801室。
4.其他事项: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571。
2. 投票简称:大洲投票。
3. 投票时间:2015年5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 在投票当日,“大洲投票” “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7中有两个需表决的子议案,7.00元代表对议案7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7.01元代表议案7中子议案7.1,7.02元代表议案7中子议案7.2。对于补选董事的议案(议案11)和补选监事的议案(议案12),因均只有一名侯选人,不实行累积投票制,11.01元代表该董事侯选人,12.01元代表该监事候选人。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具体如下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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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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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时,结束时间为2015年5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时。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申请服务密码的,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本次股东大会有十二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孟龙先生、王焱女士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桂林洋开发区灵桂大道351号
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500号东银中心B栋2801室
邮政编码:571127或201103
联系电话:(0898)68590005 或(021)61050111
传 真:(0898)68590005 或(021)61050136
电子邮箱:wangyan@sundiro.com
2.凡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5.独立董事意见。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9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29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限:
对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投票的指示(赞成、反对或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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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做具体指示,则应注明代理人是否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A 公告编号:定2015-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