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春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国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许晶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换届选举
经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职工代表投票选举,公司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由董事王春城先生、杜文民先生、魏斌先生、陈鹰先生、吴峻先生、宋清先生、周辉女士,独立董事叶祖光先生、毛蕴诗先生、李常青先生、Zheng Wei先生组成;第六届监事会成员由监事阎飚先生、方明先生、徐荣兴先生、黎德明先生、张晓强先生组成;任期均为三年。
经2015年第一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选举王春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阎飚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聘任宋清先生为公司总裁;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详见2015年1月10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03)、《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04)。
2、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总裁变更为董事长;公司经营范围增加“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的批发”一项,变更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药品的开发、生产、销售;中药材种植;相关技术开发、转让、服务;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和原材料的进口业务;自产产品的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的批发”。相关工商变更备案手续已于报告期内办理完成。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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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999 股票简称:华润三九 编号:2015—015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4月28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15年4月24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 关于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求,为了进一步拓展大健康业务,拟对《公司章程》以下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建议如下:
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药品的开发、生产、销售;中药材种植;相关技术开发、转让、服务;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和原材料的进口业务;自产产品的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的批发。
现修订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药品的开发、生产、销售;中药材种植;相关技术开发、转让、服务;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和原材料的进口业务;自产产品的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的批发;化妆品及一类医疗器械的开发、销售。
本议案将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第六届董事会外部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为保证第六届董事会有效地行使职权,并为其行使职权提供必要条件,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外部董事(不含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如下:
外部董事(不含独立董事)津贴标准:6万元人民币/年(税前)。外部董事是指在公司除担任董事外不担任其他任何职务的董事。
董事津贴按月支付。董事津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差旅费及按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本议案将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
1、会议审议的外部董事津贴方案,是根据责权统一的原则,考虑公司业务发展使董事履行职责所需承担的责任以及付出的时间而制定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2、会议审议的外部董事津贴方案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后,已提交董事会批准,并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会议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王春城先生、杜文民先生、魏斌先生、陈鹰先生、吴峻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2015-017)。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0999 股票简称:华润三九 编号:2015—016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5年度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4月28日上午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关于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记载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第六届监事会外部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为保证第六届监事会有效地行使职权,并为其行使职权提供必要条件,特提议公司监事会外部监事津贴方案如下:
外部监事津贴标准:6万元人民币/年(税前),外部监事是指在公司除担任监事外不担任其他任何职务的监事。
监事津贴按月支付。监事津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监事出席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的差旅费及按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本议案将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0999 股票简称:华润三九 编号:2015—017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15年5月22日(星期五)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会议决定召开。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2015年5月22日下午2点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15年 5月21日下午15:00至5月22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5月18日下午3点正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董事会邀请的其他有关人士。
6、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高新园区观清路1号华润三九医药工业园综合办公中心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分别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2015年第二次会议和201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及会议文件、备查资料准确、完整。
(二)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董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监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关于第六届董事会外部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10、关于第六届监事会外部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10)、《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11)、《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15)、《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16),上述公告分别于2015年3月19日、2015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其中“议案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将提交本次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凡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委托授权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帐户卡以及出席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登记时间:2015年5月19日 -- 5月21日9:00-17:00;2015年5月22日9:00-14:00。
3、登记地点:华润三九医药工业园综合办公中心1006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999;投票简称:三九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3.00元代表议案3,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
(3)在议案1至议案10 “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1日15:00至2015年5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83360999转证券与法律事务部
传真:0755-83360999-396006
邮编:518110
2、会议费用:参会者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999 证券简称:华润三九 公告编号:2015-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