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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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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15-38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 2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27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福州市金山大道618号桔园洲星网锐捷科技园22#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十二人,实到董事十二人。会议由董事长黄奕豪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本次会议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的议案》

 本次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资产,具体方案内容如下:

 1、交易方案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丁俊明、陈承平、北京和谐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沃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唯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叶云、金鑫、王伟亮购买其合计持有购买德明通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明通讯”)65%的股权。

 2、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价格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德明通讯65%的股权,根据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通评报字[2015]83号”《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德明通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65%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14年12月31日,德明通讯65%的股权的评估值为32,386.43万元。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一致,德明通讯65%的股权的交易价格确定为32,175万元。

 3、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支付的现金金额及购买的股权比例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交易对方购买其所持德明通讯65%股权,向各交易对方购买其所持德明通讯的具体股权比例及支付的股份及现金数量如下:

 ■

 4、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

 本次交易中,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合计所持德明通讯45.38%的股权。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2)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德明通讯45.38%的股权,发行对象为丁俊明等8名交易对方。

 3)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标的资产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前,公司股票已于2014年10月20日停牌,按照停牌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26.40元/股)向上取整,确定为27元/股。根据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股份总数35,106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份5股,共计转增17,553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2,659万股。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除息、除权处理后,本次发行股份价格调整为17.94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4)发行数量

 公司拟向交易对方发行合计12,521,233股股份,向各交易对方具体发行的股份数量详见本议案“(一)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3、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支付的现金金额及购买的股权比例”。

 5)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至交易对方名下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期满后按以下基数执行:满 12 个月后,交易对方之每一方第一期可转让其认购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30%;满 24 个月后,交易对方之每一方第二期可转让其认购的公司股份不超过30%;满36 个月后,交易对方之每一方第三期可自由转让其认购的剩余公司股份。

 若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触发股份补偿的,若已解锁未出售部分股份不足以补偿的,则每期可转让数量为每期基数加已解锁未出售部分扣减当年应补偿股份后的数量;若可转让数量小于 0,则该期无股份可以转让,差额部分将由后续未解锁股份部分继续扣减,同时,下一期可转让股份基数需调整为扣减上一期差额部分后的值。

 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若交易对方所认购股份限售期的规定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公司及交易对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6)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安排

 本次发行股份完成后,公司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

 7)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的损益归属

 自评估基准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日止,标的资产在此期间产生的收益由星网锐捷按65%比例享有,若产生亏损或由其他原因导致低于评估值的,则低于评估值部分的65%由交易对方按各自所占标的资产的比例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补足。交割日损益的确定以资产交割审计报告为准。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5、本次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

 本次交易中,公司拟以支付现金9,711.90万元收购交易对方合计所持德明通讯19.62%的股权,向各交易对方具体支付的现金金额详见本议案“(一)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3、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支付的现金金额及购买的股权比例”。

 6、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上述议案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议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及摘要》,详见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会议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鉴于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交易涉及标的资产已出具“中通评报字[2015]83号”《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德明通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65%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且交易各方参照评估值协商确定了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公司已与交易对方签署了《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与丁俊明、陈承平、叶云、金鑫、王伟亮及上海沃智投资中心、上海唯睿投资中心、北京和谐成长投资中心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和《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与丁俊明、陈承平、叶云、金鑫、王伟亮及上海沃智投资中心、上海唯睿投资中心、北京和谐成长投资中心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会议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相关财务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聘请相关审计机构及资产评估机构出具了“闽华兴所(2015)审字F-001号”《审计报告》及“中通评报字[2015]83号”《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德明通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65%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董事会经审议批准了上述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

 (五)本次会议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董事会认为:

 1、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聘请的评估机构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证券业务资格。除业务关系外,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德明通讯及其股东均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2、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及资产评估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价值参考依据。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了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评估方法分别对标的资产价值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选择了收益法的评估值作为本次评估结果。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4、评估价值分析原理、采用的模型、选取的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预期各年度收益和现金流量评估依据及评估结论合理。

 5、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交易标的定价公允。

 (六)本次会议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以截止2014年12月31日股份总数35106万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35106万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份5股。

 在上述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现将根据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实施结果,对《公司章程》第六条、第十九条进行如下修改:

 1、第六条原文为:“公司注册资本为35106万元(人民币,以下同)。”

 现修订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52659万元(人民币,以下同)。”

 2、第十九条原文为:“公司在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后的股份总数为 175,530,00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经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股份总数 175,53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计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 175,530,000 股。本次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的股份总数为351,060,000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

 现修订为:“第十九条 公司在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后的股份总数为175,530,00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经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股份总数175,53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175,530,000股。经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股份总数351,06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5股,共计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 175,530,000 股。本次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的股份总数为526,590,00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为保证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提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处理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本次会议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的议案》

 同意以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定于2015年5月15日14:30在福州市金山大道 618 号橘园洲工业园星网锐捷科技园 22 栋公司会议室召开。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27日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了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德明通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65%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会前认真审核了相关文件,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书面认可,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就本次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表独立意见:

 (一)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以及签订的相关协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且具备可操作性。

 (二)公司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提高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结构和产业布局;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相关关联交易完成后,有利于减少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四)为保障公司全体社会公众股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将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五)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方案。

 (六)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交易的总体安排。

 二、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

 1、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聘请的评估机构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证券业务资格。除业务关系外,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德明通讯及其股东均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2、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及资产评估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价值参考依据。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了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评估方法分别对标的资产价值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选择了收益法的评估值作为本次评估结果。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4、评估价值分析原理、采用的模型、选取的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预期各年度收益和现金流量评估依据及评估结论合理。

 5、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交易标的定价公允。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建章(签字):

 陈 壮(签字):

 叶东毅(签字):

 沈任波(签字):

 2015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15-39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兹定于2015年5月15日(星期五)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5月15日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5月14日至2015年 5月 15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5月15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5月14日15:00 至2015 年5月15 日 15:00。

 2、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8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金山大道618号橘园洲工业园星网锐捷科技园22栋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5月8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见证律师、大会工作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条件的议案》

 2.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的议案》

 2.1 交易方案

 2.2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价格

 2.3 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支付的现金金额及购买的股权比例

 2.4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

 2.4.1 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2.4.2 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2.4.3 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

 2.4.4 发行数量

 2.4.5 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2.4.6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安排

 2.4.7 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的损益归属

 2.4.8 上市地点

 2.5 本次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

 2.6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决议的有效期

 3. 《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相关协议的议案》

 4.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5.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6.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7.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8.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2月9日、201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均属于特殊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四、参加现场会议的办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2、登记时间: 2015年5月8日(下午3:00-5:30)

 3、登记地点:福州市金山大道618号桔园洲工业园星网锐捷科技园22#一层证券事务办公室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396

 2、投票简称:星网投票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5月 15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具体如下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具体如下表:

 ■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5月14日15:00 至2015 年5月 15 日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1、 电话:0591-83057977,83057009

 2、 传真:0591-83057818

 3、 联系人:刘万里

 七、注意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7日

 附件: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特别说明: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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