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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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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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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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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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起,中国经济全面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趋缓,由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经济结构进行调整优化升级,全年经济平稳运行。在节能减排的压力下,随着节能环保升级为国家支柱产业,核电项目正式启动,水电行业开始回暖。在此政策背景和行业形势下,公司在各方面业务取得了突破。
报告期内,公司努力践行“大能源+互联网等新兴领域投资”发展战略,核电业务取得了重大突破,水电业务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屡获重大订单,高起点进入了节能行业,成功收购浙江格睿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在文化传媒行业,收购了梦响强音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40%的股权,顺利完成了第二次非公开增发,以公司持有的上海二三四五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参与上海海隆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重组。
1、为应对近年来国内水电设备市场需求下降的趋势,与激烈的行业竞争现状,公司逐步将水电业务扩展至海外,并取得了积极的成果。累计获取三个重大海外水电订单,分别来自于乌干达、老挝和土耳其,属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2、控股子公司四川华都核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都公司”)喜获核电订单,标志着公司真正成为核一级部件设计制造商。
报告期内,国内核电建设正式重启,控股子公司华都公司凭借卓越的产品质量和竞争力,一举拿下国内国外两个控制棒驱动机构订单。这不仅是核电业务质的突破,也让公司在核电行业站稳脚跟,成为核一级部件的主要供应商。
2014年11月26日,华都公司与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全资子公司中国中原对外工程有限公司在上海以独家议标方式签署了《控制棒驱动机构设备订货合同》。合同总金额:25,776.00万元人民币。该合同系华都公司首次承接的大型商用核电站关键设备制造合同,标志着华都公司跨入核一级产品的批量化生产阶段,并成为“华龙一号”核电控制棒驱动机构供货的先行者。
2014年12月30日,华都公司与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以下简称“核动力院”)在四川省都江堰市以独家议标方式正式签署了《福建福清核电项目5、6号机组控制棒驱动机构(CRDM)设备供货合同》,确定由华都公司为国内核电站建设首次采用“华龙一号”核电技术提供两个机组所需的ML-B型反应堆控制棒驱动机构。合同总金额:25,641.00万元人民币。
华都公司此次以独家议标方式与核动力院签订福清5、6#机组控制棒驱动机构设备的批量化采购合同,是继2014年11月承接了我国首次出口的百万千瓦核电控制棒驱动机构制造合同后,再次承接的大型商用核电站核一级关键设备制造合同,进一步奠定了华都公司作为“华龙一号”核电控制棒驱动机构供货先行者的地位。
作为我国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三代核电技术——“华龙一号”计划启动示范工程建设,为核电“走出去”奠定了基础。华都公司拥有的ML-B型控制棒驱动机构专利技术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三代核电技术,其控制棒驱动机构顺利通过了冷态实验、热态实验和抗震实验。华都公司的产品已验证运行超过1500万步,是目前世界上可以确认的磁力提升式控制棒驱动机构的最高运行纪录。
3、报告期内,公司成功收购浙江格睿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这标志着公司正式进军节能领域,“大能源”战略再增一级。
节能环保产业是国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政府大力扶持节能环保产业,力求将其打造成新的支柱产业。节能环保产业一方面可以服务工业生产领域,减轻环境压力。另一方面,能够拉动节能环保产品消费,增加节能环保大型工程投资。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浙江格睿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格睿”),浙江格睿系专业从事节能环保技术的开发;能源动力系统相关设备、节能环保相关设备的研发、设计与销售;能源动力系统节能项目、节能环保项目技术咨询、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维护;合同能源管理系统的推广和应用等业务的公司。西安格睿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格睿”)为浙江格睿的全资子公司,浙江格睿持有西安格睿100%股权。
浙江格睿是一家高速成长型的节能公司,其为客户提供的循环水系统整体优化技术是解决节能节水问题的整体优化方案,有别于其他公司提供的单一节能方案,浙江格睿提供的是多学科的整体优化方案,在节能减排领域具有革命性的突破。在目前节能减排的压力下,浙江格睿提供的技术服务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客户需求量巨大,未来高速成长明确,对公司未来年度的净利润将产生积极影响,是公司着力培育的新的利润增长点。
收购浙江格睿股权是公司践行大能源战略的又一重要举措。
西安格睿在以往为客户提供循环水系统优化服务的过程中需要向市场采购大量水泵和高效电机,而浙富水电与浙富临海电机则完全具备供货能力。西安格睿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和高速的成长预期,公司希望通过此次投资可以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并能有效缓解公司部分产能过剩问题,深化公司“大能源”战略布局。
4、公司以持有的上海二三四五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三四五”)的股权参与上海海隆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隆软件”)资产重组
2014年1月16日,海隆软件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二三四五100%权益。公司以持有二三四五32.50%的股权,参与海隆软件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
2014年9月19日,海隆软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新股登记材料,并取得了其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完成了新股增发登记。海隆软件本次向我公司增发57,405,569股(约占海隆软件增发后总股本的16.46%),增发价格14.96元/股,股份上市日期为2014年9月30日,锁定期限为36个月。
海隆软件与二三四五的并购重组有利于完善公司战略投资的退出渠道及丰富投资收益实现路径,同时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流动性。
5、收购梦响强音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响强音”)40%的股权
2014年4月24日,公司与璀灿星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璀灿星河”)及田明先生正式签署了《梦响强音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受让梦响强音40%股权。根据该协议,本次股权转让后,田明先生同意:在梦响强音2014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六个月内,公司有权以现金或股权方式按照约定的定价原则收购田明先生控制下的上海民星文化传媒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梦响强音不低于11%的股权,即公司行使该项收购权利后将合计持有不低于梦响强音51%的股权。
梦响强音系专业从事电视及电影节目品牌管理开发、衍生产品开发运营、艺人经纪、现场演出、互联网衍生产业等业务的公司,其获独家授权开展上述业务的影视节目包括“中国好声音”、“中国好歌曲”、“出彩中国人”、“中国好舞蹈”等,该等影视节目是现时中国收视率位居前列的音乐娱乐节目,其拥有良好的管理团队、节目衍生品牌授权、签约艺人及版权资源、市场推广渠道。
公司投资梦响强音,是继投资二三四五之后,继续践行前瞻性投资新兴领域战略的具体举措。公司以互联网领域作为目前投资的主要重点,拟定了“大能源+互联网等新兴领域投资”的战略转型方向,目前正在两个方向积极开拓。2013年对于二三四五的投资,为公司在互联网领域提供了更深入理解和接触更多投资标的的机会,也使得公司的互联网投资战略更加清晰。梦响强音的优势在于它拥有良好的内容品牌,巨大的注意力经济,利用互联网,有利于其把注意力变成流量、形成利润,而传媒企业为达成这一目的,需要植入互联网基因,需要良好的合作伙伴,其与扮演互联网流量入口的平台类互联网企业间存在战略合作的空间。而二三四五是互联网的流量分发平台,公司也希望能够进一步利用并协助其巩固这一优势。流量分发平台企业需要寻找到独特的内容或应用以提高平台的粘性,增大用户群、增加流量。因此我们希望通过投资,与梦响强音形成紧密的合作关系,并促成梦响强音和二三四五的战略合作,推动双方商讨如何开发移动娱乐社交应用、互联网音乐搜索方面的产品。
同时投资梦响强音也有利于推动公司与其它互联网细分平台类企业的投资合作,与梦响强音形成互惠互利,共同发展。通过梦响强音的品牌影响力、传媒资源、互联网衍生业务拓展能力,建立并巩固公司在互联网领域的战略支点,寄望在为公司带来潜在良好收益的同时,有利于公司以投资为手段,以资源整合为目标,深化在互联网细分领域的战略布局,谋求更长远发展。
6、第二次非公开发行股份
2014年1月22日,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了我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第二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无条件通过。
2014年7月,公司共向4名发行对象合计非公开发行股票108,619,640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发行价格5.2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72,425,502.80元,扣除发行费用18,521,827.1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553,903,675.62元。股份锁定期限为36个月。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已于2014年8月18日上市。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均有一定幅度增加,资产负债率和财务风险将降低。本次发行将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公司运用债务融资的能力,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将得到改善;同时,本次发行将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扩大了公司资产规模的增长空间,为公司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4年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在本财务报表中采用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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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孙毅
201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5-012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浙富控股”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4月14日以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15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2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董事余永清因公出差委托董事彭建义、董事葛茂亮因公出差委托董事王磊、独立董事李慧中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吴卫国、独立董事谢峰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王宝庆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毅先生主持,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2014年度报告》。公司独立董事李慧中先生、王宝庆先生、吴卫国先生、谢峰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经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年报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见2015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经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8,601.52万元,同比下降13.83%;全年实现利润总额12,362.09万元,同比增加21.9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120.94万元,同比增加10.66%。
本议案需经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4 年度实现净利润201,843,815.19元,按201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0,184,381.5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56,794,288.03元,减去已分配2014年半年度红利15,220,921.92元;另根据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回购注销原授予成德明等35位自然人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人民币普通股而相应的未发放股利予以冲回注销增加未分配利润1,905,679.59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725,138,479.37元。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止 2014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1,522,092,1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15元人民币(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
本议案需经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细内容见2015年4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15】3920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详细内容及监事会意见、独立董事意见和保荐机构意见见2015年4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15】3919号《关于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
八、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需经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鉴于业务发展的需要,经与有关银行友好协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5年度拟计划在总额度50亿元人民币之内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等形式。上述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建设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汇丰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组织办理相关事宜。
此外,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2015年度拟对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有限公司、浙富水电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杭州浙富中小水电设备有限公司、四川华都核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浙江临海浙富电机有限公司、AscenSun Oil and Gas Ltd. 、浙江格睿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西安格睿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8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专项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26.50亿元人民币,期限为自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详细内容见2015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需经公司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细内容及公司独立董事之独立意见详见2015年 4 月 29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详细内容及公司独立董事之独立意见详见2015年 4 月 29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经公司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细内容见2015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浙富水电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开拓国际市场,公司拟以自有资金6000万港币对全资子公司浙富水电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将主要用于境外水电工程总承包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15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浙富水电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十四、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子公司2014年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5]第110317号审计报告,上海二三四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原上海二三四五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全年实现净利润21,76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1,644万元,超过本公司收购时作出的2014年度业绩承诺目标(即1.5亿元)的幅度达44.30%。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瑞华沪审字[2015]31020111号审计报告,公司参股子公司梦响强音2014年度全年实现的净利润为22,961.91万元,较本公司收购时,原股东璀灿星河及田明承诺需实现的净利润22,000万元多961.91万元。
十五、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5年5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暨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通知》见2015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5-020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暨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特别提示
公司将于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活动时间:2015 年5月26日上午 10:00-11:30
2、活动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2号赞宇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
3、公司拟参与人员:董事长孙毅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房振武先生,财务总监李娟女士。
4、预约方式:参与投资者请于“投资者接待日”前5个工作日内与公司证券部联系,并同时提供问题提纲,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联系人:汪婷、周文森; 电话:0571-89939661; 传真:0571-899839660
5、注意事项
(1)证明文件:参与活动的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请携带机构和个人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2)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3)为提高沟通效率,请投资者预先通过电话、传真等形式向公司证券部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领导将在会上就投资者关注度较高的问题先作回答。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5月26日下午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25日至2015年5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 年5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5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26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2号赞宇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19日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5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嘉宾。
7、公司将于2015年5月21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
2、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8、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15年5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5、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2号赞宇大厦11楼,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310030,传真号码:0571-89939660
五、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266;投票简称:浙富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 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顺序号,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为100.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表示议案二,以此类推;对于需逐项表决的议案一,1.00元代表对议案一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一下子议案1.1,1.02元代表议案一下子议案1.2,以此类推。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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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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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5)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6)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4、投票举例
(1) 股权登记日持有“浙富控股”的投资者,对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所有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流程分别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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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如某股东对议案一投赞成票,对议案二投弃权票,申报顺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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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 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 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 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 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 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 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5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26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六、其他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3、联系电话:0571-89939661;联系人:汪婷、周文森
特此公告。
浙富集团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9日
附件一:回执
回 执
截至2015年5月19日,我单位(个人)持有 “浙富控股” (002266)股票 股,拟参加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5-013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浙富控股”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4月14日以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15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怀勇先生主持,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详细内容见公司《2014年度报告》 。
本议案需经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年报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见2015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经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8,601.52万元,同比下降13.83%;全年实现利润总额12,362.09万元,同比增加21.9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120.94万元,同比增加10.66%。
本议案需经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4 年度实现净利润201,843,815.19元,按201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0,184,381.5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56,794,288.03元,减去已分配2014年半年度红利15,220,921.92元;另根据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回购注销原授予成德明等35位自然人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人民币普通股而相应的未发放股利予以冲回注销增加未分配利润1,905,679.59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725,138,479.37元。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止 2014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1,522,092,1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15元人民币(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
本议案需经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细内容见2015年4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15】3920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详细内容见2015年4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15】3919号《关于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详细内容及公司独立董事之独立意见详见2015年 4 月 29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经公司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细内容见2015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5-015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5年4月27日,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富控股”)董事会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情况
鉴于业务发展的需要,经与有关银行友好协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5年度拟计划在总额度50亿元人民币之内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等形式。上述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建设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汇丰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组织办理相关事宜。
二、提供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2015年度拟对下列8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专项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26.50亿元人民币,期限为自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明细情况如下表:
■
以上担保计划为公司对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提供信用担保的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仍需与相关银行进一步协商后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公司股东会于2014年4月30日审议通过为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有限公司、浙富水电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杭州浙富中小水电设备有限公司、四川华都核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浙江临海浙富电机有限公司、AscenSun Oil and Gas Ltd.合计6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专项贷款提供总金额不超过24.5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该担保于2015年4月30日到期,拟到期日延长至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公司的基本情况
■
(三)被担保对象2013及2014年度的财务指标:
1.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情况(金额单位:万元)
■
2.被担保对象收入和利润情况(金额单位:万元)
■
3.被担保对象的担保情况
上述子公司截至目前未有对外担保情形。
三、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1.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均为连带责任担保,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与有关银行最终协商后签署的法律文件确定。
2.本次担保的授权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以上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选择金融机构并与其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及授权是为确保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运营,被担保对象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且经营业务正常,财务管理稳健,信用情况良好。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违约连带责任的风险较低,同意为担保概述中涉及的子公司在2015年度提供总计金额不超过26.50亿元的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仅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要求,本次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担保决策程序合法。
2.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担保额度是根据2015年各子公司的发展需要和公司的发展需要合理制定的,有利于促进其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3.在本次担保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组织办理相关事宜。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对本次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系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760.32万元,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5-016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自2014 年 1 月 26 日起,财政部陆续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自 2014 年 7 月 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 年 6 月 20 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 2014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 年 7 月 23 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2、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中国财政部自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陆续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第 9 号、第 30 号、第 33 号、第 37 号、第 39 号、第 40 号、第 41 号等准则和 2014 年 7 月 23 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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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2014年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不会对公司定期报告会计数据和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必要的也是合理的,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5-018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浙富水电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增资概述
1、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富控股”)为了更好地开拓国际市场,拟以自有资金6000万港币对全资子公司浙富水电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国际公司注册资本由15,000万港币增至21,000万港币。
2、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增资需经浙江省商务厅审批。
3、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4、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增资主体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富水电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 香港中环德辅道中161-167号香港贸易中心20写字楼
3、法定代表人:孙毅
4、注册资本:15,000万港币
5、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6、主营业务:开展水电工程机电总承包业务项目,具体包括从事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轴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抽水蓄能发电机组及其他发电设备部件,以及电站机电设备工程总承包。
7、设立时间:2011年12月12日
8、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国际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266,955,934.73元,总负债为人民币142,610,191.82 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24,345,742.91元;2014年1-12月国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16,080,429.06 元,净利润为人民币-7,549,979.96元(以上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增资方案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国际公司增资6000万港币,将主要用于境外水电工程总承包项目。本次增资完成后,国际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15,000万港币增至21,000万港币,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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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国际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和积极推进国际化战略需要,充分发挥国际公司在国际业务上的桥头堡作用,公司拟对国际公司增资6000万港币。
本次增资将会增强国际公司的资金实力,有利于国际业务的拓展,有利于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提高浙富产品的国际市场份额和地位,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都将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5-019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5年5月7日下午15:00—17:00 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举行2014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的网址为:http://irm.p5w.net。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有:公司董事长孙毅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房振武先生,财务总监李娟女士,独立董事王宝庆先生,保荐代表人孔德仁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5-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