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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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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963 公司简称:岳阳林纸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审议一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黄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利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刘雨露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5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6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1.7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重要事项

 1.8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9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经2015年1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摘牌购买控股股东泰格林纸所拥有的1800型、1900型平版切纸机各一套、煤灰池一座,价格为不超过拟购买资产挂牌价值2,294.40万元,如上述价格经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审核后进行了调减,或买卖双方在购买过程中,经协商对交易价格进行调减,拟购买资产的转让价格以调减后的价格为准。公司履行了摘牌购买程序。2015年4月27日,公司收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该资产成交总价格为2,294.40万元。

 2.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申请2014年第二次注册发行6.5亿元短期融资券,2015年1月取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接受通知书》,本次短期融资券分两期发行,第一期3.5亿元已于2015年3月发行完毕;目前正在准备第二期3亿元的发行准备工作。公司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增加了公司的融资渠道,缓解了公司营运资金的压力,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3.经2015年3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注册成立岳纸分公司(最终以工商核准的名称为准),对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在岳阳区域内的造纸资产实施工厂化管理,相关资产权属关系不变。2015年4月2日,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在岳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营业场所为岳阳市岳阳楼区城陵矶洪家洲(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

 4.经2015年3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骏泰浆纸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湖南骏泰生物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三方与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以湖南骏泰生物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账面净值为4.65亿元的设备为标的,融资3亿元,期限2年。2015年4月,3亿元融资本金已到账。

 5.2013年7月,公司公告了全资子公司永州湘江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湘江纸业”)搬迁事项。2015年3月18日公司发布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湘江纸业签订资产处置补充协议的公告》,永州市土地储备中心与湘江纸业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合同款项支付补充协议》,对收回土地补偿余款支付事宜进行了补充约定。报告期内推进了项目环评工作。

 1.10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

 ■

 1.11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14-021

 债券代码:122257 债券简称:12岳纸01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的发出时间、方式

 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5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三)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5年4月27日在湖南省岳阳市城陵矶文化中心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经与会监事推选,会议由监事袁国利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袁国利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二)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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