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3 证券简称:丰原药业 公告编号:2015-023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徐桦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玉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俊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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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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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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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 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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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2015年3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不予核准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四川省宜宾普什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决定》(证监许可【2015】333号)。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经2015年1月26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5年第8次工作会议审核未获通过。
201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二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继续推进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继续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并同意原方案不做重大调整。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和并购重组委的审核意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申请材料进行补充、修订和完善,并尽快将修订后的申请材料重新提交中国证监会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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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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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末,本公司持有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6,697,500股。
六、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桦木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