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会议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28日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6日14: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燕京啤酒科技大厦会议室
●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5 月 5 日—2015 年 5 月 6 日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2015年4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10)。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现公布《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6日14:00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5年5月6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5 月 5 日—2015 年 5 月 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5月 6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5 日下午 15:00 至 2015 年 5 月 6 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双河路九号燕京啤酒科技大厦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议案一:《2014年度董事会报告》
议案二:《2014年度监事会报告》
议案三:《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四:《2014年度报告》及《2014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五:《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议案六:《关于确定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及续聘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构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确定2014年度内控审计报酬及续聘201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八:《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
议案九:《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推荐,选举朱立青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此议案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朱立青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相关披露请查阅2014 年12月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年4月1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上还将听取《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会议登记方法(授权委托书见本公告附件)
(一)登记方式、登记时间和登记地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 登记时间:登记时间:2015 年4月29日、4月30日的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登记。
3、 登记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双河路九号燕京啤酒证券部。
(二)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授权代表请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出席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以及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现将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29
2.投票简称:燕京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5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燕京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 1.00元代表议案1, 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如议案9为选举独立董事,则9.01元代表候选人朱立青女士。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即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朱立青女士表决时,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1 票选举票数,选举票数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对应的有效表决票总数,否则选票无效。
表2 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即议案1至议案8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表3 累积投票制下,即议案9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5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如适用)。
六、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10-89490729 传真:010-89495569
2、联系人:李影 崔友风
3、通讯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双河路九号燕京啤酒证券部 邮编:101300
4、电子邮箱:yj000729@126.com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及备置地点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公司证券部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委托人情况
① 委托人姓名: 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③ 委托人股东账号: ④ 委托人持股数:
2、受托人情况
① 受托人姓名: 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3、经委托人授权,受托人行使以下表决权(对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即议案1至议案8 “表决意见”栏内相应表决意见处填上“○”,对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即议案9“表决意见”栏内相应表决意见处填上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X股):
■
如果本委托人对上述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