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4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筹划重组停牌期满再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股票简称:*ST金路 股票代码:000510 编号:临2015—25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筹划重组停牌期满再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5年1月19日开市起停牌。2015年2月2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司股票于2015年2月2日起重大资产重组停牌。2015年3月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3月4日起继续停牌。公司原承诺:公司股票累计停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将在2015年5月2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26号准则”)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现公司申请证券继续停牌60日,即从2015年5月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不晚于2015年7月1日前按照26号准则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并复牌。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自然人虞云新合计持有的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和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25%。具体交易事项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为准。

 二、停牌期间重组工作推进情况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与交易对方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就重组方案进行了反复沟通和论证。

 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相继进场开展了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资产范围、程序、方案等进行了商讨、论证,并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标的进行了审计、评估。

 同时,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告。

 三、延期复牌原因

 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交易标的资产规模较大、涉及地域较广,重组方案涉及的相关问题仍需进行大量的协调、沟通和确认,重组方案的相关内容仍需要进一步完善,故公司无法按原计划于2015年5月2日前披露符合“26号准则”要求的相关文件并复牌。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5月4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2015年7月1日。

 四、公司承诺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全力以赴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承诺不晚于2015年7月1日前披露符合“26号准则”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及有关其他文件并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并承诺自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继续停牌期间的工作安排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与相关方将尽快完成各项工作并充分关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六、风险提示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仍在进行中,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发布的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对延期复牌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10 证券简称:*ST金路 公告编号:临2015-25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因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金路,证券代码:000510)已自2015年2月2日开市起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司于同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2015年2月9日、2月16日、3月2日、3月10日、3月17日、3月24日、3月31日、4月8日、4月15日、4月22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的公告》,2015年3月3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司公告)。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交易标的资产规模较大,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量较大,重组方案涉及的相关问题尚在进行协调、沟通和完善。目前,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各项工作。因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发布的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