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股权激励计划之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4 月 21 日上午开市起临时停牌。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23)。
截至本公告日,该重大事项相关议案已经提交董事会、监事会,正在审议中,鉴于该事项具有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的规定,经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中核钛白,证券代码:002145)自 2015 年 4 月 28 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通过指定媒体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