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瑞信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第三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4月2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基金名称 | 工银瑞信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工银纯债定期开放债券 |
| 基金主代码 | 164810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2年6月21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工银瑞信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5年4月17日 |
|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 1.102 |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 424,917,517.30 |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382,425,765.57 |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0.820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本基金第三次分红,2015年度的第一次分红 |
注: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该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90%;
2、本次收益分配为本基金成立以来第三次分红,2015年度第一次分红。以截至2015年4月17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派发红利。分红方案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82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权益登记日 | 2015年4月30日 |
| 除息日 | (场内)2015年5月4日 | (场外)2015年4月30日 |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5年5月5日 |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分红为现金红利,无红利再投资事项。 |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 |
注:本基金场内除息日为2015年5月4日,场外除息日为2015年4月30日。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15年4月28日至2015年4月30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根据《工银瑞信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自主选择,如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红利。
3、因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内为第一个封闭期,封闭期间,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不能将分配的收益进行红利再投资,本公司将把红利款划付至投资者账户。
4、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5、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6、咨询办法
①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②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cbccs.com.cn。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变更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4月2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副总经理任职备案事项的通知》 |
| 高管变更类型 | 离任基金管理人副总经理 |
2 离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 离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 副总经理 |
| 离任高级管理人员姓名 | 毕万英 |
| 离任原因 | 个人原因 |
| 离任日期 | 2015-04-26 |
| 是否转任本公司其他工作岗位 | 否 |
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变更事项,经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并按规定报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