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671 公司简称:天目药业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胡新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登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长林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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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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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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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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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4年11月27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浙证调查字2014184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过程中,目前尚未收到证监会的调查结果。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及深圳诚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长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城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天津长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杨宗昌承诺自2014年7月29日起6个月内,不再商议、讨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在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所做出的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胡新笠
日期 2015-04-27